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供大家参考!
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但是要满足法定有效要件,即双方在签订协议离婚书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订立该协议离婚书时的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离婚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离婚书在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签订日期后便合法成立,等到双方领取离婚证后,该协议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签了没领离婚证不算离婚。必须去办理离婚证才算生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一人一份,民政局存档一份。如果不去办离婚证,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2、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离婚协议有小孩可以写共同抚养,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考虑到子女尚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直接执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强制执行的情形如下:
1.义务人没有按照判决、裁定确定内容履行义务;
2.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已经生效;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4.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离婚协议的内容大概分一下几个方面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