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XX。在2020年全省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中我市考评结果为优秀。
一、2020年工作成效
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9.2%,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达标率位列全省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1,优于2020年0.09个单位;10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泰宁、将乐、清流、建宁、明溪、大田、宁化县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十名(泰宁、将乐分别位列第一、二),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三条主要水系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在全省率先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实现辖区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Ⅲ类。
(一)提升站位,扎实推进督察整改。牵头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力配合开展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定期调度环保督察各项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督促各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的整改任务17项,大田县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未淘汰到位、尤溪垃圾填埋场问题等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8项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XX市的整改任务共计17项,已完成尤溪、大田库区网箱水产养殖整治等4项问题整改,其余13项按序时进度推进。一是开展专项攻坚。重点推进畜禽养殖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市442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外排废水全部取样监测,对超标排污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存栏250头以下的130家生猪养殖场,予以拆除取缔。对全市770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核实,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彻底解决生猪养殖污染回潮反弹和“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问题。二是实施挂牌督办。针对重点难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及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的情况,认真梳理11项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督察办负责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目前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3项问题按序时进度推进。三是开展交账销号。印发实施《XX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验收和交账销号办法(试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交账销号工作。截至目前,XX市大田县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未淘汰到位、省经信委对铸造企业落后生产设备淘汰不到位问题已通过省经信委行业审查,已报省上办理交账销号有关手续;XX市尤溪县垃圾填埋场问题、大量垃圾渗滤液得不到有效处置问题已上报省住建厅进行行业审查;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问题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进行行业审查;畜禽养殖是小流域污染主要来源、部分小流域整治不力、XX市尤溪县造纸等小企业等问题正在办理验收手续。
(二)紧盯重点,强化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XX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加快补齐环境质量短板,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一是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制定并印发实施《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督促指导三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2020年投入近1亿元,建成32个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大田县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旋窑静电除尘改为电袋复合除尘、福建省福明辉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升级改造、清流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硫酸生产线尾气脱硫回收治理技术改造等31个年度大气治理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推进臭氧污染治理,制定印发《XX市臭氧污染防控指南(试行)》,实施工业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地方VOCs排放标准,完成三钢煤化工、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沙县青州日化有限公司等企业VOCs治理;强化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检查,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管控。2020年7月4日,《八闽快讯》增刊刊发《空气常新 幸福常在——XX市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见成效》,我市打好蓝天保卫战,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工作获得肯定。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贯彻落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实施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项目31个,重点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水环境管理、保障水生态安全等工作,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化。印发实施《XX市“小流域综合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将11条小流域综合整治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投资2.31亿元,6条小流域实现水质类别提升;考核我市的110个小流域断面,106个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率96.4%,紧盯焦溪、际后溪等短板,采取一系列有效整治措施,在全省率先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在省内率先开展水源保护立法,颁布实施《XX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张坑养鳗场等10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问题整改工作;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问题整改完成23个,其余7个问题正在按序时进度抓紧整改。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我市按期保质完成1429个表层土壤和444个农产品样品采集工作;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定印发《XX市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和尤溪县、大田县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试点区域建设方案;尤溪县谢坑矿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与治理修复示范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组织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整治工作,2020年,实现铅、汞、镉、砷、铬5种重金属排放总量削减率12.8%,按期完成年度10%的削减目标。
