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最新个人总结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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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监察作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要渠道,亟需借助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提高执法能力。下面是小编为你搜集的劳动监察个人总结,希望你喜欢!

  劳动监察个人总结篇1

  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各位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不仅使我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并且也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今年的思想工作情况从以下几方面作工作总结,如有不妥,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批评指正。

  一、思想上,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组织的各种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根据单位领导和股室领导的安排积极配合主办监察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用人单位28户。二是做好日常接待,加大劳资纠纷案件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协助主办监察员共办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19起,解决工资拖欠65万余元。接待来电来访超过300余人次。三是全面完成2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共年检用人单位71户,涉及劳动者1864余人,四是配合县局、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等单位,全年先后参加了20年农民工维权行动、春暖行动、20年劳动保障年检、综合执法大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03户。涉及农民工3400余人。五是结合“春暖行动”、劳动用工备案和日常巡查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共备案用人单位30户。六是配合股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5起,认定19起。调解工伤纠纷4起涉及金额20余万元。七是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通过以上的各项工作,不仅使我自己得到了锻炼,同时也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贡献了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

  这一年来,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养有了一定提高。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

  一、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差,常常是被动的做事情,安排一件做一件,工作不够主动。个别工作不仔细,出现过不可原谅的错误。

  二、业务知识学习相对工作的需要表现出很大的欠缺。办案手段、办案经验不足,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在思想中存在着只求过得去、不求高质量的满足意识;有时自由散漫;有时对有难度的工作,有畏难情绪,拖着不办,不按时完成任务。

  针对以上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 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强化职责意识,强化服务意识,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劳动监察个人总结篇2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大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诉、举报案件完成情况

  共接待来信来访投诉案件67起,涉及劳动者516人,涉及金额约200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事件52起,涉及劳动者487人,涉及金额约160万元;发现并查处一起使用童工情况。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情况

  1、日常巡查

  截止6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4户,涉及劳动者900余人,发出询问通知书23份,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

  2、专项检查

  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次,分别是;1月份对私营企业开展的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及关于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27户,涉及劳动者千余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2 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2户,384人;追发劳动者工资涉及76人,9.6万元;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13户,涉及劳动者810人。

  (三)、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月”活动

  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大队在3月份通过集中开展“活动”,从根本上查找出不足,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大大改进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的调整规范工作进行调查。

  (二)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各用人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

  2、深入社区、深入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3、增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4、通过深入宣传,提高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2、提高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工作作风;坚持每星期五下午集体学习制度,使监察人员在掌握法律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同时,增强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

  3、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2、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

  2、工资保证金制度从建筑企业推广到其他用工较多、工资结构较复杂的煤炭行业。

  3、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维护农民工及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检查执法力度,全年巡视检查用人单位不少于120户。

  4、以《社会保险法》出台实施为契机,深入社区及大中型企业宣传,督促用工企业完善各项社会保险体系。

  5、以伦潭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搬迁为中心,加大移民建设工程工资支付的巡查力度,杜绝出现因拖欠工资而影响我县移民搬迁工作。

  劳动监察个人总结篇3

  一年来,市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劳动监察工作已从被动监察到主动监察发生了质的转变。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年度我队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社会保险扩面”五次专项执法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50户次,涉及职工22532人;督促48家用人单位503人次完成劳动合同补签;追发劳动者工资457.33万元,涉及劳动者702人;对州、市13家民办培训机构和7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清退风险抵押金金额4.51万元,涉及劳动者49人;督促31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21.6万元,涉及劳动者66人;接待各类劳动者来信来访1000余人次;通过开展多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查处了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了人们的法制意识,保证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1、今年以来,我队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和一次业务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我队按照《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我们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我队根据省、州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社会保险扩面”五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82户次,涉及职工1.12万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一方面纠正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切实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用人单位用工年检工作。我市已对550家用人单位开展了20年度劳动年检,年检对象重点是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涉及劳动者22532人。年检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对检查中存在违法事实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强制落实,最终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

  3、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帮助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立案152件,结案144件,正在办理8件,结案率为91%,责令限期改正44件,行政处理17件,行政处罚3件,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更多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4、建立和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我队自20年开始执行这一制度,截止目前,已累计收取105个新开工项目的工资保障金300.85万元,并督促这些工程的施工方办理了工伤保险,切实杜绝了新拖欠行为的发生,极大地保证了农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合法权益。

