乡镇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和计划
一年来,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卫计委精心指导下,坚持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障得力。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以下简称“期内”),全乡总人口为24030人,共出生婴儿173 人,其中:一孩126 人、二孩 45人、多孩2人;政策外出生17人,政策符合率 90.17%,人口出生率 7.20 ‰;出生婴儿总性别比 108.13,其中一孩性别比110.00。二多孩性别比为104.35;全乡总早孕发现51.85%,其中一孩早孕发现率为53.17%,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47.22%。全乡女性初婚人数147人,新婚掌握量为6.12‰。全乡政策内在孕人数 86人,政策内孕情掌握量为 3.57‰;期内完成四项手术总量 143例,其中:结扎 14例,环埋103例,补救措施26例,综合避孕率为91.89%;期内全乡共流出 4314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377人,孕检反馈率为95 %以上,全乡流入人口 99 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6人,孕检反馈率100 %.
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宣传 以“单独二孩”及计生“三项制度活动月”为主要形式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以“5·29”协会活动日和“关爱女孩”等活动为宣传载体,切实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截至9月份市级媒体报道6篇,省市区网站及平台报道31篇,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更新宣传栏 牌15处,开展室外宣传7次。
2 、政策利导,落实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审核上报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助对象22户、长效节育奖对象34人、一次性奖励对象4人、新增独保费发放对象105户、人口基金救助对象12户,共计发放资金693110元;落实四项手术费45200元;慰问及组织特扶对象秋游共计3次,落实活动资金11000元;配合区卫计委实施城区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项目,通过宣传和组织共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200张,189多对政策内夫妇参加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六是在柘林和新义村投资35万元筹建幸福之家及人口文化园项目,着力打造2+n创新模式,形成良好的人口文化环境。
3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综合业务平台数据核查工作 一是对全员质量提升中10项不规范项目650条信息进行核查处理;二是集中5、6、7三个月对离线数据中2560多条逻辑错误信息进行审核并规范;三是督促村专干根据省统计规范对全员业务卡片进行清理,共清理并退档业务卡片127张。
4 、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工作重点突破 一是很抓早孕发现这项工作,通过各村专干上门随访及电话随访等形式,切实提高了我乡政策内一孩和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二是对无证生育对象的调查取证工作,共处理并落实对方上报21例;三是落实政策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23例;四是加强综合避孕措施落实及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五是认真核查政策内孕情消失个案,上报疑似“两非”案件3个,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5 、规范计划生育“四证”办理,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服务群众,统计年度共为群众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132本,生育证53本,独生子女光荣证138本,流动人口婚育证29本。
6、提供优质服务,关爱流动群体 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调查摸底、动态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库等各项基础性工作,通过跟踪管理,及时交流计生信息,及时准确掌握动态情况;并利用节假日流动人口返乡的时期,加大政策宣传,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完善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区指导、乡(街)负责、村(居)为主”工作机制,强化村(居)级管理与服务职责,充分发挥村(居)在计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村级为主”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长办20XX年58号]。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外生育难以有效遏制,出生迟、漏报依然存在。
2、出生性别比不稳定,“两非”案件无突破。我乡性别比不稳定,不排除出生漏报、性别错报现象。
3、孕情掌握率偏低,“两检”质量不高,新婚底数掌握不到位,不及时,“两检”质量对日常的计生工作指导效果不理想,疏于形式。
4、“乡负责、村为主”机制仍落实不够,经常性工作不到位。
四、20XX年工作计划
1、全面完成年初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任务。。
2、严格按照计生奖励扶助政策要求做好20XX年度符合奖励扶助人员资格审核和上报工作,继续做好关爱留守女孩及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工作。
3、进一步突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把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观念引导到生育政策上来,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4、狠抓生育、节育计划生育主指标的有效落实,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以两检为先导,切实加强孕前型管理,进一步加大跟踪服务力度,切实提高早孕发现率,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
5、继续加强流动人口清理摸底调查工作,继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要求,积极与相关流入地联系,争取做到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双向协作范围进一步扩大。
6、力争突破两非案件,构建和谐生育氛围。
7、切实做好安徽省人口信息综合业务平台业务培训及质量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