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生工程工作计划
为有效提升民生工程工作,强化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和建后管养机制,现将《2020年XX市民生工程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部署落实任务。根据XX市民生办《关于做好2020年谋划、准备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0〕29号)文件精神,市民生办第一时间,对2020年民生工程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要求各市直牵头部门、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谋划2020年民生工程工作,已明确任务的应提早实施,尚未明确任务的要积极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做到超前谋划,及早安排。
2. 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民生财政导向,积极创新民生投入机制,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督促各部门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刚性到位。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确保工程建设需要。完善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冒领等行为。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
3. 加快项目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实行分类推进,在工程类项目的规划选址、征地、设计、招标等环节上超前部署,制定挂图作战表,4-6月实施春季行动、7-8月开展夏季攻坚、9-10月开展秋季决战,确保10月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11月底完成竣工验收。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确保培训类项目9底前培训结束、补助补贴类11月底全部发到到位。
4. 强化监督检查。围绕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适时提请市人大、市政协开展民生工程巡视。会同市作风办、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监督检查,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安全高效。
5. 推进建后管养。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管护细则,明确管护职责,深入推进“建、管、用”并举的管养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拓宽管护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财政、社会、集体、个人“四个一点”筹资机制,拓展民生工程建后管养范围,不断创新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模式。
6. 完善民生工程考核。修订和完善全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量化考核指标,以考核为抓手,及时亮灯预警,引导市直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同担当、共进退”,打牢精诚合作、主动作为的民生一盘棋,真正使考核成为反映民生状况的“晴雨表”,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就能落得实、考得准。
7. 全面推行信息公开。按照“依法公开、规范统一、责任明晰、积极稳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强化动态管理,根据民生工程政策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创新公开方式,充实公示内容,着力搭建多方位一体化的民生工程信息公示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全方位、长期化监督,努力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8. 加强民生工程宣传。加强与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合作,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营造良好实施氛围。分别在4月和9月份开展两次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做到民生工程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厂矿、进社区、进家庭;送民生政策、送民生温暖、送民生服务,建立市、镇、村、组四级包保责任制。不断拓展民生工程宣传渠道,在向广度和深度宣传的同时,更加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及时性,通过浅显易懂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不断将民生工程政策、成效宣传到群众身边。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宣传平台。切实增强舆情意识,注重舆论引导,提高政府公信力。
9. 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注重过程管理,全年工作紧紧围绕各项目上年绩效评价指标认真开展。为进一步巩固民生工程成效,确保各项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效益,自11月份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报市民生办备查,同时提前准备、严格按照省、滁州市绩效评价细则及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省、市第三方绩效评价。
10. 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推动工作落实和实践创新。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自觉筑牢反腐防线。遵守“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11. 创新工作打造亮点。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项目抓特色创新,打造精品工程,都要做出亮点,推动33项民生工程向纵深发展,力争在各条战线、全市上下形成越来越多创新亮点。
2020年各民生工程工作人员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服务意识,以锐意进取的精神推进民生工程向深度拓展,向长效延伸,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市人民,为建设美好新XX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