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新桐乡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有: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利用宗族、帮派势力及采取贿选、暴力胁迫等手段,争夺、把持基层组织,插手集体经济,制造事端等犯罪线索;
(三)“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主要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多次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线索;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在建筑施工、渣土运输、材料供应、苗木种植等项目招标等活动中,强占工程、强包项目、“看场子”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线索;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承包、暴力抢占、独霸资源和收取“封口费”、“好处费”、“保护费”等犯罪线索。
(六)重点行业、场所内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主要有:在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货物集散地,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占地盘、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收保护费的犯罪线索;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在歌舞、洗浴、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服务行业,深挖黑恶势力介入经营的幕后组织者、操纵者、经营者,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妇女卖淫及从事其他色情服务,开设赌场,组织聚众赌博,雇佣黑恶势力要账逼债,吸毒、贩毒以及在上述场所收取保护费的犯罪线索;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干涉民生问题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插手经济纠纷、债务纠纷、劳资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地下出警队”、“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实施组织跨境赌博、绑架、洗钱、敲诈勒索、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其他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2.来信举报:
来信地址:
3.上门举报:
接待地址:新桐乡综治工作中心一楼窗口(扫黑除恶办公室),也可将举报材料投入线索举报箱(新桐乡综治工作中心一楼窗口)。
接待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
三、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单位及个人,新桐乡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有奖举报并实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份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