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健康管理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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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学生的健康标准是也是学校的职责,条件标准可在不违背标准的实质内容和原则精神的条件下,作一些必要的补充规定,以利于贯彻实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健康管理条件标准,欢迎查阅。

学生健康管理条件标准(精选篇1)

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各班级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九、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学生健康管理条件标准(精选篇2)

第一部分:开学前准备工作

鉴于目前学校、幼儿园处于延期开学期间,首先介绍开学前学校应当开展的工作。开学前这段时期非常重要,需要学校、幼儿园提前部署、准备各项工作,这部分工作准备的充分与否,直接决定着开学后各项防控工作开展的效果。

一、审查、完善本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体系,结合本次新冠疫情,增强防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在内容上要把常态化的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与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的要求相结合,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间,也要重视安全管理问题。因此,完善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需要审查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与疫情的预防、监测、发现、报告制度有机结合,制度是否科学、规范、明确、完善、实用。

1、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规定消毒隔离用品采购流程,开学前对消毒药品、器械以及口罩等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充足,保障防护用品质量,制定存储和使用管理规定,设计本校统一规范的消毒记录表,明确污染物处置流程。

2、每日晨检、午检及登记制度

安排晨检、午检责任人,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

3、儿童和学生因病缺勤信息的汇总、报告、病因追踪制度

设置专人负责机制,安排专门负责人统管全校相关事务,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设置晨检、午检责任人。强化晨检、午检责任人在开展晨检、午检工作中及时发现学生是否因病缺勤的信息,并汇总、报告至学校、幼儿园设置的专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人负责因病缺勤信息的汇总、联系家长和病因追踪。

4、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教职员工、学生和儿童健康电子档案,对教职员工、学生或儿童是否在京、返京时间、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牵涉重点疫情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小区)以及治疗康复、医学观察、自我隔离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根据掌握的信息,提前确定开学后需要进行主动监测和健康巡查的学生或儿童以及监测管理、健康巡查工作要求,明确依法保护学生、儿童的个人信息的工作要求。

5、传染病信息上报制度

明确并落实信息报告人,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新冠疫情、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并在学校、幼儿园显著位置张贴报告流程,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学校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处置情况,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医疗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治疗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6、家长信息通报制度

完善学生、儿童及家长信息数据库,登记并检查监护人或照料人的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和有效,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或儿童未按要求正常到校到园、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

7、错峰上下学制度

制定适合本校情况的人流错峰管理方案,规定不同年级入校、放学的不同时间,提前划定不同班级的家长接送地点,实现开学后教师、学生错峰上下班、上下学,分散人流。

8、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开学前组织校医或保健老师开展有针对性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线上培训,制定针对师生的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方案,使师生能够正确掌握新冠肺炎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方法、主要症状和疫情报告标准、报告流程。

9、疫情防控宿舍管理制度

对于必须提供住宿服务的学校,应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宿舍防控疫情要求,减少住宿人员,做好宿舍防护,强化宿管员责任,制定卫生清洁、消毒、通风工作方案,设置巡查负责人和巡查职责,明确应急情况处理方案,规定宿管员与班主任老师信息通报机制。

10、合法用工及内部人员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制定内部人员联系及矛盾的发现、调处方案,及时增加因新冠疫情特殊情况的用工及请销假制度,调整财务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因患病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作报酬及合法权益。

二、完善新冠疫情等传染病防控机制,责任到人,将校内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

1、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承担校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例如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检查,及时审核、报告疫情信息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2、建立健全应对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校长、副校长分工负责,并将责任分解到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责任到人。

3、按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寄宿制和学生人数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卫生室,其他学校设置保健室,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预防工作,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传染病的预防,遇疑似新冠肺炎或其他传染病、疑难病症及时隔离送医救治。

三、制定本校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并在开学时组织一次演练

结合演练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开学后发现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消毒及整治力度

提前按疫情防控要求对校园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食堂、宿舍、办公室、洗手间、楼道、门岗等活动区域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洗、消毒、通风,配合卫生部门的检查、排查与确认。

五、统计、排查教职员工、学生或儿童疫情防控信息

这项工作,学校、幼儿园已在春节前开始并每日都在持续统计、排查。防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在京、返京时间、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牵涉重点疫情地区(或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以及治疗康复、医学观察、自我隔离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报备。

