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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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争议一方或双方的当事人主动向劳动仲裁机关,因劳动争议事项提出仲裁请求的法律文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仲裁的申请书,希望大家喜欢。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篇1】

申诉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

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

注册地址:

实际办公地址:

联系手机:

座机:

负责人: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2300元(要求20_年8月1日至20_年8月31日期间的)。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向申诉人支付拖欠工资(含加班工资)的赔偿金(2300+43990)×0.25=11572.5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2458×9=22122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经济补偿金2458×4.5=11061元。

(5)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向申诉人拖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11061元×0.5=5530.5元。

(6)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代履行通知金2300元。

(7)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15天×(2300÷21.75)×2=3172元(指差额部分)。

(8)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损失10个月×1160×0.8=9280元(被申诉人应当为申诉人购买4年多的失业保险,申诉人依法最多可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从20_年9月1日开始起算)。

(9)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退还申诉人保证金1000元。

(10)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20_年7月-20日-20_年8月31日期间周末加班工资43990元。

以上金额合计:112328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_年7月20日进入被申诉人单位工作的,20_年8月28日被被申诉人无故辞退,期间的工作情况大致如下:

(1)双方签订了两次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是20_年12月31日签订的,期限为20_年1月1日-20_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到期。

(2)被申诉人从来没有为申诉人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3)被申诉人从来没有安排申诉人进行过年休假。

(4)被申诉人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每个月只能休息四天,每天工作至少8小时。

(5)被申诉人还违法收取了申诉人1000元的劳动保证金。

(6)被申诉人以现金形式发放基本工资和奖金,申诉人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为2300元/月,20_年2月还发了1900元奖金和2300元的基本工资合计4200元,申诉人20_年7月-20_年7月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2458元/月。

20_年8月28日左右,被申诉人以经济不景气为由撤销了公司所属的长重开平加工中心,并要求申诉人无条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但只愿发放一个月工资金额的经济补偿金,申诉人不同意该离职条件,被申诉人就扣押了申诉人20_年8月份的基本工资和劳动保证金1000元以此要挟。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被申诉人拖欠支付工资、违法收取保证金、没有及时为申诉人购买社会保险、没有依法安排申诉人进行年休假、违法解除与申诉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拖欠支付相关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行为已经严重侵犯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诉人特依据《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诉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敬

敬礼

申请人:_

_年_月_日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篇2】

目前,外地公司在北京开设办事处、分公司的`较多,而这些总公司在当地有往往较多社会关系和较大的影响,而且公司又考虑在北京所招聘的员工多为北京当地生活的员工,一旦发生争议,这些员工去总公司所在地申请仲裁毕竟有很多的不便,这样也可以无形中使很多员工自动放弃劳动仲裁。因此,大多数公司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都会加上“当劳动争议发生时,由总公司所在地进行管辖”之类的条款或者对此未作约定。

北京市仲裁机关目前的做法是,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地的话,则由管辖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没有约定的情况则不受理。但是北京市各级法院对于这种做法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劳动争议的管辖,以方便员工仲裁为第一原则,因此,他们基于这一原则,认定劳动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属于一种选择性的条款,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员工可以遵守,也完全可以不遵守。这就在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局面,即这类案件,仲裁机关可能不受理,但是法院肯定受理,两者间出现了矛盾。

而很多员工是不可能知道这些情况的,所以在发生争议时,总是心存疑惑,犹豫不定,很多时候会丧失仲裁的有效时机。因此,当发生类似纠纷时,员工应当大胆地从仲裁机关领取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即可。不用担心公司的管辖权异议,也不必在意劳动合同中的类似条款。

在这一点上,南方的一些地方做得比较好,如浙江省已明确规定员工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应当向他们学习了。

此敬

敬礼

申请人:_

_年_月_日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篇3】

申请劳动仲裁时如何确定申诉请求大有大学问

并不是所有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也不是所有的仲裁请求都要能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比如住房公积金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受理;社会保险争议,目前北京的劳动仲裁机构也是不受理的。那么,申诉人在确定仲裁请求时,就应当知道这些情况。不过,就社会保险争议纠纷而言,如果你在仲裁时没有提出来,直接去法院诉讼的话,法院也是不受理的。

针对某些仲裁机构不受理,法院也不直接受理(比如档案返还)的事项,如果在申请仲裁时没有请求的话,即使到了法院,法院也不会对该请求审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在仲裁时坚持申诉,在仲裁完了之后,再去法院诉讼。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不支持你的申诉请求,但无权剥夺你的请求权。

对于某些仲裁不受理,法院肯定也不受理的案件(比如社会保险案件,目前北京大多数法院并不受理),虽然得不到支持,但也不妨写上,说不定哪一天就有了突破呢!虽然得不到支持,但这种呐喊也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一种贡献,也算是法治建设的一种推动力量吧!

此敬

敬礼

申请人:_

_年_月_日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篇4】

请求事项:

1、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机补贴在内工资9365.58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2341.40元;

3、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_年7月17日至20_年8月20日期间加班工资6099.32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1524.83元;

4、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20_年8月17日-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的工资2758.64元;

5、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20_年7月17日至20_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共计人民币29564.27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女士于20_年7月17日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任国际贸易部经理职位。双方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月工资15.000元,手机通讯补贴为500元/月。由于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等,20_年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公司要求办理了交接公司文件、电子文档等相关手续离开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请人除支付申请人20_年7月28日至20_年8月5日工资4.500元、100元手机通讯补贴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间(20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_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资报酬及手机补贴,并且公司一直未依法与_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支付加班费、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提出请求理由如下:

1、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申请人已经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申请人于20_年7月17日到岗开始工作,月工资为15.000元,按照被申请人公司规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资,20_年8月5日,被申请人支付了申请人20_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资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请人一直拖欠20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双方约定月工资15.000元,每月21.75个工作日为标准,申请人日工资为689.66元,20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计13个工作日工资合计8965.58元,另外,根据双方的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每月支付申请人手机通讯补贴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请人仍然拖欠申请人手机费通讯补贴400元。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包括通讯补贴在内总额为9365.58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2241.40元。

3、累计平时加班为36.5小时,休息日加班为一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申请人为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月21.75个工作日,月工资15,000元,则申请人的小时工资为86.21元,所以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加班费为6099.32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1524.83元。

4、申请人20_年7月17日到岗,被申请人应该在20_年8月16日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截止20_年8月2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被申请人也没有向申请人提出及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20_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工资2758.64元。

5、根据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所以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资三倍计算的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任何单位不得少缴、不缴、拒缴。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20_年7月17日至20_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此敬

敬礼

申请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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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申请书【篇5】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敬

敬礼

申请人:_

_年_月_日

3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