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的优化要尤其关注事件预测、处置方案研究、协调机制组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供应储备等方面的快速响应、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安排。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保证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好突发性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锅炉、压力瓷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
6、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办事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告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值班室。
事故单位、当地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民众将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现场重大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办事处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通知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指挥机构
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办事处主任李旦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刘德行任副指挥长,安监办与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办事处安全监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是发布应急救援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抢险施救,并保护现场。
二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生救援请求。
三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取证调查工作,写出有关书面调查处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根据实际情况下设:
(1)综合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办各项任务。
(2)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及其亲属离开事故现场。
(3)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并负责施救及相关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死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报告,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中,发生事故所在地社区和办事处相关部门抽调办量,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5、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1)办事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2)办事处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3)党政办协助办事处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协调工作。
(4)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安排事故处理,对外发布信息、新闻。
(5)武装部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并指挥事故发生地的民兵应急分队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工作。
(6)林业站具体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及时向上报部门请示调用灭火设施。
(7)民政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排和尸体处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重特大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库区船舶事故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
(10)劳动保障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伤残人员工伤待遇的协调处理工作。
(11)安办、劳动、工会、妇联、纪检等有关部门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各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所辖各单位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适合于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细则,做到有备无患,保证万无一失。
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提高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宜春里社区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社区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势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的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三、机构设置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任务确定总体处理方案和行动决策,及时掌握事故处理和变化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工作小组负责执行有关决定,协调交通、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伤员急救、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抢救措施
社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单位自救机构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态、封闭现场、疏散群众、对伤员实施抢救、切断一切火源,防止火灾蔓延,并向有关部门报警,寻求救援,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调度救援力量,指挥现场救助,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如发现有伤亡情况迅速与抢救医院等抢救单位联系抢救。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负责社区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由社区党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消防志愿者组成。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洪、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第一组长、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创建副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驻地单位负责人、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创建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为成员,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民兵营长、创建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金马宾馆、金盾宾馆等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三、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救灾集中安置点,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3.3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有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的沟通。
1.3.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事故处置的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择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并严格遵守《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辖区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1.1设立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2.2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A.核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协调与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辖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协助区政府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H.及时汇报并请求区政府启动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A.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B.编制、管理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单位应急机构、队伍的应急准备工作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C.负责建立和维护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队伍、预案、装备、物资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网络;
D.组织指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和交流工作;
E.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响应
3.1几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1.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B.协助专业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C.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87589620,87583600)、区安监局(值班电话:87589832)。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区有关部门。
3.3.3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电话:87589832)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措施要求
A.参加应急处置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
B.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拍照、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C.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险源,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D.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定时检查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E.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现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结束
对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为增强社区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抢救的快速放映能力,从思想上、组织上做到高效保障,及时地开展安全事故处置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社区安全生产点多面广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合于全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损失重大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包括以下类型:
1、重大自然火灾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6、重大流行疾病灾害。
二、成立北浦社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宗彦 北浦社区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定美 北浦社区副书记
陈 丽 北浦社区副主任
马恩华 北浦社区副主任
组员: 李 莉 北浦社区委员
李 艳 北浦社区委员
张有艳 北浦社区委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辖区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并督促各村(居)委会、各单位、企业认真参与实施,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督促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不得越级上报,根据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动员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玲担任,何瑞同志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上报,组织协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抢险措施
1、值班报告,社区实行全年值班制度,在本辖区范围内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应迅速核实情况;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向主管部门和社区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到场并立刻报告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部门。
2、紧急救援,确认辖区范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所有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状态开展抢险救援行动。
3、分工负责,合理处置,按照社区分开情况:工作人员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按照各自分工情况迅速就位,实施救援。
4、保护现场: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全体参与抢险工作人员及现场群众都负有严格保护现场的责任和义务,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防止扩大事态等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时应妥善做好取证、记录、标志等工作。
北浦社区综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