六、对重点学生、儿童开展心理关怀

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心理健康和负面情绪疏导工作,尤其是对准备中考、高考的学生、在外地因疫情不能返京或在重点疫情地区的学生、儿童,通过网络、电话多种方式给与必要心理咨询和疏导。

第二部分:防控疫情 开学后的工作

开学时,学生、儿童集中返校,将会加大疫情扩散的风险。因此,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准备阶段要尽量完成新冠疫情与传染病防控管理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开学后应积极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部门、各班级、校医室或卫生保健室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执行疫情预防、监测、发现及报告等工作任务。具体来讲,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返校师生监测与登记

1、体温检测与返校登记

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掌握学生、儿童返校入园信息,密切关注师生发生疫情情况。开学时,应当对返校学生、儿童进行体温检测、返校或入园登记,体温异常的不能进入校入园。对于寄宿制学生,需要详细记录其返京日期、是否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和人员接触情况。开学后,还学要每日做好学生、儿童的体温检测与异常排查,做好日常疫情监测记录。

2、按规定要求返京师生隔离观察

对于外省市返京师生,学校要及时登记其返京日期、是否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和人员接触情况,并落实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对于密切接触者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严格禁止未满隔离观察期的师生返校。并且每日对隔离观察期的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及时汇总信息进行上报。

二、重点对象健康巡查

3、对于返京师生、隔离观察期满的师生返校后,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其身体状况和病毒潜伏期,对这部分师生进行一定期限的健康巡查,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治疗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三、日常防控措施

4、严格门卫管控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日对进出校园人员务必进行体温检测,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以及体温异常的人员有权拒绝其入校入园,对未佩戴口罩的进行劝阻。禁止校外人员及校外车辆入校,对与学校、幼儿园工作有关、确有必要入校入园的相关人员,应当进行体温检测、检查其证件,进行信息登记并限制其离校时间,尽最大可能杜绝输入性病源。

5、落实每日清洗、消毒、通风等措施

定期、定时、定点,严格按照正确的方法,对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食堂、宿舍、办公室、洗手间、楼道、门岗等活动区域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洗、消毒、通风,保障校园卫生防疫环境,及时清理垃圾、污染物。

6、做好每日晨检、午检

晨检、午检责任人,应当每日定时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做好工作记录,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并及时将信息汇总至专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人做好审核及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等工作。

7、暂停校内外集体活动

对于社会实践、课间操、运动会、家长会等集体活动,应当暂停,在可能发生近距离接触的环境中,要求师生正确佩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8、实行错峰上下学

将不同年级上下学的不同时间通知到家长,入校入院时,安排充足的教职员工或志愿者在学校、幼儿园门口附近执勤,禁止家长在学校、幼儿园门口停留,分散人流,避免人员密集。放学时,由班级老师按照本年级放学时间护送学生、儿童到学校划定的本班级家长接送点,确保将学生、儿童安全交接给家长。

四、严格执行疫情信息上报

9、及时通报家长学生身体异常情况

发现在校师生身体异常、突发疾病或伤害,学校要及时救治、通知家长,对于涉及咳嗽、发热发烧等疑似新冠肺炎的情况同时报告给附近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委,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给与密切关注,发现不适情况,根据情况及时施救并通知家长。

10、及时上报疫情及传染病信息

发现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例、其他传染病患者,要立即予以隔离,对其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人数、主要症状、密切接触者、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以最快的时间、方式报告给附近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近的基层组织和教委,并拨打120送医治疗,将情况通报其家长,稳定好家长情绪。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彻底消毒,对其接触的人员进行随访,要求接触者配合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五、复课复学查验证明

11、对因疫情、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儿童,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医疗机构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予以复课。在学生、儿童及家长出具了符合条件的证明后,学校、幼儿园不得违法违规拒绝学生、儿童复课复学。

六、防范矛盾风险

12、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支付教职员工因患病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作报酬。对因疫情等原因引发的内部员工的负面情绪及时疏导,对内部员工矛盾、学生之间矛盾及时进行排查、调处,避免引发矛盾激化。

七、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13、通过学校、幼儿园官网、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形式,以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儿童、家长和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帮助师生、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家长科学做好防护。

八、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

14、除了学校、幼儿园的内部防控,学校还应当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与学校所在地定点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相互传递学校及周边疫情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对学校、幼儿园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委和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九、关注受疫情影响无人照料的学生、儿童

