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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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美学生评选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美学生评选活动方案1

在前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的基础上,今年开始“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评选由我校著名校友马云捐资设立,旨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秀典型,传递青春正能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奉献社会,报效祖国,把自己的青春梦想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结合起来。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组织机构

“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工作由校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和团委共同组织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学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具有良好的学风,大学期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5.大学期间在道德风尚、自立自强、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社会工作、艺体展演、志愿服务、文学创作等某一方面获得荣誉称号、竞赛奖项或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评审程序

1.申报。采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推荐和本人自荐两种形式。被推荐人和自荐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申请表》,连同个人参评成果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部),被推荐的需填写推荐意见。

2.初评。各学院(部)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评选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在公示无异后,推荐“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

3.复评。学校对推荐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复评,产生正式候选人20人。

4.终评。通过师生投票和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评审,在正式候选人中产生“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10人、提名奖10人。

5.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对拟推荐的“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及提名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后报学校批准。

五、表彰奖励

1.“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及提名奖获得者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2.“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获得者每人奖励10000元。

3.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并通过宣讲会、学习沙龙,传递青春正能量。

六、附则

1.“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每年评选一次,一般每年3月启动评选工作,5月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2.已获得杭州师范大学“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者不得重复参加评选。

七、注意事项

各学院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于3月31日前按每学院2人的限额(超过1000名学生的学院,可以申报3人),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院内部公示三天后报送校学学生处。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详细事迹材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文稿,事迹材料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仿宋,字数不超过3000字;所有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固定格式见附件)并装订成册;同时上交两寸免冠照片和五寸生活、学习照片电子版各一张(像素要求2兆以上),成为“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后,还需要提供1分钟的VCR视频材料。

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xx;邮箱:xx。

最美学生评选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用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榜样打动师生,用真情去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引导广大师生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构造和谐社会,以“争做最美中学生”为主题,以“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为活动宗旨,广水实高启动年度校园“最美学生”评选活动。

二、活动目标:

1、提高全校学生的文明素养,使全校学生语言更文明,行为更规范。

2、学生能遵守公德,严于律己,礼貌待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文明的中学生。

3、振奋全校学生的精神,使其以饱满的热情,崭新的姿态投入到学习中,让文明之风吹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三、活动口号:

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

四、评选条件:

1、语言之美:用语规范,语言文明。学生在校园内外主动向老师、同学问好;在校园内和课间休息不大声喧哗吵闹,不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与师生交流讲普通话,善于用文明用语,不说粗话,不带脏字。

2、行为之美:行为规范,举止文明。学生在日常行为上,符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遵纪守法,讲究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乐于助人,热爱集体;诚实守信,知错就改;谦虚和气,待人真诚;不打架斗殴,不恋爱上网;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3、心灵之美:心理健康,阳光乐观。学生调控自我、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在性格上沉稳乐观,不狭隘偏激,不冲动逞强;在学习上脚踏实地,不轻浮急躁,不自暴自弃;在生活上勤俭节约,不盲目从众,不与人攀比;在人际上与人友善,不唯我独尊,不自私自利。

4、形象之美:仪表端庄,富有朝气。学生既要注重外在仪表美,又要注重内在心灵美。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大方得体:不染发烫发,不梳怪发型,不穿拖鞋、奇装异服,不佩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眼圈,不抹口红,不涂指甲油等。心灵纯洁,富有朝气,积极上进:正直善良,富有爱心,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充满激情,饱含活力,朝气蓬勃。

5、环境之美: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学生既要讲究个人卫生,又要爱护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乱丢废弃物品,不乱倒剩菜剩饭与水;爱护校园内花草树木,不随意攀折;爱护公物,不随意损坏;不随意在墙壁上乱刻乱画;不随意践踏破坏草地。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

在师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教师例会、学生班会、周一升国旗等,让每一位师生都知晓此项评比活动,明确评选目的、对象、条件和步骤,把此项工作宣传好,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评选、表彰阶段。(20xx年12月上旬)

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评选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真正把学生中的典型人物推选出来,切实把学生中的典型事迹挖掘出来,把榜样的力量充分发挥出来,让人人学习榜样,学习先进。

六、活动要求:

各班级、各年级组要在思想上重视本次活动,积极自觉地将学生置身于整个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七、奖励办法

1、颁发证书,全校通报表扬。

2、评为升旗手、护旗手。

3、优秀事迹发布到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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