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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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XX市民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XX县民政局对照《XX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的通知》(攀民政〔2020〕94号)及其他相关考核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积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提升城乡低保保障和规范管理水平。一是平稳完成桐子林镇城市低保动态管理。认真开展摸底调研,精心制定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多次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组织开展两轮低保政策、操作规程业务培训;联合县信访、维稳等部门及时介入和接访有关群众,组织多轮政策解释和宣讲,积极化解群众疑虑和矛盾。共清理取消不符合低保政策条件304户1080人,清退面达到55.7%。二是切实做好城乡低保保障。根据省市低保提标要求,从2020年1月起提高城市低保标准至500元/人•月,提高10元/人•月,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至3720元/人•年,提高5元/人•月。按照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原则,全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14621人次,支出保障金603.669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16653人次,支出保障金1280.4261万元。按精准扶贫“低保兜底一批”政策要求,积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 “两线合一”政策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筛查纳入农村低保兜底858人,年支出低保兜底保障金216.0183万元。三是着力健全城乡低保系列制度。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XX县城乡低保近二十年来积垢问题,寻找对策。形成《XX县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分析报告》、《XX县农村低保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等一系列调研成果。根据省民政厅新《低保规程》拟定了《XX县城乡低保评定民主评议工作制度》、《XX县城乡低保家庭户认定办法》、《XX县城乡低保自愿申请办法》等20余项低保工作制度,正在进行意见征求和展开专业讨论。四是加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到县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卫计等部门比对救助对象家庭财产、收入及人员情况,确保保障对象准确。

2.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作用。2020年,全县共救助城乡低保户、精准扶贫户、低收入家庭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1394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480.9532万元,其中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达到72.62%;充分运用临时救助措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救急难、托底线”,全年共救助552人次,实施救助金额66.27万元。

3.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对全县1420名农村特困人员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建立供养台账,其中分散供养924人,集中供养496人。全年共发放供养金1186.464万元,其中生活费1104.344万元、御寒经费55.52万元、91名亡故人员丧葬费26.6万元。与各乡(镇)政府签订《2020年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联合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农村敬老院开展多轮食品安全、消防等“双随机一公开”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分散供养人员监护供养协议签订,核实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信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投入60余万元对各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将红果乡敬老院35名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搬迁合并至益民片区中心敬老院。开展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指导各敬老院与攀钢集体总医院等4个市、县医院签订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合作协议。

4.依法依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原则,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和主动救助等方式,严格落实24小时救助值班制度和主动上街巡查制度,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82人,累计支出各项救助资金37.7万元。协调市儿童福利院安置弃童1名,临时送医疗机构医治无法查找居住地的无名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男性2名、女性1名。