  5、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第四季度,我队组织专班对恩施城区范围内的娱乐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共下发了5份限期改正指令书、三份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改正情况较好,程序仍在进行中,这样有效的减少了以后举报案件的发生。

  6、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200余人次;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细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果。使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三、存在问题

  1、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自身发展条件制约了监察工作的进一步提高,难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素质,办案水平和质量仍须进一步提高。

  2、处理、处罚力度不大,下一步需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3、创新精神不够,工作中忙于应付,在监察工作中无创新东西。

  四、20年工作打算

  (1)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2)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工及其他劳动者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扩面征徼、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3)抓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扩大劳动监察网络,充实监察力量,进一步摸清全市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有效地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劳动监察个人总结篇4

劳动监察大队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精心指导下,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新年伊始,我队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配合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进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有针对性的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宣传有关政策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10余次,并经常性走访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二、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新春开始,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劳动监察大队在局领导指挥下,联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县的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职介市场,为求职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4月份,根据省、市领导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乡村小砖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

7-8月份,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对全县200家小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000余份。

按照相关制度,开展了2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年检企业233家,涉及职工14327人,通过年检鉴定劳动合同书6533份。

三、 劳动监察与仲裁工作稳步开展

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监察申诉案、劳动争议仲裁案猛增,劳动监察大队克服各种困难,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好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AA做出贡献。

全年受理并立案劳动监察案共33件,结案30件,涉及金额380余万元,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1个,已调解案15个,仲裁结案34个,涉案人数108人,涉案金额数280余万元。

四、日常接访与重点案件重点查处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满意。

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讲解、诚心处理。能处理的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明确处理时限,不符合政策的细致的做好解释,尽力使群众希望而来,满意而去。

对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重要案件,我们集中精力办妥办好。

如5月14日发生的AA县金钻鞋厂拖欠员工工资一案,由于老板逃遁,员工集中上访诉求,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监察大队接报后,在县政府的指挥下,立即进厂处置,先是耐心的做好全厂员工的安抚劝导工作,确保该厂固定资产的安全,然后配合政府其它部门,设法筹措员工工资,在短短20天时间内兑现承诺,全部偿清员工工资和该厂其它外债213035元。该案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县政府的肯定,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7月份,上埠镇财源陶瓷厂欠薪案,监察大队联合上埠镇政府、人民法院共同调查处理,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欠薪欠债人员多,层面复杂,但因封厂、清查迅速及时,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该案正按法律程序处置中。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2、劳动监察的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3、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于劳资关系的变化,办案程序有待完善,办案力度有待加强。

4、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专职人员不够,致使监察大队工作压力大,监察力度不够。

20年即将过去,新年的钟声又将敲响,回眸过去一年,如果说取得了些成绩,也是与局领导的正确指挥、局属兄弟部门的全力配合分不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千方百计克服自身的不足和困难,加大宣传和监察力度,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求真务实,热情服务,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AA作出更大的贡献

  劳动监察个人总结篇5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9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对区上组织的自行培训和对街道组织的企业培训进行授课。在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集体研究监察案件,提出工作要求。对每一个监察案件均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由主办监察员提出处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由局办公会议决定。办案程序清晰,办案过程文明,办案文书规范整洁有序,无过失无投诉。今年以来,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率和考试合格率100%,持证上岗率100%。按时完成了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为规范行政执法奠定了基础

  二、搞好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我们充分利用到用人单位监察检查的机会,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并通过区有线电视、金牛报等媒体,大力进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者维权的普法宣传,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在全区逐步形成了共同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2月、3月、6月、8月,开展了四次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设点宣传,发放资料2100余份,接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900余人

  三、加大执法力度 规范用工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开展了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社会保险扩面等专项监察和检查。监督检查面达98%。

  一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截至目前,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46户;审查273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指导283户企业健全了劳动规章制度,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管理,加大对签订劳动合同的监察力度,通过检查,监督企业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0.0136万人。同时,我们还接待企业和劳动者来电咨询3120余次,接待投诉举报344件,调查处理318件,结案率100%。查处中,为41人次清退押金(保证金)5.44万元;为161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2.35万元;为0.89万人补办养老、综合保险,追缴保险费58.8万元。督促118户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综合保险登记。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且存在严重问题的6户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3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我们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接受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区建设局的监督。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给予全额付请。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共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6起,涉及劳动者0.1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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