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担保协议书没有金额是有效力的。担保协议有效期按照约定的时间,没有约定的,有效期为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借款的担保协议书没有金额是否有效力,供大家参考!
借款的担保协议书没有金额也有效,只要当事人签订担保协议书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的,就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担保协议有效期为: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担保合同有效期为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协议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
(一)具有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二)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
(三)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一)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
(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及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
(五)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六)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七)以下情形下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