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现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作风优良执法队伍
(一)不断学习,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认真开展党建及党风廉政相关工作。一是坚持周一学习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二是根据区委“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教活动,通过学习、创新活动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教育。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通过周一例会集中学习、党员集中学习以及区委宣讲团成员专题授课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入脑入心。四是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积极开张善行义举榜、文明餐桌等活动,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注重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一是不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通过课堂讲授、案例教学、情景模拟、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XX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积极鼓励执法人员通过法宣在线、执法证考试等途径夯实法律基础。通过学习和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日趋文明规范,案卷质量、工作绩效明显提高。
(三)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巡察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创文实际,为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使城市管理行为进一步向“统一、高效、规范”和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发展,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出问题,创新机制与联系实际并重,将机关各股(室)队人员于周二、四划片区进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日常巡察。
二、找准工作切入点,提升全区市容市貌
(一)信息化管理,规范养犬行为
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对城区的四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犬只芯片植入工作,要求各街道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将犬只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系统,制定台账,做到一犬一证。同时,进行芯片植入的犬只必须注射过疫苗,一定程度上监督并控制了城区犬只传播疾病的概率。自2020年8月1日至今,我局共组织培训16次,植入犬只芯片1133只,其中,大研古城共计植入芯片642只(北门社区77只,光义社区65只,七一社区138只,五一社区137只,新华社区49只,新义社区25只,义尚社区151只);新城共计植入芯片491只(束河街道210只,西安街道228只,祥和街道53只)。同时,为规范市民携狗出行行为,倡导市民能自觉清理犬只粪便,维护XX城市干净整洁形象。向大研古城经营户和居民发放犬只粪便拾便器共712个,其中大研古城485个,新城227个。
为提升广大市民自觉文明养犬的意识,加强宣传力度,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巡察过程中向路人、小区住户、商户、居委会发放《XX市古城区犬只管理通告》《文明养犬宣传单》1821份,还分别邀请了XX公共频道、XX读本及XX综合频道3家媒体对犬只管理工作进行采访报道,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养犬。同时,联系爱之家、大嘴狗、康舒宠物医院在植入芯片过程中,向犬只主人宣传文明养犬的相关知识,规范养犬行为,与犬主人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共计784份,其中大研古城544份,新城240份。犬只办公室成立以来,共计抓捕放养犬只301只,将无主的流浪狗送往XX恒玉花卉有限公司,提供有偿临时犬只寄养服务。同时,根据《云南省XX古城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违规放养宠物226起。
(二)开展城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
1.强化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为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管理,消除食品流动摊贩造成的安全隐患,我执法队在日常定人定岗与错时值守监管的基础上结合《开展2020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重点对辖区内福慧学校、实验学校、祥和学校、文荣学校、云大旅游学院等学校周边存在的影响市容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取缔的步骤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进行严管严控。2020年上半年,校园周边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劝离无证占道经营摊贩620余人,规范出店经营376户,开具《保证承诺书》7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份,《行政证据先行登记通知书》44份。