5.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一是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展出知识挂图、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共计发放宣传防灾减灾资料4000余册; 171个村(社区)通过群众大会、板报宣传等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及时拨付救灾救济资金。下拨各乡(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91.7万元,重点向遭受自然灾害的残疾人、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等缺资金、缺劳动力的困难救济对象倾斜。对灾民倒房户100%入户核查,向30户灾民倒损房户及时下拨补助资金45.7万元。向16个乡镇因灾住房倒塌户和严重损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低保户、优抚对象、伤残军人、孤寡老人、危重病人和7个敬老院下拨棉被2985床、御寒衣1115套、劳保工作服1100套、胶鞋1600双、绒衣裤901套、棉衣裤420套、毛毯217床等御寒物资,帮助困难群众过冬御寒。三是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在北部共和乡、渔门镇、永兴镇、惠民乡、国胜乡建立物资储备点5个,通过政府采购、平衡调运、申请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调拨等方式,共储备棉被2900床、帐篷561顶、折叠床465张、棉大衣2131件(其中棉被1000床、帐篷356顶、折叠床465张为市级物资),与全县7个商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充足,调运及时。四是及时查灾、准确报灾、全力救灾。县民政局制定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并安排人手24小时值班值守,各乡(镇)、村配备灾情信息员,确保灾情初报快、续报新、核报实。灾情发生后,局领导亲自带队及时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安抚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确保灾情得到有效处置。2020年,累计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物资棉被317床、折叠床35张、帐篷164顶,有效保障了汛期期间灾民的基本生活。五是着力推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地落实。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XX县民政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应急演练4次(包括预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已成功申报桐子林镇城北社区、红格镇阳光社区、渔门镇渔门社区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正在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契机,抓实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广泛开展双拥活动。一是“元旦”、春节及“八一”期间,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7个驻盐部队,发放慰问金10.4万元;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 6921人次,发放慰问金69.23万元。二是清明节、“5.4”青年节期间,组织部分县级部门及中小学校师生到烈士陵园扫墓缅怀先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以学校为国防教育主阵地,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设国防教育课程,列入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内容。成功承办2020•XX市暨XX县公祭烈士活动,全市党政军领导、烈属代表、学校师生代表、社会各界干部群众代表、解放军和武警官兵代表共2000余人参加。三是走访、下访优抚对象,了解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及面临的现实问题,通过优抚对象建房补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措施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确保退伍军人和谐稳定。四是及时发放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待遇,按相关政策调整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春节、重阳节期间召开军休干部座谈会,及时了解军休干部的思想动态,积极协调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五是各驻盐部队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武警XX森林大队、县人武部多次到敬老院送温暖、献爱心,看望孤寡老人,送慰问品、送医、送药,与孤寡老人拉家常、询问老人身体状况、帮助敬老院疏通排洪沟、检查输电线路、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2.稳步推进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XX县创建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领导小组,将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村(社区)和驻盐部队均成立双拥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部门配合共同抓,上下结合层层抓的良好局面。二是报县委、政府制定下发《XX县创建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考评标准,制定各乡(镇)、各双拥成员单位、各驻盐部队责任清单。全面推进双拥创建各项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工作,确保资料健全。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在主要交通干线和街道设立美观、醒目的永久性、固定性双拥宣传大标语。各乡(镇)按要求在主要交通干线制作了固定双拥宣传标语。金融、医院、车站、码头、电信等服务窗口张贴“军人优先”标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现役军人送立功喜报和烈士家属、现役军人家庭挂光荣牌活动,通过典型宣传,激发官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青年应征入伍的政治热情。四是加强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的建设。为把烈士陵园建设成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主阵地,投入资金110万元对烈士陵园广场、纪念碑、纪念堂进行改建和修缮。

3.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全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793.516万元、医疗补助45万元,对18户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安身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按照每户1.1万元标准足额发放补助资金19.8万元。二是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5人,协调市民政局统筹安置。三是接收2020年9月退伍士兵(士官)24名。发放2020年退役士兵(士官)一次性自主择业地方经济补助112.8万元,发放2020、2020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3.38万元,发放16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2.8万元、3名随队随军家属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1.77万元。四是新审核录入参战、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59人,完成优抚对象核查人数210人。五是开展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已采集完成3508人。六是深入基层对涉军不稳定人员进行走访,了解思想动态、解释相关政策,并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22名重点优抚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共计2.86万元。

(三)以助困扶弱为宗旨,抓好社会福利及慈善工作

1.全力推动社会福利事业。认真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出台《XX县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县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督促130名留守儿童所在乡(镇)同其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及时发放孤儿、艾滋病儿童、重度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补助金2510人次96.354万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和核查制度,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全年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233人次89.85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912人次118.494万元。

2.扎实推进慈善事业。2020年共收到定向捐款270.28万元,已按定向捐款协议全部下拨。开展2020年“情暖万家”活动,县慈善会收到市慈善会慰问金1.18万元,专项用于春节前对39名孤儿、艾滋病儿童、20名城市特困人员进行慰问,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开展2020年慈善福彩助学,资助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122名,发放助学资金25.6万元。

