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活动的实施意见》(x发〔2020〕x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局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干部作风”的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同志近期系列调研和讲话精神,进一步把解放思想大讨论和转变干部作风引向深入。
二、组织领导
局党委成立“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变干部作风”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丁国华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华河辉、胡怡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对活动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步骤、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10日前)
召开局机关动员大会。传达市委《关于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部署活动安排,明确活动要求,听取群众代表意见。
(二)组织学习(2020年5月31日前)
1、学习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宣传部《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推动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寻乌扶贫调研报告》上的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及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刘奇同志关于作风转变的讲话及在人大等单位的调研讲话;刘奇同志在2020年第3次省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肖毅同志在市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结束时的讲话摘要;《红色家书》。
2、学习方式:局党委率先认真开展学习,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同时,要求各班子带头自学,全体党员干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
3、学习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领导班子于5月31日前将学习心得报送市委活动办(同时报送电子版),其他干部于5月31日前将学习心得报送局活动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问题查摆(2020年5月11-2020年5月25日)
局机关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对照“七个有之”“八个本领”“五字要求”列出“负面清单”,逐条对照、深挖细找、对号入座,从班子问题中查找个人问题、从共性问题查找个体问题。领导班子要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作风摆进去,查找班子在发挥政治引领力、团队凝聚力、攻坚战斗力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认真查摆具有本单位自身的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避免空话套话、千人一面、文不对题。全体干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抚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保证调查研究时间,强化调研实效,大兴调研之风,提高调研质量;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在岗位履职、创新发展、服务百姓、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不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都要画好“自画像”,梳理出局党委和党员干部在违反政治纪律、履职用权不严、作风不严不实、日常言行失范等方面的“负面清单”。党委书记要对班子成员查找出的负面清单签字背书,各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部门、分管科室负责人的负面清单签字背书。各班子成员的“负面清单”于5月25日统一报市委活动办审核,其他干部的“负面清单”报局活动办汇总备查。
(四)开展调研(2020年5月11-2020年6月30日)
1、调研主题:党委紧密结合市委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职能,紧密结合改进作风的有关要求,以及破解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选定调研课题,制定调研方案,深入开展大调研。
2、调研要求:5月31日前至少上报市委活动办2个调研课题和具体调研方案,由市委活动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开展调研。于6月30日前将调研报告上报市委活动办。
(五)问题整改(2020年7月1-2020年8月31日)
1.认领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对于列出的“负面清单”,召开专题整改会,把整改责任落实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每一名干部身上。局长丁国华为第一责任人,对于班子存在的问题,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和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实行“交账”制度。对于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由个人认领整改,分管领导要采取谈心谈话、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等方式,抓好分管部门干部的整改责任落实。
2.边查边改,逐一整改销号。对照“负面清单”列举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局班子和个人要逐条对照、逐项分解、逐条整改,实行“清单销号”管理,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严格销号评判程序,通过党委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张榜公示等形式,对整改销号予以确认,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补课,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3.奖惩结合,形成鲜明导向。通过活动的开展,形成“四个一批”成果。一是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通过解放思想,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班子和干部队伍中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制度建设入手,固化活动成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发现一批先进典型。通过活动开展,发现一批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甘于奉献、真抓实干、勤政廉政的典型,深入挖掘他们的事迹,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局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曝光一批负面案例。结合肃清苏荣案余毒,结合吴建春案等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进行廉政教育,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表演作秀、做表面文章的,对弄虚作假、劳民伤财的,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公款吃喝、中饱私囊的,一经发现坚决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在执行《抚州市容错免责办法(试行)》(抚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纠正庸政懒政等“为官不为”问题,对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工作纪律松散等现象,进行公开曝光直至追究责任。四是评出一批群众不满意的窗口单位和服务岗位。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服务岗位,开展公开评议,由群众对满意度测评打分,排名靠后的要自查原因、限期整改。对群众意见大,整改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造成工作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点名批评、约谈、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纪律处分。
(六)成效巩固(2020年9月1-2020年9月30日)
1、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
2、活动总结。通过问题整改,促进局机关干部作风根本性转变,并于9月30日前,将活动形成总结报告市委活动办。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党委书记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各阶段主要活动,各活动小组成员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信息沟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市委活动办密切沟通,要密切关注活动开展的新动向、新问题,确保活动与市委活动同步,做到不脱节,不脱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