2.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监管力度。春节、三朵节、清明节、五一等节假日我局重点对城区范围内10个集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进行管控,同时下沉执法力量,对中心城区、入城口、早夜市摊点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积极营造干净、整洁、和谐的节日环境。
3.对三和时代广场片区存在的流动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堆乱放、违规搭建、违规设置广告牌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违规行为开展针对性整治。一是执法人员向流动占道经营者、出店经营商户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当场劝离流动占道经营并督促存在出店经营商户进行现场整改。二是对三和时代广场片区商铺补签“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商户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相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三是对违规搭建商铺签订《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商户在规定期限内对存在的违规搭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四是规范广告牌设置,对设置不规范、年久失修、影响市容市貌和安全通行的广告牌进行拆除。此次整治,共劝离流动占道经营行为4起,督促现场整改出店经营行为8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8份,签订《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
4.玉锁南路违章建筑。针对玉锁南路瀚晟房地产违法建设及私搭乱建行为,我局协同住建局积极与瀚晟房地产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议,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在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及私搭乱建。截止目前,玉锁南路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建筑材料清理完成。
5.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倡导商户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加入LED显示屏中滚动插播,向城区商户发放扫黑除恶办《至全区企业的一封公开信》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重点排查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违规违章行为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加强对电话投诉、来信来访案件、行政案件的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截至目前,我局对城区路段306户安装LED电子显示屏的商户进行了宣传登记,对城区路段商户发放扫黑除恶办《至全区企业的一封公开信》1697份。经排查,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根据区扫黑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移送通知书交办内容,针对安通路、西安路、西安街道义正社区云岭巷私设泊位、占用公共停车位等问题,联合城市警察大队、西安街道办事处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共发放《XX市城市管理条例》宣传资料300余份,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123,下发《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1份,签订《保证承诺书》72份,完成西安街道义正社区云岭巷私设地锁拆除工作。
6.推进“划行规市”工作。一是开展“划行规市”宣传动员工作。我局执法人员逐户宣传古城区“划行规市”工作要求,动员加工经营户积极参与、配合“划行规市”工作,引导和鼓励相关经营户搬迁至已批准的市场内统一管理。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局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对沿线市容环境不定时巡查,向沿线存在喷漆、加工、占道经营、越门店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的商户负责人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门前五包”责任内容,要求商户严格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商户依法对占道物品进行暂扣。三是严控经营项目,严禁加工喷漆。在巡查过程中重点对沿线钢铝门窗加工、喷漆行为进行督查,对发现的加工、喷漆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行为坚决取缔,要求售卖成品的商户依法依规入店经营。
7.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一是联合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水务局、西安街道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对西安片区重点河道、沟渠及重点片区餐饮经营户出店经营及未进行雨污分流、随意倾倒生活污水、泔水倒入河道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不定期对前期乱排乱放商户整改情况进行跟进。二是认真开展清溪河沿线市容巡查工作。组织一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对清溪河沿河范围内乱排乱放、乱堆乱放、河道内洗涤(蔬菜、拖把、衣物等)、占道经营、河道边晾晒拖把等乱象进行巡查整改。
