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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2020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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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2020年工作总结范文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物价局围绕“稳价惠民、清费减负”两项重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价格工作顺利开展,实现预期目标。

(一)价格调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坚持实行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管理,分解落实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持续强化价格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敏锐捕捉市场价格变化。巩固2020年“平价商店规范年”和2020年提档升级工作成果,将平价商店日常的运营管理和质量提升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惠民作用。

(二)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扎实推进。贯彻落实差别化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落实省物价局、经信委《关于对部分超耗能企业和使用淘汰类设备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的通知》,停止对扬州诚德钢管有限公司征收差别化电价,继续对江都捷凯电器有限公司实行差别化电价。同时,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于今年4月1日、6月14日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和其它用电类别的电价水平,降低幅度分别达每千瓦时2.29分、1.97分。加快推进民用气价格改革。为减轻用户负担,把过高的配气价格降下来,我局结合成本监审情况,拟定初步价格调整方案,召开价格听证会、集体审议,目前方案正提交政府审议中。核定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价格。我局经过调研,并结合邻近县(市)类似供热项目销售价格水平,核定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江都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集中供热(热力)最高结算价格为285元/吨,由双方合同约定收取。落实污水处理费标准及差别化价格政策。在前期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年初我局调整了城区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原来的1.10元/吨提高到1.32元/吨,实现与扬州主城区并轨。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按环评信用等级分档收费,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加收0.60元/立方米,被评为“黑色”等级企业加收1.0元/立方米。根据环保部门2020年度环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全区将有22家企业加征污水处理费。

(三)清费降本减负工作成效明显。巩固清费降本减负成果。在公布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变动情况,适时动态发布相关信息。要求各执收单位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同时,对2020年以来取消、停征、标准降低等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涉企收费重点检查和处理工作,大力整治越权立项、无证收费、超标准收费、转移收费、搭车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今年我局围绕区委“争要素、解难题、促发展”中心工作,优化服务企业创新举措,实行涉企收费“三公开”制度,即所有目录清单在政府网站、收费场所、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平台”+“目录”双重管控措施,对省定收费项目在浮动幅度内执行最低收费标准,并在每月25日前将机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委办公室。

(四)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加强。出台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向纵深开展。实行常态化的市场巡查,开展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商品房价格、宾馆酒店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完善价格备案程序、建立备案价格公示制度、实行开发企业约谈机制,引进第三方成本审核制度等举措,截止目前,共备案25批次商品房。特别是对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金奥中心的房价备案,做到坚持程序,主动向市局、区政府汇报,合理引导备案价格,对化解购房户集访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控制本区普通商品房价格的过度上涨,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

(五)价格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运行,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对长期不用的权力进行清理,最新确认了40项权力,并全部纳入“一张网”,做到政务服务事项责任全部落实到人,部门全部参与配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提高了便民服务效率。开展市场价格调研活动。由局领导带领相关处室人员,深入光大水务及天雨、邵伯、宜陵等污水处理厂进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了解一线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为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夯实基础。密切关注粮食生产及市场价格运行情况,主动开展夏粮生产情况、价格趋势预测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材料报市局,为省制定粮食托市收购价格政策提供依据。深入了解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的现状和墓地地基本情况,并就殡葬服务收费和公墓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与殡葬服务单位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同时认真收集关于加强殡葬服务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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