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总结
十八大以来,我局坚持把“安全监管”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严防企业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环保工作责任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关系长远、关系民生、关系稳定的大事。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今年制定印发了《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学习宣传,营造环保良好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我局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XX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XX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XX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和《X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追责实施细则》。
2、广泛开展宣传。为了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一是利用微信、QQ群、宣传栏等向局干部职工、管辖企业人员进行宣传,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提升宣传效率。二是积极参加“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宣传活动和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6000余份,现场提供咨询40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三)突出监管重点,扎实抓好环保工作
1、 提高企业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我局在行政审批中,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2、加强危化、矿山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管执法力度。重点对危化和矿山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排查检查。 2020年至今,我局共下发《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执法文书120余份。查出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95条,无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3、配合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积极配合区环保局对成雅高速道路交通事故引发浓硫酸泄漏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进行了处理。
4、抓好烟花爆竹燃放治理。为了减少雾霾等空气污染,我局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燃放治理,促进了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5、切实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今年2月份省环保督察组检查时指出涉及我局监管危化生产企业XX永晟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原料(磷矿石、硫铁矿石)露天堆放的隐患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人员,督促指导永晟化工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500余万元。
二、存在问题
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下,我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想重视、宣传还不够,个别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职工环保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及演练合作不够。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