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全市人社系统围绕迎接十九大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以打造“4+人社”发展格局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攻坚行动为牵引,积极应对民生保障新挑战,锐意改革,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以更高质量和更充分为目标,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就业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将就业服务前置前移,创新搭建“甬优桥”政校企新型合作平台,整合实现一体化多平台在线就业自助服务,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企事业单位9.8万家次,同比增长22.68%;发布岗位148.8万个次,同比增长29.92%。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9.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22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82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举办中国宁波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81个项目确定落地,“以赛代引”成效初显。精心打造“四有”创业服务品牌,创业集市获评首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主题展优秀项目。启动创业型区县(市)创建工作,扶持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全年发放各类创业担保贷款7.98亿元,新增创业实体16.2万家,带动就业83.7万人。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完善多层次社保体系,民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参保扩面工作居全省前列,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4.3%和99.17%,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净增33.9万人,全数按期启用省系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类群体养老待遇稳步提高,总体水平全省领先。4.4万名被征地农民转入基本养老保险,清理“老农保”13.6万名,182万原新农合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医保,167.5万参保人员免费享受健康体检,鄞州、海曙区划调整政策统筹与业务移交工作顺利完成。医保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医保移动支付、按病种支付和基层门诊按人头支付试点取得新成效,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全省领先。坚持靠前服务、主动对接,及时制定完善相应管理配套措施,协助卫计委等部门推进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创新工伤康复政策,进一步提升职工工伤康复服务质量。落实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全年减征失业保险费4.1亿元。
三、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突破,着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人才支撑作用进一步突显。创新举办高洽会、留创行等各类人才招聘会近400场次,并组织1600余家次单位赴30个城市66所高校招聘人才6600余名。全年新增各类人才18万人,其中来甬工作大学生近5万人,高技能人才4.2万人,高级职称以上人才6500人,海外工程师20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3人,国家外专____专家2人,省“151”人才43人,市领军和拔尖人才516人,新建博士后工作站21家、进站博士84人,新增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截至去年底全市人才总量已达219.6万人。成功创建国家级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引进成立上海海事大学宁波研究生院。首次发布我市技能人才发展蓝皮书,精心承办“技能中国行—走进宁波”活动,市区共建首家市级公共实训中心一期工程在北仑落成。促成市政府与国家外专局签署引智合作框架协议,启动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推进“一县一品牌”特色引智平台建设。塑机行业高级职称评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等政策制度取得创新突破。成功举办201X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指标列全省第一,鄞州八骏湾获评中国最美人力资源产业园。两级人社部门领导带头深入开展服务“三重企业”和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帮助企业解决人才实际困难70余项。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服务人才5万余次,发放购房补贴4.3亿元、安家补助3千余万元,市人才服务中心获评全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
四、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导向,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广泛开展“最美公务员”选树活动,评选全市“最美公务员”97人,获评全省“最美公务员”15人,为全市公务员树立了榜样,展示了宁波“铁军”风采。大力推进阳光精准考录,录用博士硕士高学历人才、重点高校毕业生、理工农医专业人才数量分别同比增长25%、21%、7%,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男性录取比较达到52.5%,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人岗匹配度进一步提升。探索实施新录用公务员“以师带徒”培养制度,高质量完成“学法用法”三年轮训等年度培训任务。升级公务员“双对考核”系统,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结果运用进一步增强。优化军转安置方案,圆满完成468名军转安置任务。制定出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政策。帮助重点工程基层一线解决高层次人才岗位聘任问题。建立季度督查通报机制,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完成法官、检察官薪酬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优化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力度,适当减少纳入区县(市)“双底线”考核部分的重复内容考核分值。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全市规范津贴补贴和目标考核奖工作,公务员收入水平更趋规范合理。
