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活动”开展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乌溪镇成立镇村传习中心(所),通过三举措扎实促进“传习活动”有效开展。
一是制定传习计划,强化阵地建设。选用镇村党员活动室作为传习中心(所)集中宣讲阵地,并完善场所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传习中心(所)活动开展制度、登记簿记录制度、队伍建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传习中心(所)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活动。
二是选强传习队伍,保障活动开展。明确党组织书记作为各传习中心(所)的主要负责人,全面安排传习活动事宜。同时按照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原则,成立由党员干部、“五老”人员、“五青”人员等组成的镇村传习志愿者队伍,保障传习活动得到有效开展。
三是丰富传习方式,贴近基层生活。传习中心(所)宣讲内容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思想方针。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农村、深入群众,通过庭院会、板凳会、报告会等多种方式开展传习活动,使传习内容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