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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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禄丰县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镇村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大党内监督工作力度,着力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制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任务清单,建立履职尽责动态管理。通过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等方式把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党委要落实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人员和联系村组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镇机关各站所要认真执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九届三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州、县、镇党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突出政治整改。深刻汲取侯新华、赵海仙、姜扬、王玉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从政治上查根源、定措施、抓整改,坚决彻底清淤除毒,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高质高效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推进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禄丰县村务公开“明白纸”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村(居)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推进“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督促工程项目建设公开工作。

四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支持纪委、监察委依纪依规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小组)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一是镇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问责职责,发挥好专责监督机关作用,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村(社区)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站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XX镇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禁酒令”等规定。强化对政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整肃政治生态,开展整治生态整肃年行动。加大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性检查、半年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镇党委要带头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和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镇纪委要注重日常,要在提醒谈话、函询等方面上下功夫,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推进村务监督工作常态化,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强化“四议两公开”、农村“五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严格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任期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作出处理。加强村级财务清理检查,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决杜绝出现白条抵库、坐支现金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党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村务公开“明白纸”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公开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四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引导督促群众认真落实云南省纪委、监察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宣传教育,从村(社区)干部、党员带头签订承诺书,认真按照通知精神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大力整治“四风,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整治和查处 “四风”问题。镇纪委要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是严查群众长期重复信访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抓住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开展教育整治,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全镇党员干部要厉行勤俭节约,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各村(社区)、站所要对表对标,拿出具体措施进行整治。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二)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扶贫领

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深化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两个平台运用,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脱贫攻坚按月抽查、遵守纪律提醒谈话和承诺践诺活动,发挥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证。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精神萎靡、缺乏激情,用权任性、胆大妄为等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征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套取资金、收受礼金、大操大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四)重点查处和问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失职渎职和瞒报、谎报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巩固提升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围绕社区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抓实抓好廉政文化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继续引导部分村(社区)做好廉政文化示范村的创建活动。

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履职能力

(一)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素质。积极支持纪检干部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力求把培训成效体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方式的转变上,体现在履职能力的提升上,体现在全镇重点工作、品牌项目创新上,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自重、思想自省、纪律自警、工作自励的良好风貌。

(二)深化“三转”,聚焦纪检干部队伍主业主责。严格落实纪委书记“一律专职专责”的制度安排,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转方式”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强化问责追责,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方式的转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着力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

(三)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着力打造纪律严明的纪检队伍。以督查室为依托,镇党委随机对纪检监察干部行政效能、纪律作风进行暗访。对违反制度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书面检讨、诫勉谈话、待岗学习等。对纪检监察干部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本着“只有决不例外,没有下不为例”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灯下黑”,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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