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XX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把建强基层组织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聚焦突出问题,着力标本兼治,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基层政权凝聚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问题摸排,扎实开展整顿。一是深入分析研判。今年4月,组建10个督查指导组,采取征求意见、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630个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运行机制、工作成效、廉洁自律、群众评价等5个方面开展分析研判。通过深入分析研判,找出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整改,全县村“两委”班子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二是扎实开展整顿。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按照10%的比例倒排确定了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53个。建立挂联包驻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挂”、县直单位“联”、乡镇领导“包”、驻村工作队“驻”等整顿模式,落实27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71个机关单位进行结对帮扶、驻点指导,扎扎实实开展整顿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回头看”。组织对全县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进行“回头看”,重点对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势力,换届选举期间是否存在拉票贿选现象,是否有宗族家族势力干扰基层组织正常工作,是否存在“微腐败”“蝇贪”,党务村务居务公开是否正常,重大事项决策是否依法依规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和“回头看”。全县基层党组织共摸排移交问题线索13例。
二、夯实基层基础,建强战斗堡垒。一是强化班子建设。印发《XX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整体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以乡镇党委为主体,对辖区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摸排,制定评定细则,分类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对“不称职”党组织书记,坚决撤换调整。督促县民政局牵头,指导相关乡镇三个月内组织完成村(居)委会主任、委员空缺村补选工作。二是强化教育管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切实加强“农民夜校”工作,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回乡开展政策大宣讲,创新开展“培训进乡村”活动,深入实施“五大培育”工程,着力培养会挣钱、会当家的家庭能人。三是强化运转保障。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按县财政安排部分的10%全面递增全县村(社区)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确保基层组织活动开展有力有序;出台《关于流转弃荒抛荒土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着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村党组织组织力和话语权,从思想上和经济上杜绝黑恶势力侵蚀。
三、强化工作联动,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审机制。对涉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调整的,实行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审制度,认真核实身份背景、有无前科劣迹、是否有涉黑涉恶等情况,严把人选“入关口”。二是建立直报机制。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本村(社区)民情直报员,各乡镇党委副书记为本乡镇乡镇民情直报员,各村(社区)民情直报员每月10日前向乡镇民情直报员报送本辖区内发现的“村霸”“蝇贪”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乡镇民情直报员前将摸排出的相关问题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各乡镇党委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县委政法委、县群工部等部门的衔接沟通,建立了线索排查、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将辖区内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