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切实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减少鼠类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南昌市2020年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137号)文件要求,拟在全区组织开展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灭鼠范围及目标
本次活动以站前街办、幸福街办、招贤镇辖区范围内单位、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梅岭、罗亭、太平镇政府、洗药湖管理处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各行政村也同时开展灭鼠工作。
通过这次活动,确保城区鼠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太平镇政府所在地鼠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梅岭镇已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鼠密度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其他镇鼠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组织领导与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在“XX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区政府副区长吴一建任组长,区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涂伟华、区爱卫办主任廖中上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廖中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灭鼠工作按照“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形式进行。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的灭鼠工作,由各镇(街、处)和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按辖地和行政隶属关系双重负责组织实施,并确定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的公共场所和家属宿舍开展统一灭鼠工作。各居民区(乡村)的灭鼠工作,以社区(村委会)为单位,由社区(村委会)专人负责毒饵的领发和组织投放。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准备、环境整治、药物分发、统一投药、外环境灭鼠、完善防鼠设施、检查验收七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9月27日-9月28日)
1.各镇(街、处)、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墙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大造除害防病声势,宣传灭鼠知识,使灭鼠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各镇(街、处)将印制除害防病宣传资料,发放到社区(村委会)和居民住户,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环境卫生整治阶段(9月29日-10月31日)
各镇(街、处)、各单位结合巩固卫生成果工作和迎“中秋”、“国庆”活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1.各镇(街、处)、各单位要组织辖区居民群众、干部职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楼道庭院杂物,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卫生专项整治,保持村容貌干净整治、做到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臭水沟渠,规范城中村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落实城中村清扫保洁队伍,实行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定时定点收集,科学设置密闭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街巷空地绿化美化、公厕水冲化。
2.区城管委牵头,结合卫生死角(暴露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落实小街巷清扫保洁员,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做到居民生活垃圾不过夜,每日收运两次,主次道路干净整洁,小街巷无暴露垃圾。
3.区规建局、房管局、电信、供电、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修缮破损的“三盖”(窨井盖、自来水表盖、化粪池盖)。
4.各镇(街、处)、各单位要在外环境按照标准科学配置灭鼠毒饵盒,广泛发动居民、职工全面清扫鼠粪,清除鼠咬痕等鼠迹,外环境合理布局设置毒饵盒(具体牵头单位见后附的《XX区灭鼠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三)药物分发阶段(10月15日-10月16日)
各镇(街、处)到区爱卫办领取药物,当天再分发到本辖区的各单位、各社区(村委会);再由社区(村委会)的灭鼠投药员分发到各居民(村民)住户。
(四)统一投药阶段(10月16日)
1.统一投药时间:定于10月16日(星期二)晚7时整
2.各地段、各单位灭鼠投药员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投药方法,统一时间,立体布放毒饵。为确保灭鼠效果,区爱卫办要组织好相关的投药技术培训和指导。
3.各镇(街、处)要督促辖区内宾馆、餐饮等重点行业单位开展灭鼠有偿服务,投放灭鼠毒饵。
4.区发改委、规建局、区城管委等区直部门督促超市、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场所投放药物进行灭鼠。
5.区直单位按辖区要求,统一投药。
(五)外环境灭鼠阶段(10月16日-12月底)
1.区爱卫办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城区外环境(小街巷、居民区、公共场所)鼠密度较高的地段进行重点灭鼠,采用磷化铝封杀鼠洞,下水道吊挂蜡块、地面投放毒饵等综合防制措施,有效控制鼠密度。
2.各镇(街、处)要组织人员搞好辖区内的小街巷、居民区、绿化带等外环境的灭鼠工作,发动群众堵鼠洞、投鼠药、建鼠饵盒等活动,确保辖区外环境鼠密度达标。区爱卫办将对各城区镇、街办外环境灭鼠工作进行检查。
3.区直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见附表),对所辖单位的外环境组织灭鼠。
(六)完善防鼠设施阶段(9月29日-10月31日)
防鼠设施的建设工作在各镇(街、处)的统一领导下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1.区卫计委负责督促宾馆等公共场所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蝇设施。
2.区发改委负责督促集贸市场防鼠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3.区规建局负责督促建筑工地防鼠设施建设。
4.区市管局依法督促饮食、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和餐饮单位完善防鼠、防蝇设施。
5.区爱卫办要负责督查辖区特殊行业单位完善防鼠设施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
具体重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灭鼠和防鼠设施要求见后附的《XX区灭鼠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七)检查验收阶段
1.区爱卫办组织协调区疾控中心对辖区范围活动后的鼠密度进行监测。
2.区爱卫办将对各镇(街、处)和各单位的灭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是鼠药的发放和投放情况。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灭鼠经费和药物供应
这次活动使用的药品是“风云”牌0.005%溴鼠杀鼠剂(谷粒),规格为每小包100克。药物的使用标准:单位按面积计算,每60平方米投放毒饵1小包;居(村)民住户每户使用灭鼠毒饵1小包。毒饵价格为1.30元/小包。
各镇(街、处)公共场所灭鼠工作,同级财政要分别拨给一定的专项经费。
为确保鼠药质量、灭鼠效果和用药安全,灭鼠药物的供应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统一购置、统一价格、统一使用的原则组织进行。此次活动药物经费将由区爱卫办从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列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购买或加工毒饵特别是使用剧毒急性违禁鼠药。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灭鼠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有力抓手,也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秋季爱国卫生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镇(街、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按照《XX区秋季灭鼠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组织实施,并对灭鼠活动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保证,确保各项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到位。
2.确保灭鼠安全。各镇(街、处)、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灭鼠后剩余毒饵和死鼠的处理工作。各地段、各单位的灭鼠投药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责任地段、本单位的死鼠收集、掩埋工作,以防死鼠污染环境卫生;灭鼠后的剩余毒饵由各地段、各单位的灭鼠投药人员统一收集、统一处理,以防人畜误食中毒。如不慎误食,应立即救治,本次灭鼠毒饵的有效解毒方法为口服或注射维生素K1。
3.开展效果监测。为检查这次灭鼠工作的效果,区爱卫办认真组织对辖区灭鼠前、后的鼠密度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