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总结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为摸清全县范围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统计数据库,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我县高度重视,快速行动,本着“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全面做好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20年7月,我县完成第二次入户调查清查建库,确定将357个清查结果纳入入户调查,其中工业源298家、农业源1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8个、生活源(入河排污口)31个。2020年10月8日,我县正式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现将入户调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入户调查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最关键、最核心的环节,涉及范围广、技术环节多、工作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并于2020年8月24日,由副县长赵勇主持召开入户调查动员大会,2020年9月18日,我县正式印发《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入户调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入户调查工作负总责,要投入主要精力和时间,搞好组织协调;同时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必须全力以赴,亲临一线坐阵指挥。
二、入户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入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县一是认真按照《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乡镇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二是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三是分3期组织普查对象按照普查制度和技术规定要求,开展报表填报培训工作;四是是印制宣传资料,通过上街宣传和到各乡镇发放的形式对外宣传,营造入户调查氛围。
三、入户调查情况
2020年10月8日,我县印发了《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的通知》(荥污普办〔2020〕37号),全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正式全面投入入户调查工作中。2020年10月21日,我县初步完成入户调查数据采集。2020年10月23日-2020年 11月6日,县污普办对入户调查数据进行了第一次审核,审核发现:报表填报情况质量普遍较差,填报信息不完善。针对我县入户调查存在的问题,县污普办及时梳理问题,并下发了《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表数据核实的通知》(荥污普办〔2020〕48号),要求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再次开展入户调查,收集佐证材料,核实报表填报情况,并填写《入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清单》。2020年11月8日起,县污普办再次组织普查办工作人员按照“全程、全源、全员”和“逐级审核”原则,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类别,分类开展入户质量控制工作,对全县普查报表填报情况开展了全覆盖集中审核,并针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联系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对象对报表填报问题实施整改。2020年12月10日,我县基本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共确定需纳入污染源普查对象共计476个,其中工业源277家(新增2家),禁用23家;农业源9家,禁用1
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8家;移动源12家;生活源136个(其中入河排污口31个,行政村105个)。同时已将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源治理设施和移动源的全部数据提交至专网,入网率达100%。
四、存在问题
一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对象报表填报不熟悉,造成部分普查报表存在漏填和错填的情况;
二是部分普查对象规模较小,企业业主文化知识低,填报内容不规范;
三是部分普查对象无相关档案资料,佐证材料收集不全面;
四是部分企业行业类别界定不清晰,无法准备判断产品和生产工艺等,在系统中无法找到对应产品和生产工艺代码;
五是部分企业因环保督察等原因,目前已处于关闭状态或者长期停产状态,无法联系业主开展入户调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有序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污普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污染源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