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2020年来,我县生态环保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加快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坚决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据环境监测数据表明,2020年,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国家二级标准以上,评价为“优”,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64天,优良率99.7%,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前十;辖区内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标准以上,水质达标率100%;城区及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二类标准,达标率100%;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dB(A)以内,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6dB(A)以内;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初步形成了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态势。现将2020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来工作情况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精神,积极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2.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法规学习。经常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学习,并通过积极派送业务干部到省市参加各类培训、聘请省市专家做专题辅导报告、举办学法用法知识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水平。
3.严格理论学习纪律。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保证集中学习时间的落实。自觉、严格按县里的规定,坚持每周的一、五作为固定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策、法规和环保业务知识学习,并要求他们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学习讨论,有效提高学习效果。
(二)坚持优质服务,推动区域发展。
1.做实“三心”服务。一是热心:对所有来我县投资兴业的客商都要以诚相待,尽力解忧,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他们提供全方位和优质的服务。特别是重点项目要主动提前介入,了解客商的所思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二是关心:对到我县来投资兴业的客商要从生活和工作上关心他们,切实了解他们的所急所求,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爱心:就是对客商要投之以情,施之以爱,处以关心,注以爱心。切实把客商当成知心朋友,主动和他们交心、谈心,知其所想,急其所需。特别是要在资金和技术上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他们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寻找环保治理技术。
2.扎实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局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XX县环保局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明确分工,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制定阶段性计划,围绕整治内容确定了责任股室及具体责任人,同时将工作方案抄送至县纪委、发改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定期不定期对各股室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经自查,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制度法规执行、日常工作开展、环保督查整改等三个方面不存在明显问题,未发现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
1.对照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党政领导生态环保责任目标,提请县委、县政府向13个乡(镇)和14个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下达主要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
2.制定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了《XX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把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等,作为乡(镇)、有关部门年终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3.提请县委、县政府把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县“两办”督查室、县效能办、监察局一个督查专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全县13个乡镇及14个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截止目前,2020年共安排实施生态环保责任书67个重点项目,已完成65个,正在推进2个。
(四)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整改问题。
1.根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我县《XX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进行挂牌督办,逐项落实整改。
2.对全县梳理的23个环保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的问题4个(嵩溪污水处理厂建成未运行;餐厨垃圾处置任务未完成;自然保护区管护不到位;九龙湖超规划网箱养鱼未清理)。
3.对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县10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的7个,正按序时进度推进的3个,并逐项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做到落实到位一个、验收销号一个
4.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9件信访投诉件,均做到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5.对于市委市政府挂牌督办11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我县已于8月底将涉及我县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问题整改完成并向市直有关部门提交了销号材料。
(五)坚持项目抓手,提升环境质量。
1.实施“水净”工程。一是强化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与宁化县沟通协调,今年以来,生态保护工作组多次就黄庄村笋干加工及污水处置等相关事宜多次与宁化县商议并达成共识。同时,开展城区饮水水源地执法专项检查,制定出台《XX县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小流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清政办〔2020〕11号),全面摸清饮用水源地和小流域存在问题,按期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二是加大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针对近年来乡镇饮用水源地存在围网不足、标志牌模糊不清等问题,积极要求各乡镇完善水源地环保设施,加强水源地综合整治,确保水源安全。同时,为确保琴源水库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谐统一,投资900余万元开展大丰山林区防火应急道路景观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现已完成路面硬化5公里,边沟和护坡工程即将完成,二期工程开始动工。三是加快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推进俞坊水库备用水源配套建设引水管道及城区第二自来水厂建设。目前俞坊水库已投入使用,城区第二自来水厂已立项、设计,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2.实施“河清”工程。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河长会议、联席会议、河长巡查、河道专管员聘用管理办法、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考评、考核问责和激励等14项规章制度,出台印发了《关于全面设立双河长的通知》、与法院建立《关于充分发挥生态司法与河长制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宁化、连城、长汀河长办、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闽江源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联防共治。今年以来县总河长召开河长会议4次,县河长办开展抽查、督查、暗访4次,县级河长巡河80余次,乡级河长巡河1600余次,形成河长制工作督查通报2份,五项攻坚通报1份,通报各类问题共36项,全县河湖管护和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全县争取山水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4个,总投资22694万元,争取中央资金4501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845.5万元。三是治理小流域水环境。按照《XX县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20—2020年)》及《福建省环保厅 省河长办关于2020年“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重点开展嵩溪溪小流域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四有”(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实施投资工程包,督促嵩溪污水处理厂管理房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及管网建设、生态护岸等整治项目实施,确保嵩溪溪小流域水质稳定在Ⅱ类水质标准且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开展对长灌溪、罗口溪等全县7条小流域地表水水质监测。四是加快对牛蛙和红虫养殖行业的清理,我县于3月下达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牛蛙养殖的通告》(清政文〔2020〕16号),严禁在全县范围内新建牛蛙养殖场,要求已有的牛蛙养殖场,限期退养关闭、拆除及复耕。5月份,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牛蛙养殖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还与13个乡镇签订了《XX县牛蛙养殖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要求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清理工作,辖区内不再新建、改扩建牛蛙养殖场(户)。7月份,为确保牛蛙养殖整治工作责任得到落实,县政府效能办、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环保局对各乡镇联合开展了牛蛙养殖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目前正开展第二轮督查。对于红虫养殖,我县上半年拆除红虫养殖企业一家。。
3.实施“天蓝”工程。组织实施《XX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年度实施方案,加快落实工业烟(粉)尘治理、强化施工扬尘治理、加强移动源及道路扬尘治理,重点推进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工程,加强德兴源新增烟尘旋风除尘器及脱硫工艺建设、高宝矿业硫酸生产线尾气脱硫回收治理技术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督促全县6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黏土砖生产企业完成提升改造及脱硫设施改造,截止目前关闭1家,办理环评手续5家,已完成砖瓦窑的提升改造和脱硫环保设施建设5家。
