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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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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20〕67号)精神,我市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建设美好新XX作出积极贡献。现就我市巩固扩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XX市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

2020年6月24日出台《XX市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明政办秘【2020】99号),成立XX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农委、林业局、国土房产局、公管局、财政局、审计、税务、市场监督、妇联、人行、改革办、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三权分置”工作的指导服务。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结合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宣讲,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把“三权分置”内容列入当前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重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组织开展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政策要求,推动改革的实施,共举办培训班20个,培训干群人数850人。

(二)巩固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及早谋划,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集中精力推进此项工作。2020年已完成确权农户12.7万户,确权面积158.47万亩,按省确权办的要求进行了数据库汇交,完成了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做到“县级档案入馆,镇级档案入室,村级档案入柜”,并顺利通过了省、滁州市验收。

2020年,根据农业部土地确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确权办验收后反馈的问题,市确权办以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对号入座,制定了《XX市数据库汇交后勘误归档方案》和《XX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提升方案》,这两项工作创新得到了滁州市确权办的表扬并推荐其他县市区学习借鉴。由于工作安排的早,布置的细,我市提前完成土地确权勘误工作,勘误证书1418本,补发证书446本,同时相关资料也进行了完善、整理和归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坚持技术标准,结合问题整改,及时对确权成果数据进行同步修正,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使成果数据达到了省建库要求。9月20日提前1个多月通过省质检,现在已提交给农业部质检验收。

(三)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

1、成立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成立了XX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统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并免费发放给农户使用,制定土地流转的管理制度和规程。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运用网络平台开展土地流转的信息搜集与发布、价格评估等工作,各乡镇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负责土地流转的政策宣传、咨询、供求信息,登记发布合同审查、鉴定、备案管理和项目申报。各村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及时上报土地流转的信息和土地流转的意向。截止11月底,共流转土地62.01万亩,流转承包耕地51.24万亩。

2、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成立了XX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聘用了24名仲裁员,负责调解仲裁土地经营权发生的矛盾纠纷,2020年共调解了274例土地纠纷。17个乡镇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都按要求配备了调解员,139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都安排了3人以上的村级调解员。

3、统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为了规范我市土地流转,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每年印制3万份XX市统一的土地流转标准合同文本,免费发放给流转业主。每年召开全体农经工作人员参加的土地流转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农经站对土地流转的农户全部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明确了农经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严肃了我市土地流转的工作纪律,并将该工作成效作为农经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4、制定《XX市土地流转指导价》。为提高我市农村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升新型农业主体规模经营水平,确保农民能受益、业主能盈利,实现互利双赢的目标,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采取分类指导的方法,按照科学测算、现实比较和幅度递增相结合的要求,根据我市南北土壤性质、种植模式、农业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以及区位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土地流转指导价》。

(三)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1、制定扶持政策。为加快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出台《XX市关于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意见》,制定认定标准,且XX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每年新评XX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20家,对新评的XX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3万元。至11月底,共注册登记了农民合作社762家,新增40家,注册登记家庭农场951家,新增196家。

2、加强信息化建设。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网站,每年扶持1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息化建设,经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奖补5000元,逐步提高合作社、家庭农场信息化水平和质量。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已建立网站110个,统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硬件,统一建设个性化网站,均已成功在网上发布产品及采购信息等,并能够及时维护、变更信息。

3、开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工作。制定《XX市开展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方案》。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中央专项资金280万元,XX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50万元。原则上,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融资风险补偿基金5倍规模放大信贷,贷款利率不超过国家贷款基准利率的30%。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上限为80万元。明确基金扶持范围,主要用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开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及市场营销、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建设等,严禁用于非农领域。目前已对新型主体发放贷款1000多万元。

(四)创新农业“三项补贴”发放工作。

今年滁州市共分配给我市2020年度农业“三项补贴”资金1.28亿元,在去年的改革基础上,今年我市将按照确权面积分配发放农业补贴。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2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20〕857号)《关于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紧急通知》(财农2020)706号)精神,以及XX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农业三项补贴发放工作会议纪要》(2020第12号)要求,研究制定《XX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都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全部执行“五统一”、“六到户”、“六不准”的规定,做好调查登记、汇总上报、上榜公布。截止到6月30日,我市农业“三项补贴”资金12894万元按确权面积均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到户,由农户直接从信用社领取,无挪用、占用、截留和抵扣现象,操作规范。

(五)加强职业农民培训。

为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我市坚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核心,以造就农业后继有人为目标,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重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通过公共理论、专业技术课的集中授课,组织学员互动、交流和专题讨论,带领学员外出学习实训、亲身感悟,邀请专家上门指导服务,与学员保持密切联系、不断跟踪问效。同时,我们加强自身学习,到外地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不断创设和完善培训制度,努力探索培训路径、积累培训成功经验,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效模式,推动了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有声有色的开展。几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共培育各类职业农民1360人,使他们真正成为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目前经过培训的职业农民已有700多人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办人,900多人成为家庭农场主。

二、取得成效

(一)稳定了承包关系,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通过改革解决了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化解了一些多年遗留的历史矛盾,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奠定了基础。解除了农民长期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稳定了经营权长期流转关系,带动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聚集、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加快了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二)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为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智能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确权颁证成果效用,按照省农委技术标准要求,建立了县级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数据库,可以进行网上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打下了基础。实现 “以图管地”,开展土地流转、抵押担保、落实惠农政策、发展农业产业提供信息支撑。

  (三)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部分乡镇在二轮承包中形成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人地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影响到当地农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通过土地改革,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许多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得以有效化解,全市农村呈现出社会和谐稳定、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农村基层政权坚实稳固的良好局面。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确保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按照有机构人员、有规章制度、有固定场所、有必要设施、有工作经费“五有”标准,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调解仲裁组织,健全镇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纠纷。

(二)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

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财政、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扶持等政策。进一步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资金规模,按照存量优化、增量倾斜的原则,增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补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开发建设等涉农项目,建立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持有管护新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用水用电、设施用地、市场拓展、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创建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示范服务组织“四创”活动,大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相互融合,加快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新型经营主体由交易联结走向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主体融合。结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实施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普通农户分享农业规模经营收益。

(三)加强农经队伍建设

1、健全农经机构,增加人员编制 。通过考试录用等手段,选拨一批素质高、业务强的大学生充实到农经队伍中来,着力改变人员老化的局面,不断更新优化人员结构。

2、适应形式发展,理顺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有关农经管理的规定,理顺现有人员的编制问题,尽快定编定岗,落实目前参公管理应有的职级并行、车改车补等待遇,逐步落实行政机构编制,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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