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活动总结
按照市委、局党委关于七一前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活动要求,处党支部认真组织,积极行动,扎实开展,注重实效。
一、抓好组织动员引导
处党支部根据活动要求,立即召开班子会议,结合房产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活动内容。6月27日下午党小组召开党员会议,学习传达了上级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活动的相关要求以及房产处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做好了活动前的思想动员。会上,处支部书记特别强调,处领导班子要带头到社区参加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党员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二、树立服务群众新形象
在职党员根据个人在社区的领岗情况开展个性化服务,比如在翠园社区和公安社区的辖区党员,共同组成房屋产权政策咨询组,询问房产事宜的群众络绎不绝,党员们耐心讲解,有的群众记不住办理要件,党员们就一项项给记下来,有的群众看不明白办事流程,党员们就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他们,让家里的子女方便联系。
借助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房产处“善行28”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进一步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氛围,房产处志愿者们身着制服和青年志愿者佩标走进翠园社区,进行扶贫帮困走访活动,共走访了4户贫困家庭,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了解贫困家庭基本情况,开导他们好好生活,共同努力渡过难关。
走访户XX,女,43岁,家住翠园B区5#东一单元409室。家庭情况:XX腿部残疾三级,低保户,靠打零工维持生活,丈夫已去世,儿子是沈阳医科大学大二学生,学习优秀,与公公、婆婆一同在61平米房子住,公公有点微薄退休金,他们在生活上相互照顾。志愿者们走访XX,鼓励她克服困难,鼓起勇气,儿子就是全家的希望,鼓励她坚强地生活,她不住的说感谢党!感谢社会!
走访户XX,女,41岁,家住翠园B区13#3单元6楼西门。家庭情况:XX小时候用药不当致中度脑残,低保户,丈夫XX,在上军校时不慎从楼上摔下,一年半后才从植物人苏醒,落下左腿残疾,女儿上初三,学习优秀,XX每天在翠园小市场买点小货,还要照顾XX和女儿,生活艰辛。
走访户XX,女,44岁,家住翠园B区2#3单元5楼中门。家庭情况:韩杰二级精神残疾,低保户,儿子读初一,出现轻度精神问题,现已辍学。现与父母一起生活,丈夫不务正业,经常不回家,XX的生活基本上都靠父母照顾,我们走访时她父母接待了我们,家庭的困难超乎我们的想象。
志愿者与他们促膝交谈,询问他们生活上还有什么困难我们能帮助的,并送上米面油等生活食品。他们一再表示:不管多难都要勇敢面对,感谢房产处党员和社区干部来看望他们,他们一定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状态。
三、党员爱心传递“常态化”
党员进社区活动,结合“善行28”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房产处志愿者传递爱心、关爱社会的重要载体,拓宽了党员服务群众的渠道。通过走进社区开展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题突出房产行业服务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通过走访让社区的残疾贫困群众、困难家庭真正感受到了和谐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房产处志愿者的爱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了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党员真正做到了解民忧、解民困、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参与推动了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