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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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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全局上下严格按照市政府对提案办理的时间要求,认真对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20年,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办理建议提案共9件(其中主办7件,会办2件),已按时答复。截止5月31日,市房产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以“四个百分百”实现“四个满意”即:单位领导参与率100%,见面沟通率100%,按期答复率100%,承诺兑现率100%;实现“四个满意”,即:办理态度满意、办理过程满意、办理方法满意、办理效果满意。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确定专门班子,强化组织保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我局出台的《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府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对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办理要求、完成时限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4月1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安排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意见涉及房产部门的具体内容,将交办我局的建议提案分别落实到物业科、住保科、房政科、法制科,并指定建议提案办理专干负责该项工作的跟进,实时关注办理工作进度。同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文稿规范,办理要求;注重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强化结合,推进成果转化。我们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领办建议提案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大对部分重点疑难建议提案的办理力度,不断提升办理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办理质量。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着力在提高问题解决率、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一方面,对建议提案所涉及问题,凡有条件解决的尽量及时解决。如范远征委员提出的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交付建议,我们联合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问题调研,形成调研材料上报市政府专题研究。同时,召开市规划、住建等部门座谈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如张艳娟代表提出的解决怀化市天星东路金茂花园建设管理混乱现状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与张艳娟代表的联系沟通。为增强此建议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我局致函质监局、规划局解答建议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方式,力争在办理态度和办理质量上让代表满意。

(三)明确办理要求,注重工作实效。我局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坚持”、“三比对”和“三规范”要求。一是做到“三坚持”。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防止在情况不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率答复,防止违反政策规定乱答复。二是做到“三比对”。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提案所提意见,认真比对,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不能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比对,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比对,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三是做到“三规范”。即办理流程规范,协商沟通规范,答复文本格式规范。此外,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通过电话、邮件、短信、上门面商等形式与代表委员广泛沟通交流,主办件面商率已达到100%,在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中,广泛宣传房地产政策法规政策,认真做好物业法规解答,得到代表委员们的理解与支持,努力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

二、下步工作打算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回头看”活动是一项贯穿全面、循环往复的工作,建议提案的内容始终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和重要参考依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工作抓落实是目的,办理满意是目标”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创新办理工作,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努力将“B类”件办成“A类”件,切实把代表委员反映的民情民意真正落实到房产各项工作中去,推进房产事业大发展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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