(三)民生为先,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着力解决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认真执行新修订的《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主动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市黄海城、吴东两人在“2+26”强化督查专项办公室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生态环境部发函省政府予以表扬;我市抽调19名执法人员在“清废行动2020”专项督查中工作表现突出,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XX市环境监察支队、沙县环境监察大队和两位执法人员分别被评为全国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省人社厅、原省环保厅、省公务员局联合给予XX市环境监察支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予沙县环境监察大队记嘉奖一次,给予黄海城、苏江海等5名执法人员各记嘉奖一次。一是抓好环保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水蓝天”“执法大练兵”“生猪养殖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共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6起(市本级1起);共办理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188起,其中行政拘留32起(市本级4起),限产停产46起,查封扣押106起,按日计罚1起;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01件(其中市本级24件),罚款金额2216万余元(其中市本级罚款364万元),案件数量及处罚金额创历史新高。二是处好突发环境事故。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配齐配足应急物资、指挥车辆,建立应急管理指挥平台。注重《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指导作用,要求各县(市、区)参照市级、结合辖区实际编制完善应急预案。紧盯化工园区、尾矿库、饮用水源等重点部位环境风险防范,做好汛期、台风、雨雪冰冻时期等突发环境事件易发期的风险预警,推动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试点工作。同时,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督促各风险企业申报环境风险源、编制应急预案。全市录入完成环境风险源信息的企业共414家,新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线备案企业315家,基本实现全市环境风险源“一张图”动态管理。在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开展柴油和危险废物泄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2020年全市共发生2起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均得到有力控制和有效处置,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三是办好群众信访投诉。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五抓”要求,全面推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认真对待每一件投诉,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市本级共受理各类环保投诉2388件,其中“12369热线+微信+网络举报”共计2266件,国家信访举报平台投诉20件、厅长信箱投诉74件、群众来信26封,接待群众来访2批5人次,所有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处置,未出现群体性环境信访事件和进京、上省等越级上访事件。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件,其中市人大建议6件(主办4件、协办2件)、市政协提案14件(主办8件,协办6件),均已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100%。四是打好扫黑除恶斗争。根据省、市部署要求,我局主动站位,迅速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宣传报道和舆情管控方案等,有效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对内,增强干部职工政治自觉,摸排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对黑恶势力以及行业乱象查处不力等问题,要求党员干部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营造立足岗位、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外,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警示企业遵纪守法,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梳理出26件情况复杂、群众关注高的案件,深挖彻查,坚决“有黑必除、有恶必扫、有乱必治”。截至目前,收到永安市环保局关于固废环境违法犯罪线索1条,永安市环保局已对相关当事人立案处罚,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四)激发活力,深化生态环保改革。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继续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等生态环保领域改革。2020年6月8日,《今日要讯》增刊刊发《XX市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我市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经验做法获得肯定。一是推进市场导向改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方面:2020年度全市共有661家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范围,市级参评企业共437家,同比增长9.7%,首次把畜禽养殖、水电站两个行业纳入评价范围。其中,23家被评为优秀企业,285家被评为良好企业,45家被评为警示企业,26家被评为不良企业,58家暂缓评价。排污权交易方面:2020年全市排污权出让成交总额14776万元,企业获利11545万元;25家企业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完成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总量指标申购,受让成交总额1360万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面:2020年共96家企业投保,保额7570万元,投保企业数量和保险额度逐年提高。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战略,出台《简政放权提质增效十条措施》,围绕环评审批、排污交易和排污许可等方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六最”(审批最少、流程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门槛最矮、诚信最优)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审批实行“零”前置,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措施实施以来,全市共有丰润化工一二线技改、青纸碱回收系统环保提升改造等46个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改扩建项目豁免审批;230余个环评项目缩短公示时间2500余天;为三农、东莹化工等9个企业的省级重点项目通过政府储备出让排污权累计节约资金1650万元以上;对62个符合相应条件的排放小微量污染物的新建项目豁免购买小微排污权,为企业节约资金207万元。三是推进环保机构改革。按照《XX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整合发改、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组建XX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已完成挂牌、印章刻制和人员转隶相关工作。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牵头制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XX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市委编委已研究出台我市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将12个县(市、区)环保局、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机构及编制划转到市级;我局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印发人员划转方案,已完成梅列、三元、宁化、建宁、将乐、大田等6个县人员划转工作。
(五)示范引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典型引领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构建绿色安全屏障。一是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导将乐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6月,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省环保厅组织对将乐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验收。通过资料审查、现场考核和研究讨论,考核组充分肯定将乐县的工作成效,并同意其通过评估和考核验收。2020年12月,将乐县获得生态环境部授予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二是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按照“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及时制定印发《XX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0〕28号),成立XX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联合监督检查组。2020年6月,由市环保、林业、水利、旅游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督检查组对辖区11个县(市、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督促检查。截至目前,12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13项、整改销号率87.6%。三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将乐、三元、永安市、沙县2020、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现场验收。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个项目涉及将乐、大田的3个村庄,计划总投资780万元,目前3个村庄已开工建设。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建宁的6个乡镇7个村,计划总投资780万元,目前实施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