五、坚持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体,着力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夯实。深入开展“双爱”主题宣传和“双爱双示范”评选活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列全省第二位。扎实推进“宁波无欠薪”行动,处理各类欠薪案件4000余件,追回拖欠工资2.95亿元、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9万件,结案率、调解率分别达到92%和70%以上。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办结力度持续加大,深入开展“压责任、强基础、化积案、破难题”专项行动,全年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万余批次,实现全年无新增积案目标。特别在党的十九大、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要敏感时期,两级人社部门坚持主要领导亲力亲为,认真落实每日会商、值班值守、安全防护等工作制度,自上而下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机制,圆满完成维稳安保任务,实现“三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目标。市局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六、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着力发挥撬动效应,公共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八统一”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完成全市人社系统119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跑零次23项、全城通办45项。深入开展“两提两减三增”专项行动,精简申请材料24.9%,办理时限平均提速26.8%。积极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初步完成信息一体化整体框架建设,全大市19个业务系统完成数据集中,59个事项与市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实现对接,社保市级集中管理系统新纳入余姚、象山两地,集监管、展示、指挥、交流和学习为一体的宁波人社智慧中心建设项目即将投入使用。宁波人社APP、微信公众号,注册人数超85万。累计发行社保卡800余万张,社保卡业务在全市313个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实现即时办理。新增自助服务一体机300台,退休认证人脸识别、参保证明网上打印及城乡居民体检预约等新应用受到普遍欢迎。经第三方评估,全市人社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满意度高达96.87%。12333被表彰为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
七、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着力推动学以致用,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注重强班子、作表率,市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第一时间赴余姚梁弄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带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攻坚行动中,3方面24项攻坚任务全部由局领导带头领衔、克难攻坚。注重立规矩、树导向,制定出台《从严锻造“人社铁军”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内部工作规则,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在全面考核机关处级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人岗匹配要求选拔任用了一批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注重抓问题、促整改,在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省级审计工作的同时,深刻汲取近年来社保领域发生的案件教训,全面开展基金专项核查检查和第三方审计,有针对性地在47项关键业务中实行电子复核及分级审批,对803家定点医疗机构、1743家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定点服务协议管理,远程智能监管系统实现人脸识别并覆盖908个定点医药机构,与银行签订《社保基金银行账户服务协议》,更好地保证社保基金安全增值运行。全年共查实社保欺诈疑点信息259条,追回养老待遇132万元;发现并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66家,追回各类违规费用1422万元,其中移送司法处理骗保案件7起,60人因倒卖医保药品被依法审判。注重严管理、正作风,建立党风廉政层级管理体系,深入开展“进窗口、察民情、强服务”“廉政钟声”“廉情手记”“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等活动,整改落实民主评议机关意见建议,文明机关创建考评位列全市市直部门第二位并被评为文明机关标兵单位。注重抓宣传、展形象,加大局网站建设、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探索开辟甬派客户端人社频道和“宁波人社”微信订阅号、微博、今日头条号等新阵地,充分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影响力,做深做精社保30年等重大主题宣传,及时果断处置突发舆情。全市宣传稿件刊发数量在省人社系统中名列第一,市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政务信息考核工作中位居市直单位前列。
一年来,我们在工青妇、老干部、统战工作、舆情应对、统计分析、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也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
201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名城名都”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和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4+人社”新目标,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秉承浙江精神,传承宁波精神,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奋力开创宁波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名城名都”贡献新力量。
一、时不我待推进人才资源开发。自觉增强“抢机遇、抢人才、抢项目”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事业留人、环境留人、感情留人和政策留人,全年人才总量突破235万,新增各类专家600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00名,引进海外留学人才2000名、“海外工程师”180名。一是抢抓引才引智新机遇。全面落实外专引智合作框架协议,深化海外工程师等人才引进计划,组建市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中心,建立外国人来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一区县(市)一品牌”平台创建。深化落实“泛3315计划”,高标准举办首届中国(宁波)海外工程师峰会、人才科技周等活动,提升名校名所名师引进工程和“我选宁波、我才甬现”招才行动实效。二是探索育才成才新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宁波市青年才俊储备专项计划的意见》,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师培养计划,建立博士后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发挥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作用,不断提升育才实效。扎实开展技能宁波提升行动,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理顺技能人才工作管理机制,推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全面实施职业资格全市统一鉴定制度,探索打通优秀技校学生学习提升通道,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办好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努力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是构建用才留才新生态。完善出台《宁波市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推进专家管理服务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制定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下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着力构建具有宁波特点的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管理体制。深化人才服务“3H”工程,打造社区式人才集聚区,研究升级外国人来甬工作、出入境、居留和市民化服务等更为便利的政策。精准对接重点产业发展项目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组建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联盟,设立专项服务资金,开展招工送工和定向培养紧缺产业工人、技能人才服务。