4.实施“地绿”工程。一是防治土壤污染。出台《XX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X县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成立了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核实了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福建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名录;确定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及大宗固废堆存场所。目前,已与8家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确保了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保护林业生态。积极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印发并实施了我县“绿盾 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2020-2020年福建省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报告》进行了实地核查,核实了报告中涉及我县的2个问题点位且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水平,视频监控项目已完成外业施工;加强造林绿化,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造林面积1.71万亩,占全年任务的100%;积极开展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全县湿地保有量3171.5公顷。三是修复矿山生态。实施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完成林畲舒曹村、石下村和沙芜铁石村废弃矿山“青山挂白”示范点治理项目3个。推行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对全县5个关闭煤矿发出《矿山地质环境限期治理恢复通知单》并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2020年,预计可完成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60公顷。四是治理水土流失。围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重点县以及省级重点乡镇等项目进一步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快推进桐坑、半溪、村头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和重点乡镇李家乡和余朋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5.实施“居怡”工程。一是实施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重点实施10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房整治和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四项工作重点,目前已完成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和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现场施工。二是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拟完成13个乡镇共2000户农村三格化粪池建设任务,各乡(镇)正按序时进度推进,并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置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列入升级改造的58家生猪养殖场(户)已全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且均通过环保验收达标。
(六)坚持与时俱进,持续推进改革。
一是继续全力推动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和河道治理PPP项目,目前PPP项目的框架协议已签订,已完成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前期审批(立项/可研)、方案编制、招投标等工作,正在进行合同洽谈。二是继续对县污水处理厂、南方水泥等国控、省控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委托第三方社会化运营。三是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截至目前,对全县28家企业开展评价,其中:荣获省级环保良好企业1家、市诚信企业2家、市级环保良好企业12家、县级环保良好企业13家。四是继续试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全县共有4家企业办理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五)坚持强化监管,维护青山绿水
1.扎实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一是围绕“3·15”消费日、综治宣传月和“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开展环保咨询、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二是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我县于2020年6月获得了省级生态县的命名,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05个;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于2020年7月17日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2020年10月18日通过国家组织的专家验收,等待命名;截止目前,我县已建成市级环境友好型社区3个,县级环境友好型社区5个,省级环境友好学校1所,市级环境友好学校10所,县级环境友好学校5所。三是积极开展“环保进企业”、“环保进社区、乡村”、“环保进学校”活动,不断延伸环保宣教触角。
2.加强环保日常管理。一是严把环评关口,引导绿色发展。严格环境准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严把“三线一单”底线,进一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力求发展与环保共赢。2020年,共审批环评报告书3个、环保报告表11个。二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发放排污许可证13本。三是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2020年,在按期完成常规监测基础上,完成监督性监测62家次。四是依法推进环境信息公开。2020年来,我县向社会公开涉企信息60余条,发布环保工作相关信息30余条,有效推进我县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开展污染普查。根据省、市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县已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污染源普查方案,并开展了污染源排查技术培训和普查对象清查。截止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工作,正在进行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
3.从严实施环境执法。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20年,我县根据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的部署,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清水蓝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小流域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69人次,检查企业128家次,立案查处企业16家,共处罚金人民币56.12万元,有效遏制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强化执法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信访问题。2020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环保110”投诉件99件,均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存在困难及问题
1.安砂水库水质自动站预警频繁。今年下半年雨量偏少,水库下游来水主要是安砂电站发电尾水。由于安砂电站蓄水较深,水库底层溶解氧较低(一般低于2.0mg/L)。安砂水质自动站距大坝仅1.5公里,水体流程短、复氧慢,导致下半年溶解氧经常超标。
2.部分行业企业被群众反复投诉。如我县李家乡的地瓜干加工行业,因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问题,去年以来群众反复投诉,我局虽然采取断电等多种措施,责令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了废气除臭装置,但反复投诉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水、气、土”三大污染治理工程。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 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制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守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强化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环保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强化警示教育。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及时纠偏惩戒,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加强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警示教育讲座、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使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强化制度建设。注意发现环保部门在权力运行、内部管理和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积极组织廉政风险排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要从严从紧压实责任,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对审计、环保督察等反馈和移交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役
1.强化水污染防治攻坚。进一步落实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推动重点流域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落实。一是建设XX县宏志矿业、福建省永福化工选矿厂等选矿企业的配套废水底泥干化及循环系统,确保选矿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完成XX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生化处理设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三是积极推进九龙湖XX段生态修复,全面清理安砂库区网箱养鱼;四是完成XX城区第二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企业监管,建立乡镇常态化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污染不反弹和升级改造后的养猪场达标排放。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一是进一步推进东莹化工等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环保治理设施脱硫、脱硝、除尘效率和稳定运行率;二是加快XX县闽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提升改造,减少SO2产生;三是强化永福化工回转炉和工艺尾气综合治理,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四是关停XX县九龙木业有限公司,减少上胶和热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
3.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一是配合市里完成2020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阶段判定出的全部高关注度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完成中度、低度关注地块选取部分有行业代表性的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二是督促福建省XX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展化化工有限公司等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三是抓好XX县氨盛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详查工作。四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工作。
(三)继续抓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扎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2020年,我局将根据省、市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全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在国家要求时限内完成普查各项工作。
2.扎实做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2020年,我局将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做到落实到位一个、验收销号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