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镇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贯彻农村经济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设施农业生产安全,我镇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领导,完善方案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责,形成由镇长任组长负总责,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下设8个小组负责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检查和整治,形成严密的工作格局。并规范各小组安全生产值班、巡查、灾情报告制度,确保落实无碍。在此基础上,对本镇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强化机制,完善工作协调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准确定位,重点突出应急救援和生活救助,依据各村委会人口数量、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从实际出发,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做到预案启动规范,易于操作,展开有序,救助及时,保障有力,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灾害应急管理水平。
二、加强宣传,提高能力
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各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印发安全生产手册及宣传单等;将防火灭火及基础设施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到设施农业生产者,保证设施农业生产者对安全生产知识了解并掌握;在生产者了解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后,联合村委会及棚户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高设施农业生产者及各级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在此基础上,我镇利用党建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新渠道,开展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讲活动,加大对全镇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三、开展检查,发现问题
在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带领下,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深入到各个设施农业内,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一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现场对生产者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律宣传,帮助生产经营者和棚户掌握安全用火、用电常识等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四、开展教育,进行整改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小组对发现问题的棚户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棚户安全生产的意识,在此基础上各检查组加强检查,督促棚户及经营主体按要求配备防火器材,督促线路老化的棚户及私自拉线的棚户进行线路改造,督促棚户对棚区周围存在的废旧草帘及乱草进行清理,督促棚架存在焊点开焊、支撑松动的老旧棚户对棚架进行补焊修复以及支撑加固。降低镇内设施农业生产风险,确保镇内设施农业安全生产,避免发生事故。
我镇于6月23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XX大集设立安全生产咨询台,通过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进行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疑难问题解答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经不完全统计我镇共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50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