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抓好重点环境问题整改,积极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环境质量,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环境质量实现稳定改善。
截至年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9天,比上年同期减少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7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天气影响,PM10年均值、PM2.5年均值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1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水源地水质标准,75个乡(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8%。河流水质稳定改善,蒲河水质良好,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马莲河水质较去年有所改善,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6个国考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国控源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监督性监测率和企业信息公布率实现100%。无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发生。
(一)坚持目标导向,认真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年初,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市环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对全年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各县(区)、部门、重点企业签订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对照省、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指标,将全年环保工作细化分解,提出了201X年全市环保工作目标和11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印发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和考核细则。加强了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督查调度,年内共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22次,市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46次带队调研督查环保工作,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坚持奖惩结合,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国家、省上相关要求,提请市上相继出台了《XX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XX市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办法》《XX市201X-2020年大气污染“冬防百日攻坚战”问效追责办法》《XX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考核问责暂行办法》;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市重点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将重点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缓慢、西峰城区燃煤锅炉淘汰整治推进缓慢等28个问题列为今年市级领导包抓的第一、第二批环境保护重点问题,全力抓促落实;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2个问题,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措施清单》,协同市上相关部门,组成3个督导组和1个明查暗访组,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快整改进度,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抽查,有力推进了整改工作。
(三)坚持主动跟进,扎实开展总量减排工作。及时分解下达了201X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指标,加强重点减排项目的检查调度,实行重点工程减排项目月报告及通报制度。截至年底,今年计划实施的18个重点减排项目中,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宁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接入工程、庆城县污水处理工程、华池县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减排工程、环县嘉诚供热公司脱硝技改项目、XX西峰区阳光惠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有机沼肥生产项目等14个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或达到减排要求,华池县、正宁县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建成待验收,镇原县城区“一河四沟”黑臭水体集中整治工程、镇原县孟坝镇污水处理及截流工程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四)坚持防治结合,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提请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了全市重点环境保护问题集中约谈会、西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问题集体约谈会、市区“蓝天保卫战”誓师立令大会,“冬防百日攻坚战”动员会议等,按照省、市要求,协同市、区相关部门持续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煤炭市场监管、涉气工业企业达标改造、施工场地扬尘管控、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治理和黄标车淘汰等重点任务“六张清单”和“网格化”监管措施落实。截至年底,8县(区)建成区561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淘汰整治432台,整治完成率为77%。44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提标改造39台,淘汰停用5台。西峰、环县基本建成优质煤炭集中配送中心。7个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全部建成运行。建成区餐饮单位使用清洁能源3215户,安装油烟净化装置3223户,完成率分别为65%和72%。已淘汰黄标车344辆,占黄标车淘汰任务250辆的137.6%,已淘汰报废老旧车3640辆。全市316户粘土砖瓦企业已关停淘汰72户、完成环保改造188户,完成率分别为97%和78%。石化、水泥行业脱硫脱硝和VOCS治理工程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提请市政府制定印发了《XX市水污染防治201X年度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等13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和XX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正在抓紧推进。部署开展了马莲河等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促有关县(区)和重点乡镇清理整治沿河排污口127处,落实应急截污措施30余处,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0余座,沿河乡镇污水直排和河道垃圾整治初见成效。研究制定了《巴家咀水库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安置及耕地退出工作方案》,督促西峰区、镇原县政府加快推进巴家咀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和耕地退出工作,目前滩涂地全部退出,居民搬迁、生态恢复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已完成水源涵养林等工程建设。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启动了XX石化搬迁遗留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作。争取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3214万元,开展了重点企业周边土壤污染布点调查。完成了全市禁养区划定,11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实施了减排治理工程,8个畜禽粪便有机肥项目建成投运。
(五)坚持标本兼治,下实手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坚持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国家、省历次督查、检查指出的各类重点环境问题,及时督促各县(区)、各责任单位进一步靠实了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全力推进落实。一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12月底,涉及我市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其余6个分年度实施的整改问题,正在按时序顺利推进。二是落实中、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截至12月底,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26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省第一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5批260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230件,占88%。三是强化中办祁连山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和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制定印发了《XX市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结合“绿盾201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重点对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油田设施、建设项目、农业生产和人类居住等生态环境隐患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改。截至12月底,子午岭自然保护区排查发现的71个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62个。四是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去年省、市排查并列入全市整改清单的98个重点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70个。五是组织认真办理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8件,办结率100%。
