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21届推普周。根据《省语委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函〔2020〕1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第21届推普周xx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纲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主题
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经典诵读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今年,市语委办、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比赛。市语委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社局联合开展了全市中华经典诵读比赛,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走向经典,悦读经典,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智慧,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推动推普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今年,我市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高港区将完成省布置的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市语委办将重点加强对农民普通话未达标的县域进行指导检查。二是继续实施普通话普及验收工作。下半年,拟对姜堰区进行县域普通话普及验收工作。市语委办将按照序时进度表因地制宜地开展普及攻坚和验收工作,确保“十三五”末全市普通话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三是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泰语办〔2020〕9号)要求,今年底前,完成50%的学校达标建设任务。
(三)组织语言能力提升培训,加大重点行业人员语言规范督查力度。关注学前教育教师普通话达标情况,依托每季度一次的普通话测试培训,强化对幼儿教师等重点人群测前培训与指导,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推普周期间,联合市人社局开展市级机关工作时间规范用语督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说好普通话的意识,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三条规定,“每年九月第三周为本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实施推普攻坚工程,落实县级政府推普宣传责任,加大对农村和学校的推普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群众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内容和形式,继续组织广大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经典诵读到乡镇”、“小手拉大手”、“啄木鸟”行动等活动,扩大参与度,拓宽覆盖面,寓教于乐,注重实效。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对推普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各有关单位也要通过全媒体加强宣传,不断提升语言文字事业的社会影响力。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推普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9月30日前将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情况汇总报送市教育局语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