15、发现受疫情影响、生活无人照料的学生、儿童,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学校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儿童督导员,协调儿童督导员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当地的贯彻落实政策,落实学生、儿童临时照料、救助保护措施,避免发生学生、儿童无人监护照料的情况。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各项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增强疫情监测、报告、处置的敏感性,引导所有师生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严防疫情蔓延。如果未依法执行防控措施或发生疫情瞒报、缓报、谎报的,学校、幼儿园及直接责任人员、相关负责人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面对疫情,不仅学校、幼儿园压力大、任务重,居委会、村委会、医疗机构等很多单位同样面临艰巨任务。疫情防控无小事,各单位均应同力协契、共克时艰。希望学校、幼儿园,坚定信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依法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学生健康管理条件标准(精选篇3)

一、充分发挥学校管理的作用

1、新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片,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每学期举办2—3次卫生讲座(包括青春期教育)。定期地进行一些常见病、传染病和一般的卫生小常识的介绍,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清扫工作。

二、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要求教师做到: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书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学生健康管理条件标准(精选篇4)

为了积极贯彻“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科学评价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成效,规范学校学生健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康档案。

在新生入学时,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导处牵头,组织体育教研组和班主任为每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填写《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做到“一班一册,一人一页”,由教导处保存。

2.加强体质监测。

每年全民健康体检月,由办公室牵头,主动联系镇中心医院体检科来我校,对学生进行全员免费体检,重点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常规化验,并将体检报告单及时反馈给学生,对查出身体有疾病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尽早治疗。

3.重视体育锻炼。

(1)加强视力保护。坚持一天两次眼保健操,上下午各一次,纳入学校一日常规,由学生会进行量化考核,学校禁止教师在眼保健操时拖堂授课,水电工要经常检查学校灯光系统,及时更换烧坏的日光灯。

(2)加强大课间管理。充分发扬“阳光体育”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大课间活动,要把广播体操、跑步、舞蹈、自由活动融合到大课间活动中,除学生外,值周教师和班主任必须全员参与。

(3)加强体育课管理。学校按省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严禁挪用和挤占体育课。教导处严查体育课堂,严禁体育教师放养式教学,初三体育课要针对体育中考项目加强训练。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要利用下午进行集体锻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4)举办体育比赛。每年春期,由学校德育处牵头,组织学生田径运动会。每年秋期,由体育教研组牵头,分年级举办拔河比赛、篮球比赛、广播体操比赛。

4.强化卫生保健

(1)学校卫生:公地教室卫生实行一天三清洁制度,上早读课之前打扫一次,中午下课打扫一次,下午放学打扫一次。厕所每天冲3次,若遇疫情防控,校园每天消毒两次。

(2)个人卫生:便后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学生会在德育处领导下,不定期抽查。

(3)饮食卫生:饭前洗手,不喝生水,不吃高糖、高盐和高脂肪食物,不吃过期食物,各班饮水机定期消毒。

5.注重心理健康

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在教师中培养心理咨询师,建立健全各类资料表册。在行课期间,加强对学生学习心理疏导,生活心理疏导,疾病心理疏导等,消除学生焦虑情绪,缓解学习压力、消除人际关系紧张、消除认知误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6.举办健康讲座

(1)学校每年春秋两学期,各召开一次法治安全卫生教育大会,除邀请永兴镇派出所、司法所,白花交警来校外,还邀请永兴镇公卫中心到校进行传染病防止知识讲座。

(2)学校每年举办一次预防艾滋病宣传大会,举办一次禁毒宣传大会。

7.关注特殊学生

(1)行课期间在校生病学生,要及时送医,并及时通知家长。

(2)因非传染病或者负伤带病上课学生,要时刻关注健康动态,做到学习治疗两不误,对疾病无好转的建议停课治疗。

(3)对病愈返校复课学生,要密切关注后续康复状况。

学生健康管理条件标准(精选篇5)

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第六条 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 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

第八条 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条 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 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第十一条 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条 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 每周对学校内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学生健康管理条件标准(精选篇6)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当代独生子女特有的心理特点,面临更严峻的形势。因此,在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兼职心理辅导员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加强对师资队伍的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素质。

3、立足校本特色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4、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普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有效的渗透到学科教育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开展个别咨询与辅导,健全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设立心理健康预约信箱和网上咨询,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或心理诊所。

6、依托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软件,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建立好学生心理档案。

7、重视网上家长学校建设,强化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9、注重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并有效的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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