二、毫不松懈推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一是全面完善政策。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完善符合宁波实际的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二是加强重点扶持。实施青年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深化甬优桥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就业联盟”,举办就业实践校企合作大会,加强大创园、留创园、技能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全年建设就业实践基地1000家、开发就业实践岗位1万个,建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0家、新增青年创业实体3000个。精准实施就业援助,深入实施残疾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全年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万人,开发(保持)公益性岗位6000个,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就业。三是优化服务保障。深入开展创业型区县(市)和“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创建活动,加强政策扶持、创业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力争全市100个社区(村)达到“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标准,新增创业实体6万家,创业带动就业30万人。深化“四有”创业服务,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实效,评选大学生就业之星、创业新秀和成长之星,打造形成“就业创业在宁波”品牌。
三、居安思危织密扎牢社保体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养老保险(障)参保率达到94.6%、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工伤保险实现职业人群全覆盖。一是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将省部属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规范有序做好被征地养老保险参保及转换衔接工作。按上级要求,统筹做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企业年金办法和新一轮养老待遇调整等工作。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能力分析,为市政府当好参谋。二是优化医保政策制度。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推动131个病种实现按病种付费,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体系。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扩大异地就医结算的医疗机构范围,稳妥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和医保历年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贯彻落实新版省医保药品目录。做好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三是健全工伤保险制度。统筹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落实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经费使用管理、工伤基金省级统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等政策。依法开展工伤认定,确保工伤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和工伤、生育就医费用医保支付实时结算工作有序推进。改进工伤保险支付方式。四是提升社保经办能力。实施社保经办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应用“统一受理平台”,实现基本“网上办”、70%以上“基层办”、60%以上“全城办”。加快社保数据集中共享,完成县(市)社保系统市级集中和社保数据省集中。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医保综合分析监管平台、外配处方管理平台和宁波人社(医保通)APP信息系统功能建设,扩大医保移动支付范围。启动社保档案馆建设前期工作。
四、统筹兼顾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建成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体制。一是稳慎推进公务员管理改革。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按“成熟一批、纳入一批”原则稳慎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落实公安技术勤务类、执法勤务类职务套改工作。强化“抢人才”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创新考录办法,拓宽优秀人才来源渠道,提升高学历和重点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创新培训形式,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提升“以师带徒”培养模式,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建立导师库,落实激励措施。研究制定《宁波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强化“双对”考核结果运用。广泛宣传“最美公务员”先进事迹,提振公务员干事创业热情活力。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强化人才开发理念,研究制定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和特设岗位设置,加强岗位结构比例分类管理调控,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动)办法》,推进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人事制度改革。三是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研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和奖励性补贴制度,落实调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及加班补贴等待遇保障机制。强化激励导向,制定突出贡献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1+X”奖励政策,指导督促落实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四是优化目标管理考核。深化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改革,探索推进分类考核、精准考核,构建精简高效的考核运行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五是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稳步实施军转安置市区统筹,加强自主择业和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不折不扣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力争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数量当年过半。
