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交通运输法制建设、树立交通行业形象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围绕改善投资环境,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执法责任制是督促依法行政的一种层级监督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是保障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制度。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项目、行政执法内容、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考核奖惩标准。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确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举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等。从而使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方面都有了明确具体的执法依据。建立和实行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落实了行政首长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所承担的责任,并将行政执法责任逐项逐条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宣传工作是宣传法律法规、行业执法职能作用、引导执法工作正确方向、激励执法人员工作热情、展示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成果,扩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社会影响的重要手段。局党组紧紧围绕交通行政执法主旋律,扎实作好各项宣传工作,为队伍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各执法单位干部职工对交通法律、法规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今年全系统参加省海事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12次,参训人数36人,使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执法的依据、标准、程序,做到业务熟练,热情服务。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
三、 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是端正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中亲民、爱民、为民的工作态度,及时纠正执法人员不当行为的有效手段,也是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和职能,局党组自始自终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了有领导、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对执法单位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执法检查、监督,重点落实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确保了行政行为合法、规范,保证执法的公正与公平。今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累计处理行政执法案件20起,结案20起,行政许可78件,办理78件。
四、 加强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效果明显。我们按照“思想不松、组织不散、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把治理“三乱”工作当作减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宣传教育,使局属执法单位能严格执行有关治理公路“三乱”的政策规定,明确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应予以提倡,哪些应予以禁止。用已被处理的公路“三乱”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局党组经常开展明查暗访,特别是重大节日细化检查内容。全年没有违规设卡、逢车必查、查车必罚、双向拦车、排队等查、违规征费等“三乱”事件。
五、 不断完善各类执法资料,争创文明执法单位。执法案卷档案是执法工作质量的直接体现,更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重要依据。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对执法案卷档案整理和管理进行专门指导,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填写、执法资料收集、执法基础台帐及执法硬件建设,做到了填写认真、立卷及时、分类归档、妥善保管,达到一案一卷、页序规范、装订工整、摆放有序、查阅方便。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能够按规定装订成册,各类案卷项目做到了齐全有序,避免案卷混乱、缺证漏项、丢失损坏、查阅不便等问题。全年共装订各类档案案卷98卷,其中简易程序4卷、一般程序16卷、许可类78卷。使执法案卷成为展示执法工作水平的载体,复议、答辩、行政应诉的铁证。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更新,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就应常抓不懈。二是各类行政执法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的制度化建设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逐步提升行政执法案件网络化管理水平,按照规定的文书规范进行收集、整理,达到程序化、规范化的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县安排,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 、业务精的交通行业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