上半年,针对存在问题发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9份,《违法行为告知书》29份,对12户存在问题商户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处理,依法对9起乱排乱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8.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在做好日常市容巡查的基础上集中执法力量多次开展早点摊、夜市烧烤摊、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违规户外广告、校园周边市容秩序、市场周边市容秩序、入城口市容秩序、违规户外广告、人行道违停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市容环境整治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发放《XX市城市管理条例》1000余份,下发《行政证据先行登记通知书》234份,签订《保证承诺书》349份,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23份,下发《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48份,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34件。
9.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为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向城区产生餐厨废弃物的临街经营商户逐户发放《古城区餐厨废弃物运收处置工作资料》,并将私拉乱倒餐厨垃圾行为列入日常市容巡查范围。对违规倾倒、拉运、处置餐厨垃圾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行政处罚。
(三)持续规范,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认真做好新增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在审批材料齐全,经实地查看符合设置规范的基础上予以审批。审批办理新设置门店标识牌(含LED电子滚动屏)97户,面积共计959.82平方米;审批新办理户外广告6户,面积共计171.59平方米(含公益广告);办理户外广告年度检审10户,面积共计607.03平方米。
2.认真做好临时性占道审批工作。施工占道审批均进行实地勘查,在符合审批条件且做好施工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且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的基础上予以审批。办理临时性占道审批137户(含经营性占道),面积共计5597.76平方米。
3.认真做好城市道路开口、挖掘审批工作。审批前进行实地勘察,在符合审批条件且做好施工期间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行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予以审批,同时要求施工结束后恢复开挖的人行道及路面。共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审批17户,审批因挖掘进行施工占道面积14352.1平方米,审批挖掘、开口面积7184.3平方米。
(四)扎实推进,完成户外广告整治
1.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户外广告整治情况。根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整治工作计划,开展第二、第三阶段整治工作,主要对象山路、安通路违设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在我局执法二大队、路灯队的积极配合下,出动执法人员10人、车辆1辆,高空作业车1辆,聘请广告公司拆除作业人员2人,拆除象山路、安通路、长水路各类违设广告90块,拆除面积共计372.43平方米。
2.高立柱户外广告整治。开展祥和路高立柱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根据《XX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于2020年1月18日向其下发《关于限期拆除祥和路高立柱户外广告的通知》,要求该公司限期自行拆除。由于春节临近,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我局开展祥和路高立柱户外广告强制拆除工作,在交警祥和中队、我局城市路灯队及执法二大队的积极配合下,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高空作业车1辆、大型吊车1辆,聘请广告公司拆除作业人员6人,拆除高立柱户外广告2棵,拆除面积共计540平方米。
3.迎检户外广告整治情况。根据XX市旅游转型升级宣传工作、旅游接待工作等要求,对玉缘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东元转台中岗桥段、七十二米道违设广告进行整治,拆除违设广告25块,面积共计137.42平方米,责令停工整改2户,规范施工围挡及公益广告3户,整治占道经营30余起。
4.七星街户外广告整治情况。开展七星街片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摸底排查工作,为下一步七星街片区户外广告整治做准备。此次纳入摸排范围的有竖牌广告、楼顶广告、陈旧破损广告及一店多牌现象,经实地勘查统计,七星街片区有违设广告427块,需要整治面积约3300平方米。
5.三和时代广场户外广告整治。3月21日起开展三和时代广场户外周边广告整治,在城市警察大队、城市路灯队、执法二大队的积极配合下,整治拆除三和时代广场各类违设广告11块、违设广告框架子1个、废旧路灯38座,面积共计106.5平方米。
6.零星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情况。对花马街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设置竖牌及小灯箱户外广告14户,对竖牌广告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小灯箱现场整改拆除7户,拆除面积为3.5平方米。根据局领导工作安排,对福慧西路违设广告进行整治拆除,经整治商户自行拆除违设广告3块,面积共计6平方米。
