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职业健康监管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对照上级安监部门执法年活动方案,结合我处实际,制定职业健康监管年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标准,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强化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的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推动我处职业健康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重点范围
全处非煤矿山、水泥、危化、纺织、建材行业。
三、重点内容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
3、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工、外包工、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4、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5、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6、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3月底前)
各村(居)委、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同时按照重点范围,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
(二)监督检查(4月-10月)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20)版试行》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
(三)全面总结
要全面总结好一年来好的做法,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今后的职业健康工作的建议,开创我处职业健康工作新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监管年活动,精心组织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与日常检查、重点治理、隐患排查等结合起来,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推动监督检查年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大舆论宣传
各村(居)委、单位、企业要充分利用职业健康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以及日常检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监管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通报制度
各村(居)委、单位、企业要于3月30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将监管年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办事处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