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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世界艾滋病日” 宣传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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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世界艾滋病日” 宣传活动总结

2020年12月1日为“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主动检测,知艾防艾,共享健康”。为推进我区开展防艾八大攻坚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普及防治艾滋病防治知识,贯彻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策略。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形式

“世界艾滋病日”系列活动包括公益咨询宣传、网络宣传、文艺演出、科普问卷调查等形式。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日-7日。

三、活动安排

(一)营造防艾宣传氛围。

区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在本单位宣传栏、横幅、液晶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开展艾滋病核心知识点(详见附件1)宣传,并组织单位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2)的方式,进开展艾滋病科普知识问卷调查。

(二)防艾公益文艺演出。

1.时间。

11月30日,晚上20:00-21:30。

2.地点。

城区新世纪广场。

3.活动方式。区防艾办与市防艾办联合举办防艾公益文艺演出,预计参加活动人员约400—600人。演出前播放公益宣传片《广西农村中老年人艾滋病警示录》(约20分钟),演出节目至少包含2个涉及艾滋病内容节目,演出过程至少包含15分钟艾滋病防治知识问答互动环节。

4.参加单位及人员。

(1)区防艾办主任、专职副主任;

(2)区防艾委部分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体新局、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市工商局港北分局、贵城街道办的分管领导。

(3)各医疗卫生单位: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贵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主要领导。

5.工作职责及分工。

(1)区防艾办负责组织协调本次活动,场地手续办理负责提供演出互动环节艾滋病宣传品、场地电费及保洁费。

(2)区疾控中心负责协助防艾办场地布置;

6.经费支出。

本次活动所需经费从2020年防艾专项经费列支。

(三)设置公益咨询站点。

1.时间:12月1日上午9:30-12:00

2.地点:市和平路农贸市场旁(汽车总站往前500米)

3.活动方式:设置咨询义诊,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艾滋病核心知识点宣传。

4.参加单位:(1)防艾委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体新局、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社保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市工商局港北分局、贵城街道办负责防艾工作人员1-2人;(2)医疗卫生单位: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院、贵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一社区卫生服中心。

5.工作职责及分工。

(1)区防艾办负责组织协调本次活动,提供防艾宣传资料,负责在我区两个码头(大东码头、水石码头)设立宣传栏;

(2)区疾控中心负责协助防艾办场地布置及防艾宣传车;

(3)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院、贵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一社区卫生服中心负责健康义诊及医学咨询,以及各准备至1条横幅和1幅展板。

6.区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准备本单位相关宣传材料。

7.本次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单位从2020年防艾专项经费中列支。

8.活动当天交通车辆由各参加单位自行安排。

9.在12月1日-7日期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自行组织开展防艾宣传活动。一是结合今年“主动检测,知艾防艾,共享健康”的活动主题,通过设置公益咨询站点、挂横幅或液晶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艾滋病核心知识点宣传,在本辖区至少设立1个公益咨询点。二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宣传活动,选择人群聚集较多的如学校、市场、车站等地点开展宣传。

(四)区防艾委其他成员单位“12.1”宣传日期间应采取悬挂横幅、版报及LED播放、微信平台宣传等各种方式,利用各部门服务平台,结合部门工作职责,针对各类服务人群尤其是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其他事宜

各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活动总结和照片报送至区防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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