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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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污染防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全年未发生环境安全和生态破坏事件,全区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好质量持续优化,群众环保获得感持续增强。

2020年,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率为90.96 %,PM2.5平均浓度3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7%,PM10平均浓度5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3%;2020年1-9月,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位于川东北34个县(区)前三位。全区13条主要河流26个出入境断面水质达地表水III类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COD、NH3-N减排量分别为418.60吨、55.62吨,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6.08%、 101.12%。 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为139.021吨、27.5894吨 ,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2020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在全市目标考核中排名第一。

一、抓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坚持对标问题,及时整改销号。2020年,我局牵头顺利迎接了中央和省组织开展的环保督察“回头看”。截至2020年底,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交我区处理的15件群众来电来信已全部办结,涉及我区面上的5大类19项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销号11项。省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的2两个点位环境问题和督察组、省政府交办的24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纳入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调度的2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8项,涉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4项任务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区的1件信访件已顺利办结。

(二)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通过督察问题整改,我局牵头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制度机制,细化下达了《2020年度XX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细则》,并完成了对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考核。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机制,组织开展了人员培训,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及时划拨了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经费。针对督察中反映的畜禽养殖、砖瓦窑等行业的环境问题,参与出台了《XX区页岩砖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修订了《巴中市XX区禁养区划分方案》,对全区页岩砖厂和的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进一步规范。针对督察中反映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黑臭水体等问题,积极督促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2020年建成XX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上八庙镇、双凤场镇等4处污水处理厂(站)并投入运行,三河场镇、渔溪镇等6处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工;督促工业园管委会启动柳林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玉山镇春光村等9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区人民医院至芦墟沟段黑臭水体已全面完成治理并通过竣工验收和公众满意度测评。

二、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多措并举抓大气污染防治。疏堵结合,抓秸秆禁烧。聘请专业人员在重点村镇开展秸秆禁烧专题宣讲100余场次,购买了秸秆还田粉碎机80余台,开展秸秆禁烧常态化巡查,共下达处罚决定书7份,罚款3500元。部门联动,管控城区扬尘。投资100余万元采购多功能抑尘车一台,会同区城管执法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加强城市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六个百分百。规范整治,减少烟尘排放。全年关闭淘汰落后产能1家(XX区观音井花石砖厂),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煤改电)3家(巴中市兴鑫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田野食品有限公司、名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督促指导城区27家大中型餐饮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补助污染治理资金80万元;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完成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105辆次,整改处理冒黑烟车辆3辆次。

(二)加大投入抓水环境保护。投资260余万元,建成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在线监控平台,对全区3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投资1170余万元,完成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41户农户搬迁、50亩农业种植面积逐步退出,二级保护区分散农户安装分散污水处理设施186套和聚居点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投入170万元,启动全区33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完成明阳镇等27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共建隔离网60598米、标志标牌481个、分散污水处理设施315处。按照《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完成巴中市XX河毛水口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并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复;按照省、市相关监测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每月监测一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下半年各监测一次,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水质状况,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III类标准。全面梳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划、立、设”的基本情况,编制《巴中市XX区17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预计2020年底全面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

(三)强化管控抓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市环保局划定我区详查单元2个,完成了7个农用地点位土壤采样及农业产品的采样工作;协同省环科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基础调查、信息入库,确定了19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为采样点位,并录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确定了玉山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为疑似污染地块,纳入全省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系统。开展固废大排查专项行动,对全区29家医疗机构、6家重点企业、25家汽修厂、8所学校实验室、1家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固废产生单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企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制度、暂存设施、台账建立、转运联单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企业80余家次,出具整改通知书25份。组织全区20余家汽修厂负责人集中到兴文经开区开展实地考察学习,引进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科学规范处置的先进经验,增强了业主的环境保护意识。对全区重点医疗机构开展辐射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加快推进全区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办理,不断提升全区核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全区25家重点医疗机构中20家已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未办理或《许可证》过期的单位下达督办通知,责令其限时办理,立即整改。顺利完成2020年度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上报年度评估报告。

三、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

(一)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得到保障。开展“双随机”监管68家次,完成信访调查、专项检查等156家次,夜查、暗查8家次,发现问题企业29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实施办法,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9件,处罚款296.4511万元,其中查封扣押 4件,限产停产2件。对环境违法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5份。及时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56件,支持群众合理环保诉求,信访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从源头上严控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镇规划、无环境容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全年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34件,否决建设项目2个,完成建设项目(固废和噪声)竣工验收2件。严格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依法对22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部得到整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 制度执行率100%。

(三)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调查掌握各类污染源。2020年,我区投入80万元,组织开展辖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了XX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开展集中培训6次,通过培训考试择优选聘污普指导员14名、普查员92名。完成了XX区的普查分类代码,普查小区的划分,建成了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全面完成了名录库企业入户调查工作,产出普查结果一张图,形成污染物排放清单和环境风险源清单,完成了88家工业源、78家农业源、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4家加油站、42个入河排污口、1家生活源锅炉、364个行政村的资料收集并建立专档。顺利迎接了国家、省、市“污普”质量核查4次。

(四)全面参与河(湖)长制工作,区域水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今年以来,共牵头取缔小型造纸厂16家,沿河小微企业环保升级3家,整治畜禽养殖企业82家;参与取缔上岸砂石船舶63艘、关停沿河砂石加工场站17家,拆出养殖网箱8563平方米。

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推进

(一)注重规划引领。坚持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环境保护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同安排同部署,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牵头编制完成《巴中市XX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21)》,已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并报送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二)开展“两山”创建。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全力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今年6月开始创建申报工作,经国家、省、市专家现场勘察评审,认为我区坚持“山水XX.绿色天堂”的发展定位,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为核心,逐步探索出一条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点“绿”成金、生态惠民之路,对秦巴山区脱贫奔康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12月,我区顺利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是四川省今年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三)刚性落实“三线一单”。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严格执行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全年共审批环评影响报告表22件,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196件。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出台了《XX河中华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和《巴中市XX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深化改革不断深化。

(四)强化生态环保宣传。紧紧围绕2020年全区环保中心工作,加大环境宣传力度,为我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媒体集中采访活动5次,四川电视台报道3次,巴中电视台报道8次,XX电视台报道24次。通过巴中日报、今日头条、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发表环保宣传文章26篇,与中国移动、电信等营运商合作,推送环保宣传短信5万余条。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节日,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横幅、展板等100余幅,激发了市民参与环保的热情,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五)重视绿色创建。加强对绿色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开展点对点的创建工作培训,2020年全区建成绿色家庭5个、绿色社区2个、绿色学校3所,在全区范围示范推广。

五、重视环保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一)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制定了2020年度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逐项抓好落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挂联贫困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2次,先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化成廉政教育基地、平昌刘伯坚纪念馆接受警示教育,定期收看《阳光问廉》节目,组织观看了《贪婪铺筑不归路》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厉害了,我的国!》等爱国主义教育片等。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扎实整改巡察发现问题,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抓细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央八项规定、四川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九项规定的学习,深入开展“整治中梗阻,增强执行力”活动,结合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紧盯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求全局帮扶干部严格按照区委、政府要求,以务实的作风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2020年,我局帮扶的尹家乡元岭村顺利脱贫摘帽。

2020年,我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够明显、环保督察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2020年,我们将以机构改革和“两山”创建为契机,直面困难,勇于开拓进取,力争在生态环境队伍建设、环保督查、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全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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