五、多措并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盯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深化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一是全面深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法治人社”建设三年计划,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制度,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双爱”活动提质扩面,争创首批省级“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做好集体性劳动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5%以上。发布我市企业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以宁波无欠薪创建行动为牵引,稳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优化监察预警指挥系统,深化“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强化企业信用等级和中小微企业分类监管,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程序。四是提升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创新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裁审衔接,完善多元化争议处理机制,推广要素式审理模式,确保65%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得到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调解率分别达到92%和70%以上。五是压紧压实信访维稳责任。持续加大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办结力度,坚决做好重要敏感时期维稳安保工作,始终确保“三个不发生”。
六、与时俱进提高公共服务品质。巩固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构建“时时、人人、处处”的智能化、全覆盖、交互式服务体系。一是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全面梳理规范现行政策制度、业务流程和服务事项,推进“两提三破四缩减”专项计划,建立统一的“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库,完善办事配套制度体系,加快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运行标准化,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打通上下左右内外的信息数据壁垒,探索建立窗口、电脑、手机和自助一体机“四端同步”的服务网络。二是提升信息一体化建设层级。以宁波人社智慧中心建设运行为引领,完成信息一体化各项目板块主体建设任务,逐步实现全市人社系统业务数据的集中管理、实时联动和指挥调度,建成功能强大、联通共享、便捷高效的“人社云”和宁波人社的数字“指挥部”。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编制新一轮信息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以大数据、阳光政务和业务协同为重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人社业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人社领域创新能力。三是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扎实开展基层基础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办事配套制度体系,推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向基层延伸。优化整合微信、宁波人社APP等服务渠道和网上公共服务应用开发,建立以社会保障号为唯一标识的个人社保民生档案。深化12333“心声速递”品牌,打造双语全天候智慧咨询服务体系。增强政策宣传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探索信息化、个性化、即时化的工作宣传、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机制,切实宣传好人社政策、引导好合理预期。进一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水平。
为了以点带面推动六方面工作高质量完成,要集中精力扎实开展“5+1”专项行动:
一是“我选宁波、我才甬现”招才行动。建立健全服务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人才的工作小组,优化升级宁波人才网,举办第29届毕洽会、第20届高洽会和 30场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组织2000家企事业单位赴30个城市70所高校开展75场人才巡回招聘活动,其中引进外地“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1万人。二是基层基础提升行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启动实施新一轮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整合工作,探索利用社会资源提供人社公共服务试点,实现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覆盖全市60%以上社区和部分行政村。夯实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基础,建立风险评估、内部防控、巡检互查和第三方审计的综合监管体系,突出对欠费征缴、社保待遇违规领取、违规参保等问题查处,确保基金运行平稳。三是技能宁波提升行动。按时完成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宁波技师学院建设,探索国际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新增高技能人才4.5万。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新建10家,确保到2020年总数超过100家。加强世界技能大赛选手培训、选拔工作,为宁波选手在2020年世界技能大赛崭露头角打下基础。四是社保惠民提质行动。积极推进社保卡线上线下应用,启动省内第三代社保卡首发试点,实现社保卡“网格化”经办服务,让社保卡成为我们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有序开展“两民”单位参保,稳妥处理“事改企”等非事业人员参保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健全筹资机制,做好贫困人群资助参保工作,适当提高待遇水平,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40元,合规医疗费最低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大病特殊药品扩大到28种,切实缓解贫困人群的重特大疾病压力。启动社保精准扶贫三年实施计划。五是宁波无欠薪创建行动。全面创建“宁波无欠薪”,加强首批试点地区创建引领,落实各方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清偿欠薪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年底前全市“无欠薪区县(市)”创建率达到60%以上。六是强化党建引领。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做有情怀的人社人”学习讨论,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干部挂职锻炼和跨单位交流,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强化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干事创业能力水平。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并重,落实定期谈话与走访慰问制度,进一步增强团队凝聚力。实施党支部提升组织力“四化”工程,推动责任落实清单化、年度工作条目化、具体操作规范化、党员管理精细化,切实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定,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抓好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和集中轮训,切实提高履行“一岗双责”能力。坚持挺纪在前,抓好新《党章》、三《条例》两《准则》以及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终端落实,深化开展“进窗口、察民情、强服务”和作风效能自查自纠活动,推动转作风改作风纠“四风”常态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