(六)坚持严格执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区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环评“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隐患、固体(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贮存、水源地周边、自然保护区环境隐患等问题。截止目前,市县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多人(次),共排查环境风险隐患265项,已整改到位256项。二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年内在15个市直部门、123个乡镇(街道)和9个工业园区设立了环境保护监管机构。截至目前,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389起,其中,查封扣押24起,实施移送拘留5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0起,实施行政处罚727万元,公开曝光重点环境违法案件29起。三是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微信平台作用,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办理。截至年底,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790件,办结788件。今年的调查统计结果,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90.1%,比去年上升4.4个百分点。
(七)坚持放管结合,全面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全面推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明确了“建立一个体系,落实三张清单,强化一个管控,实现‘三保三减一服务’”的工作目标,对市上今年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环保服务监管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包抓责任制。截至12月底,58个重大项目已有50个项目通过了环评审批,2个项目环评进入报批程序,6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今年已开工的31个续建和21个新建重大项目均已取得了环评批复。自全市开展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来,已累计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查2784个,其中:审批类项目821个,备案类项目710个,申报类项目1253个。较往年同期相比,评估类项目减少了40%,环评审批效率提高了48%,审批时限压缩了76%,费用平均下降超过50%。
(八)坚持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环保监管工作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督促列入年度计划的32户企业开展了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级,完成了排污许可证核发阶段性任务,发布了环保“红黑榜”企业名单。加强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制定了《XX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登记的项目按比例和类别进行了抽查考核。组织开展了辖区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对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了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和考核,年内依规审批转移处置危险废物3.8万吨。
(九)坚持生态立市,全力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截至12月底,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乡镇101个、省级生态村64个、市级生态乡镇111个、市级生态村618个,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率分别达到93.28%和49.01%。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22所,省级绿色社区17个;市级绿色学校265所,绿色机关106个,绿色社区35个,绿色医院8个,绿色饭店4个,绿色家庭10个。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结合精准扶贫,争取省上投资240万元,安排8个村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十)坚持协调推进,有效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全面落实核与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了《201X年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督促中油测井长庆事业部等4家单位在省环保厅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为合水乐蟠医院等4家单位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市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了100%。认真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和辐射安全综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市医疗、测井、核仪表使用等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在从严审查转移单位和人员资质的基础上,排查辐射安全隐患,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印发了《201X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符合条件的180家企事业单位编制或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分别联合开展了模拟联合站储油罐区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演练和“油井修井井喷事故”原油泄漏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十一)坚持严字当头,全力抓促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始终坚持把落实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环保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印发了《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1X年党建工作要点》《XX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总支与各支部分层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分三个层次开展了廉政约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三促三纠”等专题教育活动,制定了局党组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梳理细化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等6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核心廉政风险点,进一步严明公务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廉政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总体来看,今年全市环保工作措施得力,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要求及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工作中还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水污染防治压力巨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进展缓慢、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待加强、中央和省上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不够彻底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度不高的问题,环保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欠账较大、环保执法力量薄弱、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突出问题。
202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要求,严格按照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工作责任上再靠实,工作措施上再强化,以稳定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执法,强化整改,将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三个十条”目标任务,紧盯重点问题,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油田矿区污染防治。督促油田企业修订完善油田开发规划,不断加大油田开发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强化落实开发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严格依法监管。四是切实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加快市区和各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供热建设,加强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便收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五是继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对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新标准,梳理分析指标差距,列出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着力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六是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七是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抓好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完成省以下环保“垂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