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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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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和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全县空气环境质量良好,1-9月县城有效监测天数为253天,优良天数为174天,剔除沙尘天气14天后达标率为72.8%,除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超二级标准限值外(可吸入颗粒物11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43微克/立方米),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硫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2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1.0毫克/立方米、臭氧113微克/立方米)。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良好,达标率100%。2020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市上下达的指标内。县域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也未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件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环保目标责任全面落实。2020年以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等会议,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与各乡镇签订了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企业,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体系。向县人大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印发了永昌县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永昌县2020-2020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永昌县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一系列污染防治方案,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县域环境质量切实改善。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强力推进。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6+1”工作方案为抓手,加大对秸秆焚烧、工业污染排放、黄标车监管、道路及施工扬尘、燃煤锅炉、餐饮油烟、煤炭市场管控七个方面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对全县排查出的261台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制定印发了《永昌县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已完成整治196台,制定了《永昌县2020年土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了7000户农村土炕改造,目前正在施工,计划10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县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下发督查通报1期,督办通知5期,及时通报突出问题,并限期解决。查处露天焚烧秸秆环境违法行为2起,查处企业粉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3起,对县供热公司燃煤锅炉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计罚,罚款1864.4万元。建成并投运永昌县散煤专营市场(城关镇玉皇地),设立乡镇二级经销点9个,联合工信、工商、执法等部门对全县煤炭经营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二是水污染防治不断深化。开展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累计排查上报了环境问题20项(金川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10项、永昌县东大河渠首水源地3项、永昌县备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项),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针对排查出的20项环境问题,制定了《永昌县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永政办发〔2020〕149号),目前已整治完成19项,剩余1项正在整改。委托兰州理工大学编制了《永河公路(四级公路)穿越金昌市金川峡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路段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报告》,并通过市环保局专家技术评审;今年9月,完成了永河公路穿越金川峡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设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施工。三是土壤污染防治稳步开展。制定印发了《永昌县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与金昌长庆金属粉末有限公司、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永昌县生活垃圾处理厂3家重点企业签订了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同时,配合市环保局完成了土壤详查点位采样工作。

(三)环境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选派2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培训;选派2人参加了“重拳出击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选派4人参加了生态环保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专项督查,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检查36户,其中重点污染源监管8户,一般污染源监管28户。持续保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环境问题13起,罚款1900.28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起。二是扎实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开展了全县水电开发、砂石料开采、砖瓦生产、机动车维修行业以及蔬菜恒温库、加油站项目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各企业、单位召开了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污染防治设施未配套建设或者不完善超标排污的企业开展综合整治。全县22家机动车维修单位按要求建成危废暂存库,设置了标识牌,建立了管理制度和台账,并于第三方处置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14家加油站项目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开展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和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尚未发现破环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三是不断不断推进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开展了17企业标准化建设和信誉评定工作、3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完成19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资源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备案工作。做好环境信访投诉的受理查处,加大对重点时期、公众关注度高及群众反复投诉环境信访查处力度,截至目前,依法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污染纠纷34件,调处率为100%。

(四)农村环境与生态保护不断加强。一是争取国家专项资金60万元,实施了焦家庄镇杏树庄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购置了压缩式垃圾车、电动保洁垃圾车和垃圾斗,修建了污水化粪池及储罐,配套了修建污水管网;争取省级专项资金30万元,实施了红山窑镇山头庄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购置了电动三轮保洁车和移动式垃圾斗。二是抓实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目前18处采矿类项目,地形地貌恢复已全面完成,设置了井口警示匾、矿井基本信息提示牌和整治区外围保护围栏,大部分治理区域植被恢复效果明显,16处(10片)无主矿点恢复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同时,继续查漏补缺,对马营沟煤矿下泉沟矿井道路等空白区域补栽云杉1000余株,进一步补播了冰草、披碱草、高羊茅等草籽,生态环境治理效果得到进一步巩固。2处水电开发类项目中,西大河二级水电站按照省上关停退出整治要求,全面完成厂房、升压站等设施设备拆除及尾水渠回填,完成了生态植被恢复项目概算资金审核、立项和建设投资成本审计复核报告,目前,已按进度完成整治任务,并签订补偿协议;军马二号电站规范了生产生活垃圾、危废物管理,一、二、三号机组补办了环评、安评、环境影响后评价等相关手续,四号机组变压器已拆除封存、引水管道已封堵,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实时监控,经省、市有关部门同意,目前一、二、三号机组正常生产运行。三是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及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填报了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资料。