(四)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方向,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全县164个村、7个城市社区“两委”干部、823个村民小组、29个居民小组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对排查中存在“村委会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微腐败”问题的9个村(社区)进行重点整顿,对涉及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公开检讨,指导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现已基本整顿完成。二是开展村组干部“四种类型”情况核查。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全县2292名村组干部是否涉及涉黑涉恶、受到刑事处罚、前科劣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等“四种类型”进行全覆盖核查,核查出受到“刑事处罚”的22人、有“前科劣迹”的29人。

2.继续开展“六大特色”社区建设工作。创建综合性高水平社区1个、民主法治社区1个、平安和谐社区1个。积极开展红格镇阳光社区省级文明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创建,被省文明办评定为“省级文明社区”,被民政部、司法部评定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3.积极推动“三社联动”。一是开展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全县7个城市社区4052名志愿者完成中国志愿服务网实名注册登记。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工人才,组织7个城市社区符合报名条件的35名工作人员参加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三是指导成立XX广力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社区矫正、公益慈善等社会服务。四是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佳最美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渔门镇渔门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郑继康入选。

4.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一是规范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落实“三职”干部补助。会同县财政局、县农牧局草拟完成《XX县村(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公共服务专项经费、党员活动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正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执行。结合全县171个村(社区)实际明确年度办公经费标准,深入调研村(社区)现状和发展动态,向市民政局提出调整村(社区)办公经费建议意见。全面核实全县村(社区)“三职”干部离职信息,兑现127名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离职的村(社区)“三职”干部离职补助21.46万元。二是完成全县171个村(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证书颁发工作,赋予村(居)民自治组织法人主体地位。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全县164个村、7个城市社区按照中江县“三上三下”经验进一步修订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民族地区喜庆事宜移风易俗纳入重要内容,并在村(社区)办公场所200米内的室外显著位置和楼道口、交通口岸合理张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大力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学习宣传教育,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实到基层,深入到居民心中。四是持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大力开展村(社区)法治建设“六个一”工程。制定《关于深入持续推进党务、政务、村(居)务“三公开”实施方案》(XX公开领〔2020〕1号),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化决策过程。指导基层进一步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健全村委会会议、村组例会、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广泛开展村(社区)公共事务议事协商,全县共计开展议事协商720次,村(居)民、知名人士、代表合计5960人次参与到议事协商中来。五是开展村(居)干部业务培训。会同县委组织部分2次组织全县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村(社区)优秀后备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提升基层自治组织运行法治化建设”等13项主题培训756人次,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互动讨论、对标学习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执行政策规章、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五)以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为目标,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

1.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完成《XX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20—2020年)》报政府常务会过会研究,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XX县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XX县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探索构建单点、多元、高质、可持续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完成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项目调整到XX县桐子林镇纳尔河村欧方营地前期工作,待省政府批复;完成4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完成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224张建设任务,开展惠民乡敬老院、XX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240张床位适老化改造工作。

2.切实做好老龄工作。为3846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津补贴208.222万元,完成760名老年人老年优待证办理。投入资金104.8万元,为全县3220名60周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购买人身意外险和居家养老服务,为其中340名空巢老人配备健康手环。投入资金10万元,完成老年协会乒乓球场地维修维护。协调落实老年协会办公室和老年学校场所,配齐基本设施设备。指导县老年协会完成理事会换届选举。指导县老年协会成功举办2020年重阳节暨第6个老年节文艺晚会。

3.规范办理婚姻登记。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655对,离婚登记442对,补领结婚证820对,补领离婚证59对,无一例违规办理。全力配合县妇儿工委、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按“两纲”的要求,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出据婚前医学检查表。设立渔门婚姻登记处,派出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全力做好北部片区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4.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加强对圣水陵园和县城殡葬服务站监督管理,指导圣水陵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事务公开”。春节、清明节期间制定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到重要部位开展巡查值守,保证群众祭扫安全。规范殡葬用品市场,会同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印发《关于禁止在殡葬区域燃放冥币香烛烟花爆竹的通知》,对县城销售殡葬用品商店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丧葬制品要求下架停止销售。联合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等9部门印发《XX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对宗教场所存放骨灰格位等涉殡葬问题,开展拉网式集中排查,通过宣传殡葬政策,对露天观音塑像进行拆除。

