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根据来安县安监局《关于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字〔2020〕1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治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于后: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我镇高度重视此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XX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由乡长张宏同志主持召开了全乡乡村干部大会,专题研究部署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工作,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安办同志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XX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专项治理小组),落实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摸排,宣传政策。
由镇安办协同各村干部,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对全镇境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全面摸底。XX镇通过摸排,在年前2月11日以及2月14日XX镇逢集时对XX镇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宣传烟花爆竹相关经营安全知识。在检查中共发现2户存在问题。对发现的2户烟花爆竹经营点都存在经营许可证过期和遗失,副镇长张建向2户经营点传达了安监字〔2020〕1号文件精神,要求他们立即补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整改迅速,严格审查。
存在问题的2家烟花爆竹经营点业主按照上级要求,在镇专项治理小组的指导下,暂停销售烟花爆竹,现已将烟花爆竹存放柜摆放整齐,等待补办先关手续后重新销售。下一步,XX镇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问题的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