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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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全称为公共租赁房,它不属于个人所有,而归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所有,是政府用于解决新就业职工及其他群体住房困难的,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欢迎阅读!

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稳定工作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房,所谓的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1、在职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 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四)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公租房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1、在职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 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四)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公租房可以买吗

1、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购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但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2、此外,房地产企业或其他社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且其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到期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出售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拟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到期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

4、公租房租赁期限为3~5年

要优化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通道,通过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措符合限定套型面积标准的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方面,各地要对公租房信息公开,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方便群众申请。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合同期满后将重新认定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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