5.扎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开展地名日常管理。完成红格镇5条新建街路、桐子林镇5条道路命名工作,完成全县2465个门牌号码编制上墙查漏补缺工作,规范编制红格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楼门牌编号和清泉小区住户楼幢编码地址变更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地名普查。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第三阶段工作,比选确定《XX县地名录》《XX县地名词典》《XX县地名志》外包方并协助进行校对,完成《国家地名词典》复查核对上报工作。三是做好边界管理工作。联系协调米易县、会理县到三县边界交点确认边界,恢复安装“三交点”界桩,并落实“界桩”管理人员。对川滇两省XX县与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的跨界地名双边县进行实地踏勘21条、踏勘县界地名33条,完成跨界地名普查上报工作。

6.强化社会组织监管。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年检等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宣传、调查工作,对非法社会组织“五军老战士”在县域内设立的种养殖基地、康养基地等进行了坚决取缔。

(六)以强组织夯基础为出发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坚持局党组会、职工例会会前必学法律法规,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新时代职工讲习所集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水平。二是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媒体、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栏、村(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宣传、入户宣讲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公开民政工作各项政策法规,普及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梳理认领各类行政权力事项37项,完善行权平台录入事项的运行流程和监察点、风险点设置,加大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四是依法依规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针对涉军群体稳控、社会救助等方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找出可能发生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稳控措施、落实包案领导,逐一化解销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一是抓学习。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入开展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贯彻。二是夯基础。落实抓党建“三张清单”,继续抓好党建示范创建,换届改选机关支部,推行《党员公约》,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三是促共建。立足“双联”、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等方式,积极开展“支部共建、四好同创”活动,做好与鳡鱼乡侯家坪村、和爱乡联合村党支部的协调联络和结对共建。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局党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三张清单,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学政治理论、讲廉政党课、看反面典型、抓阵地宣传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完善惩防体系。开展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工作,对职责发生变化的岗位、职位职务发生变化的人员进行重新梳理,重新查找出干部职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230个,提升一级风险等级1个,一一对应制定防控措施。

4.深入推进各类巡察检查问题整改。一是认真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九巡视组、县委第一巡察组及省民政厅“政策、对象、项目、资金”四项清理反馈问题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二是认真抓好“一卡通”清理发现问题整改。对城乡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13项通过银行卡直发的约7000万元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清理,及时追回违规发放资金 40.61万元,对涉嫌违纪违规的13名村组干部、民政办人员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等纪律措施。三是开展“利剑除弊 护航绿色崛起”专项整治,围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作风不实、执行落实不力”、“四风”和“微腐败”、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不断促进干部队伍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提升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

1.基层治理体系不健全、治理能力不足。一方面,乡(镇)政府普遍“权力有限、责任无限”,服务能力不强;另一方面,社区活力不够,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渠道不足,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难以发挥;导致儿童关爱保护、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会救助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难以通过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解决。

2.对乡(镇)基层民政资金的监督还有待提高。一是村务公开、各类资金公示不及时、公开范围窄、群众的知晓度不高。二是因第三方核查核对机制未建立,救助对象因死亡、迁出、财产收入变化等原因不再符合领取民政相应救助补贴资金时,因个人隐瞒、乡(镇)核查不到位、不及时等情况,造成不符合救助条件对象领取民政救助资金情况偶有发生。

3.基层力量薄弱。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少且不固定,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基层执行政策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

4.信访、维稳压力大。民政局服务的对象面宽量大,涉及的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各类诉求多。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XX县民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五个民政”建设,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奋力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织牢兜底民生保障网