(六)打造铁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以锻造环保铁军为目标,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夯实各项基础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一是构建监测体系。制定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每月开展环境质量会商,全年如期完成158期地表水、17期饮用水源地水质等常规环境监测任务;市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为97.78%,信息公布率为100%,强化监督性监测,国、省控企业主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完成率为98.9 %。如期完成尤溪拥口水质自动站建设及7座已建水质自动站设备填平补齐任务。二是推进污染普查。全面完成我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及入户调查,共开展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及移动源等5300多个普查对象的入户调查,完成清查及入户调查各类表格填报12800多份。开展对全市12个县(市、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集中审核,并组织对清查阶段及入户调查阶段开展现场质量核查。其中,永安、明溪、沙县在国家普查清查质量核查中,代表福建省接受质量核查被评为优秀,唐登杰省长批示予以肯定。三是建设云平台。加强省厅生态云平台应用,召开应用工作推进会,制定应用推进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应用交流会,组织各科室、单位收集应用案例,梳理底层数据;加快建设《XX市生态环保智慧监管云平台(一期)》项目,目前完成LED显示屏、网格化系统、重点排污企业视频监控建设,主体设备与环保网格化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四是加强环保宣教。注重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生态环保工作氛围,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刊(播)发环保新闻报道163篇(条),其中,人民日报3篇,央视《新闻联播》1条,新华网6条,中国环境报15篇。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纪念活动,举办2020年XX市环保开放日活动、环境日街区宣传活动等。发挥我局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一年来共编发微信222期、微博436条。五是落实从严治党。召开2020年全市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按照省委“五抓五看”、27条具体措施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统筹抓好精神文明、综治、绩效等工作,及时传达贯彻省、市有关部署和会议精神,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存在问题
我市环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面临的形势和压力依然严峻,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仍有差距。一是环境质量高位运行压力巨大。加快高质量发展,服务赶超战略,需要占用不小的环境容量,保持环境质量高位运行有较大压力,特别是市区因历史原因,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环境空气质量难以大幅改善;农业面源污染对市区水源水质的影响仍然较大,部分县备用水源尚未建成,水源安全难以保障;我市境内梯级电站开发过度,水体流速较缓,水体自净能力下降,且受河流两岸生活、养殖、工程污染影响,部分断面水质难以稳定达标,流域水质不容乐观。二是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城乡污水、垃圾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尚未补齐,各种工程建设污染问题依然存在,道路建设、矿山开采、园区开发、建筑施工、畜禽养殖等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和空气污染等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农村环保设施长效运行机制不健全,缺乏稳定的运营资金来源,设施停运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我市化工、涉重金属企业点多面广,特别是由于交通事故等引发的次生环境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三是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基层环境监测、监察力量依然薄弱,乡镇环保机构无专职人员,环保队伍人员少、经费缺、装备差与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的矛盾十分突出。此次机构改革,我局新划入发改、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但未划入相应部门的监测、科研、执法等支撑保障力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人员力量严重不足,难以满意职能划转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三、2020年工作计划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巩固现有治理成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力争各流域断面均值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县级以上饮用水源Ⅱ类水质比例进一步提升,土壤安全利用率明显提升。
(一)污染攻坚,提升优质生态供给能力。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制定并实施《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实施方案》《XX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重点实施《三钢集团超低排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以焦化、烧结、炼铁、炼钢等工序为重点,2020年计划投资约2亿元,实施60多项超低排放改造。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到2020年底前,三钢基本达到超低排放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市区PM2.5浓度进一步降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优良天数比例继续领先全省。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实施一批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重点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效。同时,巩固焦溪(梅列、三元)、梅列洋溪、尤溪际后溪等小流域治理成果,继续加大投入,加强治理,进一步提升优质水比例。三是推进净土保卫战。重点推进XX市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尤溪县和大田县土壤风险防控试点建设工作;下达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推进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全面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自行监测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深化改革,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一是继续深化市场导向改革。重点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将排污权交易由工业延伸至畜禽、水产养殖方面,借鉴金湖生态养殖模式,在街面大田库区进行推广;在金溪、尤溪、沙溪三大主要流域探索将断面溶解氧纳入相关水电站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制定与生态电价奖惩挂钩的管理办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对应措施治理受损水体,解决溶解氧超标问题。二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工作,强化“规划—项目”联动;继续推进环保审批与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探索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简化途径,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服务赶超战略。三是继续探索环保机构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协调联动,继续推进环保机构改革、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管制度改革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系统队伍建设。
(三)强化基础,提升环境管理支撑能力。一是强化平台支撑。按照三网融合、四大监管系统、五项功用的“345”总体要求,加快建成投用《XX市生态环保智慧监管云平台(一期)》项目,实现对全市水源保护区、流域、生态红线功能区等监管对象的科学、精确和高效监管。二是强化基础支撑。充分利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以及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建立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提高环境精准监管和执法水平;在全市17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站,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设备;建立监测服务质量监管与评价机制,对各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强化队伍支撑。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加强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格环境风险防控,深化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