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阆府办函〔2020〕4号)以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阆府办发〔2020〕26号)文件要求,洪山镇人民政府切实按照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措施,洪山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
在宣传活动的组织上进行了分工,由镇长杨兆波牵头,纪委书记邓崧组织协调,各部门抽调专人配合,明确职责及要求,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制定了关于洪山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 积极实施
(一)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主渠道作用。广播站负责通过电视、广播渠道,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介绍非法集资危害和识别方法;党政办通过微信公众号、各村(社区)通过村微信群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全覆盖。
(二)加大公共场所宣传教育力度。各村(社区)在本辖区内选择人流量集中地方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专栏,扎实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部门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警示画报,利用信息显示屏等媒介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标语、广告等,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三)加强重点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司法所等部门采取案情通报、以案释法等形式,对已公开审结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揭示非法集资的惯用伎俩、手法方式,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要开展宣传活动。
(四)积极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清理整顿工作。各村(社区)加强对辖区非法集资广告的打击力度,确保场镇、聚居点等人群密集场所无非法集资广告。
(五)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广泛提示非金融机构企业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的违法性和风险性,引导农村群众提高风险意识。
三、 注重效果
洪山镇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下发宣传材料为基础,利用条幅、展板、宣传单为载体,注重形式多样、互动反馈、案例交流等较直观的学习方法,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
四、问题反馈
1、社会公众在金融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不足,存在盲目投资的现象,给非法集资提供了可乘之机。
2、"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心理,导致群众上当受骗,缺乏理性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