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如期完成全镇1800人脱贫任务,现在起到9月底2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五大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新思想、新战略,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镇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一次以“大培训、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为主要内容的“五大专项行动”,解决帮扶责任人不懂政策不会走访、双包帮扶责任落实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识别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基层基础不扎实、“两率一度”存在误差等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对标整改,及时补差补缺,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内容
(一)大培训。重点培训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一户一档、工作推进和脱贫成效方面业务知识。通过培训,让广大干部进一步准确把握关于扶贫开发新政策、新要求、新部署,准确掌握入户走访、排查方式方法和内容,全面掌握五大专项行动的要求、内容、步骤,制定本单位“五大专项行动”的行事历。
(二)大走访。进一步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全面压实双包责任,全面了解所在村和帮扶贫困户的困难问题和需求,因村因户因人分类施策,为精准扶贫打好基础。深入查找帮扶中的不足与短板,进一步摸清工作差距,梳理制定责任清单,找准工作着力点,确保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见效,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大排查。围绕“六看六确保”基本要求,按照省扶贫办《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工作推进与脱贫成效等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具体内容为:精准识别不漏一人,精准帮扶不落一户,精准退出不错一人,政策落实不少一人,产业扶贫不落一户,危房改造和房屋修缮不落一宅,安全饮水不落一村、不漏一户;“双基”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基础不断提升。
(四)大整改。建立统一制式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做到一镇一村一户一台账,依照脱贫攻坚标准化建设目录、配套政策文件等,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形成长效机制。
(五)大提升。落实“双责任、双考核、双问责”制度,实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压实,确保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群众认可。在基层基础夯实上,更加精准、规范,真正把基层基础工作做实打牢;在帮扶责任压实上,帮扶责任人常入户、了实情、知穷因,制定帮扶措施见实效、可持续;在内生动力激发上,实现贫困户愿脱贫、能脱贫、敢脱贫、会脱贫;在工作能力提升上,锻炼一批想干事、能干事、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队伍;在工作推陈创新上,能打造出具有创新特色的、有影响力的亮点,每村要有一特色品牌。确保村出列、人脱贫成效提升到新的高度。
三、时间步骤
“五大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各村各帮扶单位要倒排工期,按照时间服从任务的要求,压实推进,采取边走访边排查边整改等方式进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动员培训(8月1日-8月4日)。镇、村、帮扶单位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镇培训到村、单位,村主要负责人要培训到一般村干部、互助组长、重点贫困户;单位负责人要培训到全体干部职工,实现对全镇扶贫队伍培训全覆盖。
(二)走访排查(8月5日-8月25日)。实行镇主要领导、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组和村干部分别走访。镇级、村级、户级三级排查。
(三)整改提升(8月26日-9月20日)。坚持责任明确、分级整改、加强督查,确保各层级排查整改成果落到实处,为高质量实现脱贫摘帽目标提供保证。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开展脱贫攻坚“五大专项行动”,是查漏补缺、夯实脱贫摘帽基础、推进工作落实的一次推动,各帮扶单位、驻村指导组对包保村的排查整改负责,各单位要督促本单位的帮扶责任人切实履行走访排查任务,镇、村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级排查整改负责。帮扶责任人对帮扶的贫困户问题排查负责,包组村干部对问题整改负责,排查结果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村两委负责整改,一份由帮扶责任人留存备查。边缘农户排查由驻村工作队、包组村干部负责,整改由村两委负责。
(二)注重实效。各村、各帮扶单位要认真对照行动方案的要求,全力以赴逐一开展走访排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盘点销号。对于行业扶贫问题而自身无法整改的,书面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对于发现问题未报告的,将追究单位、村责任;对于发现问题已报告而未整改的,将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各级排查主体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在9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大督导。依托镇包村干部和帮扶单位驻村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五大专项行动”工作驻村指导组,组长由包村点长担任,抽调业务干部和部分帮扶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所联系的村“五大专项行动”开展进行蹲点指导。镇主要领导每周听取一次以上各驻村工指导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定期通报五大行动进展进度,镇里抽调一定的扶贫业务人员成立“五大专项行动”督查组,实行不间断的巡回到村、到户督查指导。
(四)结果运用。本次行动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今后凡是在各级督查暗访和考核评估中发现因帮扶责任人未走访、走访流于形式、排查不细致出现的问题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排查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属于排查后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村和驻村工作队及所在单位的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在“五大专项行动”中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数字排查、数字整改的,镇纪委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