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保健食品蓝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制度,加快我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场所,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今年4月份起,我镇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在辖区内开展了代号为“蓝健行动”的保健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保障了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秩序。
“蓝健行动”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灵芝、鱼油、蜂胶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保健食品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安全、广告宣传、违法经营推销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力求通过企业自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加大宣传,营造声势。深入社区、村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蓝健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保健食品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宣传列入“红名单”的典型单位,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现象,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各方参与的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二、开展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区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蓝健行动”的通知》( 桂食药监保化〔2020〕5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对本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管责任人,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整治行动。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许可资质、产品的合法性、法律法规的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广告宣传和互联网销售等情况。我镇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经营制度不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保健品食品销售专区内保健食品与食品混合销售等。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应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评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及时发现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经营存在问题和不足,探索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的有效手段,将年度检查中规范经营的单位列入辖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红名单” 。
通过排查和整治,在基本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流通领域现状的基础上,为巩固和加快建设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