7.户外广告安全检查。一是开展城区各路段灯杆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巡查中未发现破损、脱落等情况。二是与古城区创文指挥部取得联系,要求区创文指挥部自行做好城区灯杆公益广告的安全检查,以便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三是日常巡查中发现祥和路1块喷绘广告画面破损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已请执法二大队人员通知商户自行更换或拆除。经整治,商户已自行拆除破损广告1块,面积4平方米。
8.城区已审批施工围挡安全检查情况。1月29日上午我局召集XX市水务集团、XX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云南银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古城供电局、玉龙供电局5家公司,召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对各家公司目前施工围挡的设置情况进行了解,并再次强调施工围挡设置要求和规范。对上述5家公司施工围挡设置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为是否按要求规范、安全、文明、设置安全防护围挡,是否进行全封闭施工,是否设置公益广告。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一是一户设置施工围挡不规范,公益广告设置不足;二是一户未按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影响市容市貌且存在安全隐患。对此我局人员已责成两户施工方立即整改。
9.高立柱户外广告安全检查。春节前夕,召集高立柱广告设置方XX市城投公司、古城区爱卫办及古城区致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对其设置在丽大高速与七十二米道交叉口、机场路(关坡至金山飞马转台段)、金山飞马转台的6棵高立柱户外广告的画面、连接件、防雷安检等进行检查,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3户设置方尽快补充完善防雷安检相关资料;二是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定期检查连接件是否松动;三是要求及时更换陈旧、破损画面。
(五)有序开展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1.继续开展城区缺塘死树的补植补种工作。白龙文化广场补种灌木球60个、白龙苑补种灌木45棵、福慧公园补种灌木球38个、景观公园补种灌木球6个、新兴公园补种灌木球28个、区政府大院补种灌木球10个、青龙路补种灌木8400棵及灌木球259个,共计补种灌木球401个、灌木8445棵。
2.及时开展园林绿化基础设施修复工作。对肇事损坏花坛、设施进行及时修复工作,修复民主路等路段花坛共计4米;更换人为破坏石凳木条5根、祥和路防护网修复1项。
3.按计划开展公共管养绿地的施肥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施放12695公斤复合肥及有机肥。
4.切实做好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和古树名木管理工作。
(六)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方面各项工作
1.不定时到文化餐厨垃圾废弃物处置中心查看运转情况和检查餐厨垃圾废弃物收运处置过磅统计情况。
2.到南口垃圾处理厂查看渗滤液存量及防洪沟畅通情况、检查南口垃圾处理场的安保工作,协调环卫公司做好渗滤液收运及处置工作。
3.做好玉龙县片区、玉龙雪山片区、古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每日台帐。
4.对中济海公厕、市政公厕等的日常保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专项落实,做好其他工作
1.邮政报刊亭拆除工作情况。从3月30日起开展邮政报刊亭拆除工作,积极与市邮政公司联系沟通,并督促其自行拆除邮政报刊亭。拆除设置在福慧路、西安路、长水路、祥和路等路段的11座邮政报刊亭。
2.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定点施划工作情况。开展哈罗单车第一期停放点实地勘查,现已完成第一期27个停放点的定点工作及停放区域的划线工作,下一步将督促“哈罗共享单车”业主完善资料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安乐村设置公共式指示牌工作情况。4月25日我局人员到黄山社区居委会协商安乐村转台附近设置公共指示牌相关工作,并请社区居委会及时与商户协商,要求各商户自行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为下一步设置公共式指示牌做好准备。
4.召开福星路公共空间划定停车位征求意见会。福星路7户酒店联名向我局申请在酒店门口公共区域划定停车泊位,就该申请我局于2020年3月4日上午召集区规划、住建、国土、交警部门及辖区西安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召开征求意见会,我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根据会议要求,于2020年3月4日下午向申请人作出口头回复。
5.督查通报整改工作情况。根据我局“督察通报”整改事项内容,一是对西安路违设广告商户下发《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经整治,商户自行拆除5块违设广告,由我局组织强拆玉泉路、西安路违设广告8块,拆除面积共计71.44平方米。二是对七星街中国黄金施工围挡擅自增设违规广告的现象进行整治,督促其立即对擅自增设的内容进行立即拆除,并要求增设公益宣传广告。三是对象山西路(鸿达门窗装饰)占道施工进行督查,并下发《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要求及时到我局办理相关施工占道手续。并督促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立即整改。四是对香格里大道新苗幼儿园旁(川味风)占道施工进行巡查,要求及时到我局办理相关施工占道手续,并督促商户对占道行为立即整改。
