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群众利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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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着力规范全乡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专项整治,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按照贵办《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侵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渠农房联席办[2020]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报恩乡党政一班人高度重视,结合本乡实际,组织乡属相关部门与各驻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对全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了专项集中排查整治,现将报恩乡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阶段性(9月24日-10月22日)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小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整治方案

县农房联系办《通知》下发后,于9月29日上午,报恩乡组织召开乡、村(社区)四职干部专题工作会。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涛任组长,乡人大主席蒋述贵、乡纪委书记裴燮仪任副组长,其余乡党政班子成员和乡党政办、财政所、乡民政办、乡扶贫办、乡安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危改整治办,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结合实际乡情,制定了《报恩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制定整治工作步骤,规定了工作要求,确保了此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紧扣整治重点 开展集中整治

在开展此项整治工作中,报恩乡按照县农房联席办《通知》要求,立足乡情,紧扣“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危改对象认定不精准问题”、“乡村(社区)干部伙同施工方工匠谋私利问题”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拔付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相关方面整治工作。一是危改对象识别精准。将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确定为危改对象户,优先落实补助资金;二是严格危改程序。按照县政府每年制定下发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危房改造工作程序,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由村(社区)全面审查,乡复核后,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进行村(社区)、乡“两级公示”。经乡组织检查自验,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县农房联席办在组织验收,确保了改造落到实处;三是严把施工队伍关。要求各村(社区)配备一名建设监工员,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质量监督。优选施工队伍,确保改造农房达到抗震、安全等设计要求。同时,由乡政府牵头,成立验收组,统一组织验收,对未按标准或超标准改造的房屋一律不予验收。四是抓好督导检查。乡党委、政府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各村(社区)年终考核内容,压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政府责成乡纪委会同乡党政办、乡财政所、乡民政办等乡属部门对全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了督导检查,防止乡、村(社区)干部向危房改造户或施工方索要回扣和好处费现象发生。

截止目前,报恩乡未发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危改对象认定不精准问题”、“乡村(社区)干部伙同施工方工匠谋私利问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拔付不规范问题”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报恩乡将以更加务实的措施,更大的工作力度,对此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健全建立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成为经得起检验的合格工程、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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