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算编制执行等专项自查报告
xxx市财政局:
根据《x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预算编制执行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x财发〔20xx〕162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安排专人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安排力量,确保重点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际效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xxx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主任xxx为副组长,综合事务主管xxx,财务人员xxx为成员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开展专项自查工作。
二、专项自查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监督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专项自查,重点自查限额管理、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发行使用、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自查,经自查,我单位没有地方政府债务。
(二)预算编制执行。从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执行到决算,全方位监管方面进行了自查。经查我单位没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要求进行年度预算编制,公开年度预算,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财政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我单位没有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三公”经费没有增加的现象。预算执行没有随意支出的问题。
(三)财政存量资金。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办存量资金为434444.96元(基本户52154.48元、零余额账户382290.48元)。20xx年1月用于支付《xxx艺文志》《xxx小志》印刷费329670元,剩余经费已陆续支付。今后将进一步做好规划,改进存量资金管理。加快安排使用存量资金,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xxx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