三、认真开展城市路灯建设维护,提升城市亮化率
我局加强对辖区路灯的巡护工作,共计完成市政照明路灯修缮工作1179盏(套),其中:道路路灯检修维护727盏(套);太阳能路灯维护106座,居民区路灯维护346盏。按要求达到路灯亮化率95%,并按照季节变化,及时调整熄亮灯时间。
1.加强巡查、维护配电控制设备,处理配电控制柜故障107件(其中夜间突发故障5件),更换控制器、交流接触器、空气开关等配件。对发生的高压设备故障,都及时进行上报,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电力公司进行了抢修维护,上半年,发生高压设部抢修维护4件。通过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了市政照明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2.多个路段和社区因各种因素造成电缆故障,特别是各种建设施工造成电缆损坏。我局都进行了及时的沟通、检查和修复。上半年,我局共完成开挖、恢复处理线路断线、短路、漏电等故障37件,更换损坏电缆电线600余米。特别是在造成了大面积失明的情况下,为了保障路灯正常亮灯,方便群众夜间出行,我局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进行了抢修,确保了设施的正常工作。
3.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零星工程项目3件。一是完成中储苑周边居民区巷道路灯建设,完成路灯安装8套,解决了周边居民的出行问题;二是完成福星路太阳能路灯改市电项目,完成对55座太阳能路灯进行改造,提升了该路段的照明质量,确保了群众的夜间出行方便;三是完成金林置业路路灯建设项目,金林置业路自建成以来一直没有路灯,对周边学校和群众夜间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此,根据上级安排,利用旧灯杆对该路段进行了24座48盏市政路灯的建设工作,确保了校园周边的出行安全和便利。
4.加强对在建相关市政照明项目的管理,积极查看施工现场和施工工艺,对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予以及时指出,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及时的整改,确保在建项目按要求、按规范、按进度按时完成。
5.及时处理市长热线、街长督查和督查科发现等问题38件,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市政照明设施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6.折除因各类原因造成损坏的市政路灯设施、因建设道路、房屋等原因临时拆除影响施工的市政路灯设施共11件。
7.加强对市政照明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对存在倾斜的照明设备进行校正,完成矫正灯杆灯具80余件,同时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进行了检查和修复,特别是对缺失灯杆安全检查盖,存在漏电隐患问题进行及时的清查工作,修复缺失灯杆检查盖27余件和部分缺失灯具,保证市政照明设备在汛期能够安全有效的运行。
8.高度重视“2020年两会”委员的建议意见提案,组织工作人员及时与委员进行沟通,了解意见建议和提案要求,实地勘察。
9.根据群众申请要求,积极配合,对影响群众建房的架空路灯线路进行规范的迁移。
四、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障市容整洁有序
(一)路面、人行道维修工作。一是认真检查城市道路路面破损情况,发现问题认真记录,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研究法案后上报领导。共计修复破损人行道463平米,修复破损路面160平米。二是对违章破路、占用道路等违法行为全方位不间断巡视,周末、节假日纳入正常管理范畴,严格查巡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配合综合管理科做好道路开挖审批、恢复工作,督促责任方尽快恢复道路原状,提高道路路面的完好率,为避免车辆停放于人行道,在玉泉路嘉兴超市旁安放隔离柱15个。三是修复破损树池92个
(二)护栏维护维修工作。一是加强巡查,督促钰洁环境服务公司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护栏维护检修工作,发现被撞坏、倒塌的护栏及时通知工作人员进行修复,确保护栏完整美观。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护栏被撞坏问题积极与交警部门联系,查找肇事车辆,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肇事者赔付护栏。共计处理损坏护栏赔偿17起,更换护栏247.5米,立柱8套。
(三)雨水管网维护工作。一是加强巡查,督促建平公司做好雨水井盖、雨水窗检修工作,共计更换雨水井盖13套,雨水篦子8个。二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积极处理路面积水。
(四)城市“牛皮癣”清除工作。要求XX钰洁环境服务公司保洁人员每日对主干道、主要商业街道进行巡查清理,并将清理的小广告分类汇总,发现可疑信息及时拍照取证。同时还要求XX钰洁环境服务公司保洁人员定期对城区免费粘贴栏进行清理,保证无小广告贴于粘贴栏外。钰洁环境服务公司累计清理城市粘贴类小广告15000张,清理喷印电话5000个。
(五)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1.雨污混流现象仍然存在,一方面建设较早的道路未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另一方面部分商户、居民私自将污水管接入城市雨水管网。
2.临街商铺直接将生活油水倒入雨水管网,致使管道堵塞,井盖冒水。
3.弱电井盖修复不及时,因多数弱电井盖为多家运营商公用井盖,出现井盖破损、缺失等问题时相互推诿,维修不及时。
4.部分园林公司(如三朵公司)在利用雨水管道浇水过程中,用沙袋等堵住管道抽水,在雨季不及时疏通,致使无法正常排水,易引发城市内涝。
5.城市道路建设时未预留相应的备用材料,致使后期道路维护材料与原材料不一致,影响修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