(四)全力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工作。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县群众信访投诉问题11批29件,其中非环境问题4件,环境信访投诉25件(属实25件);甘肃省第二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共交办我县群众信访举报问题7批8件,其中非环境信访问题1件,环境信访问题7件,已办结7件(属实2件)。信访投诉主要涉及城乡环境卫生、畜禽养殖、道路扬尘、餐饮噪声扰民、工业废气、市政排污水管网等方面的问题。目前,非环境信访问题均已按要求转信访局办理;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完毕。

(五)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取得成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理归纳出的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1个,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销号,其余3个正在整改。县城供热公司升级改造项目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正在试运行。根据省第一环保督察组和省第二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以及《金昌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县归纳梳理出整改任务41项,研究制定了《永昌县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全力推进任务落实,目前已整改完成25个。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从严、从细、从实对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期间转办的信访件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不留死角。

(六)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我县被确定为17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试点单位之一,成功举办了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和工作座谈会暨普查指导员培训会。在国家和省、市污普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创新思路方法,污染源普查试点各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目前,全县共清查出需要入户调查的工业源271家,农业源规模畜禽养殖72家,污染集中治理设施13家,行政村生活污染源基本信息111个,共计467家。

(七)环保基础建设不断提升。一是环境监测工作稳步开展。

配合市环保局开展了农村空气环境试点监测工作,对两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和县自来水厂饮用水源进行采样监测,并在县环保局网站对水质监测信息进行公布,对各乡镇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水质进行了监测,对县城128个噪声点位进行点位复核,对县域内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支撑。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6·5”世界环境日,在县城文化广场开展了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发放《生态文明知识手册》等读本1000多册,宣传资料10000余份,节约用书倡议书2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5万余条,出动宣传车2辆、设立环保咨询台6个、展出宣传展板20块,并举行了《爱护我们的家园》生态环境知识读本进校园发放仪式,向中小学生发放读本24700多本,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需提高。个别乡镇、部门危机感、紧迫感不够强,没有真正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到发展全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甚至还存有盲目乐观情绪,导致在具体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上不严不实。二是污染防治任务繁重。全县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任务繁重,清洁能源改造、农村秸秆禁烧等工作力度不够,土壤监测能力严重不足,土壤污染情形复杂,治理难度大。三是环保问题整改难度大。尽管中央环保督察和祁连山保护区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尚未全部销号,仍需下大力气做好后续整改。

2020年,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忠实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全国和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真正做到融入于心、融入于脑、融入于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见效,实现协同共进、融合发展。以“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为契机,转变环保队伍工作作风,使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有“精、气、神”。

二、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实施农村取暖土炕改造工程,持续推进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切实加强民用商品散煤清洁化整治,完善优质煤集中配送体系,强化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加强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完成年度任务。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河道周边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评估等重点任务,加强重点企业废水达标治理,不断巩固和提高全县水环境质量。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一源一策”整改方案,对排查出的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整改。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配合开展疑似污染工业地排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强化固废危废规范管理,加快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严厉打击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扎实推进环保重点整改任务。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一个一个抓落实,坚决彻底进行整治。全面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抓好18个矿点和西大河二级水电站生态植被恢复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进行“回头看”,确保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反弹、不弱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已经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强后督查,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对当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积极推进,全程跟踪,一抓到底,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督促责任主体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四、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采取“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完善在线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做好环境信访投诉的受理查处,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督促重点风险企业做好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推进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完成标准化建设和信誉评定工作、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企业环境保险工作。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的增长点。

五、持续加强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准入制度,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农业等生态产业,持续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积极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步伐,完善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清运体系。结合“全域无垃圾”活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秸秆禁烧、尾菜处理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六、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核算、数据审核、数据汇总等工作。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普查数据库,编制普查技术报告,做好普查成果总结、发布、应用工作。

七、不断强化环保能力建设。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和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相关工作。加强污染源及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做好空气自动站监管和空气质量数据公开工作,深入推进环境监测站三级标准化建设,定期开展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的培训工作,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执法水平,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为环保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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