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为实现经济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司法行政系统的公信力,既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更是一种期望得到民众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的美好愿望,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诚信机关建设
司法局坚持以司法公开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入点,努力打造信用机关形象,增强司法机关的公信度。一是司法公开。凡是在我局办理的各项司法行政业务,从办事依据到办事程序,在政府网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实施行政效能监督和过错过失问责制。对打造诚信、高效、廉洁的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度均起到了巨大的促进和制度保障作用。机关办事效率和质量较过去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三是落实承诺制度。切实抓好窗口股室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制定的措施和承诺事项如期兑现,取信于民。
二、规范法律服务的诚信行为
1.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严格资格认定与市场准入,强化对注册、法定年检等环节的监管;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完善执业诚信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披露;加强对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机构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及其人员的查处力度。以《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等为依据,与我县各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签订了《律师诚信执业承诺书》,较好的发挥了律师事务所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律师党建促诚信,根据党员数量以单独或联合的形式在2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党支部并设立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联合支部,以律师党建工作推动律师信用体系建设的开展,使广大党员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向社会奉献爱心,争做诚信执业的模范。三是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律师网上诚信体系建设,综合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我县律师在网上建立的律师诚信体系,将各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奖惩情况、考核情况及对首次申领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每年年检注册后,通过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及时给予公示。律师管理有关规定及当事人注意事项也在网站上公诸于众,增加社会的可识别性,使律师管理更加公开透明。
目前,全县共有法律服务机构10家,其中律师事务所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5家。5家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29人;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工作者26人。2020年以来代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及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均无失信受惩戒情况发生。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建立行业信用守则,引导行业自觉形成维护信用的良好风气,提升行业信用水平和公信度。
三、广泛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
结合我县“法治县”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全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健全完善诚信保障制度
根据《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及有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保障制度。
2.强化执业监管
一是严把行业准入关。依法严格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从源头上确保执业人员诚信执业。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改进检查考核方式,采取抽查案卷、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等形式,及时掌握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诚信执业情况,做出评价、评定等次。三是健全诚信执业档案。如实记录执业人员执业作风、服务质量、表彰奖励、失信记录等内容,发挥“黑红名单”管理作用,规范执业行为。四是严肃诚信执业奖惩机制。对信誉好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勤勉、虚假宣传搞不正当竞争、违反职业规程、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法律文书等失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及时查处,绝不姑息。
3.深入开展诚信教育
一是坚持将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二是深入开展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教育专项检查。增强诚信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三是强化协调、指导和检查。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营造“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