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集中宣传工作总结
按照省污普办《关于认真做好XX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普查宣传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自2020年5月7日起,我办组织辖区7个社区对全辖区的普查对象进行宣传培训,现将的宣传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立,明确职责
2020年5月,我办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人大工委主任XX、办事处副主任XX任副组长,西城环保办、安监办和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西办〔2020〕90号),并抽来人员明确办公场地,清楚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并对污染源分类进行了认真安排。
二、形式多样,大力宣传
做好辖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通过社区LED、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普查员深入基层进行污染源清查和宣传。讲清这次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通过清查为污普办合理配备普查员,为科学、规范、高效的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与信息依据。
三、对象及范围
污普办对每一位清查人员明确了西城的清查对象及范围,并摸清辖区其它污染源,建立好台帐使下次普查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
四、清查内容
我们污普办对每一位清查人员明确了清查内容,即核实普查对象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属行业、规模,汇总普查对象、行业类别,测算普查所需表格(详、简)。
五、方法和步骤
办事处污普办按“分级实施、分工协作,属地清查、不重不漏”的原则,根据区污普办提供的单位名单,在辖区内以社区为单元,对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逐一清理查实,按相关技术规定进行界定、分类、测算和汇总,形成清查对象名录册。
截止2020年5月11日,办事处污普办共对区污普办提供的300个对象进行了逐一清查,名单中属辖区外企业47家,辖区内企业中已有 12多家企业关闭,属于排查对象8家,不属于排查对象230多家。并通过社区走访排查出22家新增企业。最终确认清查出30家,其中政府关停1家、自动关停1家、搬离辖区1家、印刷企业10家、服装工厂3家、涉及1吨以上锅炉(含1吨)14家、石材加工企业1家。针对所有清查企业,我们污普办逐一进行了汇总,确认30家单位作为普查对象列入下阶段的工作。
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办还将加大舆论宣传,营造污染源普查的良好氛围。通过在社区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标语、利用社区宣传栏、LED等方式,使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