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办理委托书格式?户口迁出办理委托书格式即要写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委托办理的事项和委托的期限等内容,最后要由当事人进行签名或者盖章。下面小编带来了户口迁出办理委托书格式,供大家参考!
户口迁出办理委托书格式即要写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
2.委托事由、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3.委托事项的责任承担(受托人为委托人迁户口的责任一般由委托人承担);
4.双方签字并填写日期。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要分下列三种情况: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_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迁户口后还可以分户,但是需要存在法定的分户情况: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