1.规范城乡低保。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城市低保清理成果,严格执行低保系列制度,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落实兜底保障。抓好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继续做好脱贫不脱政策,做好凉山州自发迁居居民精准识别,落实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一批、医疗救助一批工作。

3.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达到25%。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及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4.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抓好敬老院、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和康复院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的精神病人进一步开展排查和重点关注,保障安全。

5.提高冬春生活救助管理水平。开展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估,加强对各乡(镇)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的督导检查,保障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切实用于因灾生活困难群众。

6.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加强街面巡查,强化主动救助。强化寻亲服务,确保查找不到户籍地的流浪乞讨滞留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发布寻亲公告。

(二)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城乡社区治理

1.推进“六大特色”社区建设。以“平安和谐、民主法治、便民利民、文明祥和、环境优美、组织健全”六大特色社区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

2.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培育村(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建立以村(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治理服务科学化水平。

3.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居民、支持社区(村)发展工作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

发挥辖区单位优势,实现社区(村)、单位、居民群众之间的有效互动,形成治理合力。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机制。

4.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机制,进一步开展线索排查,严格对照“负面清单”,逐一“过筛子”,认真核实身份背景、有无前科劣迹、黑恶势力等情况,确保村(社区)扫黑除恶无死角、全覆盖。严格任职标准,进一步依法全面整顿,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落实纪律责任,确保工作成效,为第十一届村(居)换届打下坚实基础。

5.落实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挂牌服务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6.深入持续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和落实工作。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发挥民政工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作用

1.继续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对全县2个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逐步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7个点位居家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实施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适老化升级改造并探索逐步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3.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养老护理人员进行养老管理、照护技能、心理疏导等技能提升培训,参加竞技比赛、技能大赛等竞训拉练活动。实施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养老服务就业和岗位补贴制度,制定养老人才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入职补贴、稳岗补贴和激励机制等扶持政策。

4.丰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在桐子林镇城南社区建设“长者餐厅”,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支持有服务资质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社区老年学校、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体、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形式的互助养老,提供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

5.切实做好老龄工作。为全县60周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购买人身意外险,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津补贴。加强对县老年协会指导。

(四)健全完善救灾防灾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的防御救援能力

1.完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积极做好与国土、住建、气象等部门之间的各项政策的衔接和配合协调工作,增强救灾、救济功能,提高救灾、救助水平。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提升大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灾害信息员覆盖乡(镇)、村两级,积极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减灾救灾能力。

3.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减灾示范社区名单,同时加大对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社区充实应急物资储备。

4.完善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在全县6个救灾物资储备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增设物资储备点,同时加强沟通,保障物资储备充足和调运及时。

(五)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升双拥优抚水平

1.巩固双拥工作成果。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广泛开展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龙头的群众性双拥活动,不断完善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围绕庆祝建军92周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2.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上一层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据实发放优抚经费。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加强烈士陵园建设与管理,全面弘扬烈士精神,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努力解决烈属的实际困难。

3.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选准用好培训机构,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获得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六)深化社会专项服务,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1.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工作,大力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清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职能,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社会扶贫、民生改善工作中来。大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为深入推进“三社联动”提供支持。

2.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成果和平安边界创建成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换。继续开展地名设标工作。

3.加强殡葬、婚姻登记、收养管理工作。加强殡葬宣传,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倡导绿色殡葬,推动殡葬改革,提高火化率。加大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力度,强化殡葬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加强对殡葬服务站、圣水陵园的监督、管理,做好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祭扫活动平安有序。不断完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渔门婚姻登记站硬件建设。推进收养登记信息化工作,提高网络登记的覆盖面。

(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1.落实特殊困难群体保障。统筹协调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各部门责任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

2.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引导管理,强化福利彩票公益属性宣传,不断完善政府推动、社会组织运作、社会各界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努力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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