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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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条款应该清晰明了,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的有效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该股份转让协议由下列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___年___月___日在签署。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本协议中,甲方与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___,总股本为___。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___%的股份;

2、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___%股份(合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

3、乙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到位,甲方现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以人民币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如所转让的股份对应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可约定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并注明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目标股份。)

2、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根据股权变更登记的步骤,按照下列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给甲方:

(1)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元;

(2)协议生效后___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元;

(3)在目标公司办理完毕股东登记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元。

(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交易情况约定其他支付条件)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二条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乙双方保证各自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适合民事主体(如是公司的应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将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本协议。

2、本协议双方在此所作的全部保证、承诺是连续的,不可撤销的,且除法律的明文规定和执行司法裁决之必须外,不受任何争议、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的指令的影响,也不受双方名称及股东变更以及其他变化的影响。本协议双方的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及其他权利义务承接人对本协议双方各自在此所作的保证、承诺以及按本协议规定应履行的义务负有连续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是甲方合法持有的股份,甲方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没有设定任何质押或者其他足以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司法查封、冻结,并不会因股份转让使乙方受到其他方的指控、追索或遭受其他实质损害。同时,甲方保证,其在交易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目标公司和目标股份的相关财务信息是真实全面的。否则甲方无条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3)甲方将与乙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4、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依法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目标股份的主体资格。

(除一般民事主体资格要求外,某些行业、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要求)

(2)乙方保证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4)乙方将与甲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第三条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第四条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产权交易中心留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篇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

受让方:(丁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万元。乙方占%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丁方。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严(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深圳市汇__实业有限公司于20__年8月15日在惠州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其中工商登记中张X占50%股权,肖X青占30%股权,李__占20%股权。现张丽因业务发展需要,将5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50%的股权,现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深圳市汇__丰实业有限公司的50%的股份全部以50万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甲方的50%的股权。同时因甲方系该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作出巨大贡献。乙方同意在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基础上另行支付90万人民币给甲方作为补偿。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支付甲方人民币100万元。剩余40万在完成全部股权转让手续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为完成股权转让,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乙方的代持股人)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原股权价值50万)(详见附件)。附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仅限于用于工商登记变更。如附件中甲乙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转让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双方应另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增加的税费,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转让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七、担保条款:

丙方系甲方的担保方,对甲方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签字后,由见证人见证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篇4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持有___公司的___万元股权(其中实缴___万元)以人民币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付给甲方万元股权转让款以购买甲方在___公司的上述万元股权。

三、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再享有以上转让部分股权在

公司的权益,亦不承担相应义务,以上转让部分股权在公司相应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承继(其中甲方未缴付的注册资本余额___万元由乙方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缴足)。

四、自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另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盖章(非自然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

___年___月___日

受让方盖章(非自然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

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篇5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分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的规定,于__年7月18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争议的仲裁案。

申请人选定了仲裁员,被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了仲裁员与因双方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于__年9月11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会秘书处原定于__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后仲裁庭因故延至__年11月10日开庭。__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开庭,因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庭经研究决定,如期举行开庭。申请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审,被申请人没有出庭,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后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深圳分会秘书处于__年11月20日,将该材料转给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__年12月16日之前,对申请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请求提交答辩意见及其他材料。

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附件后,未提交答辩状、反请求申请书及有关证据。在申请人修改仲裁请求后,被申请人也未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针对该修改请求部分提交答辩意见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于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决书。

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见以及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年11月8日合资成立了__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申请人占51%股份。__年12月1日,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申请人自愿将自己在合资公司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全部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与本案有关的条款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请人,下同)将其所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即被申请人,下同)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后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按以下规定的方式付清给甲方。

A、乙方应于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100万元给甲方;

b、乙方应于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250万元;

c、乙方应于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00万元;

d、乙方应于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50万元;

e、乙方应于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500万元。

二、有关合资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

三、甲方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20天内甲方人员撤出合资公司。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二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申请人于1997年6月17日依照双方所订协议第五条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并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偿付尚欠股权价款人民币84万元;

2、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94.68万元;

3、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如下:

__年12月1日,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在__市召开,经双方协商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申请人决定将其在合资公司中所占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于__年12月9日经__省__县公证处公证。

申请人依照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被申请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约支付了应付价款。到__年6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支付110万元,按照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款C项的规定,该次被申请人应付款为150万元,故该次被申请人少付应付款40万元。到__年9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按协议第一条第二款D项应付款50万元未付。__年10月被申请人付款20万元至__市D公司(系申请人认可的收款单位)。对__年12月份到期应付款被申请人未能依约给付。被申请人又分别于__年4月付款11万元,__年1月付款5万元,另还付款20万元至__市D公司,尚欠款84万元一直没有给付。按照协议第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权价款应偿付日2‰的违约金,即94.68万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审后,申请人变更了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偿付尚欠股权价款104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关于第一项仲裁请求,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应依双方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于__年12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500万元,但至__年1月止,被申请人仅付转让款396万元,尚欠104万元未付。申请人于__年6月12日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__市D公司,故原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给付股价款数额仅为84万元。1997年11月3日,__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请人为其下属公司),称其于__年6月28日依据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委托__市F公司偿还__市D公司欠款40万元,到__年6月份止仅还欠款20万元,下余欠款20万元至今未还。被申请人此间并未代申请人付__市D公司20万元欠款。故特将原仲裁请求做了修改,偿付尚欠股价款为104万元。

1、协议书规定__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申请人,实际履行130万元,该次少付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7月1日至__年9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8万元。

2、协议书规定__年9月30日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万元,延期付款金额为7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10月1日至__年12月30日,以1‰计,违约金数额为6.3万元。

3、协议书规定__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万元,逾期付款金额为1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1月1日到__年3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0.8万元。

4、__年4月,被申请人付款11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9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1996年4月1日到__年12月31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29.43万元。

5、__年1月,被申请人付款5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4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1月到__年10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31.2万元。

以上五部分总计,被申请人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数额为79.53万元。

二、仲裁庭意见

1、关于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转让股权问题

经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年12月1日在__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按照上述规定,在合资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应以合资双方中被申请人为主会同申请人办理报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再履行转让股权付款。本案的股权转让虽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续,但仲裁庭考虑到,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合资双方自愿达成的,体现合资双方的真实意愿;且经查,合资公司__年度的工商登记资料中已经没有申请人,证明转让已经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已经办妥。该协议书内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该协议书未报批,主要责任也在被申请人。因此,该股权转让应继续履行下去。

至于申请人增加请求的人民币20万元,申请人所提证据不足于证明被申请人未付申请人人民币20万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资公司函提到:“根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你公司应于本月30日前付人民币150万元给我公司下属申请人”,并请合资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__年11月3日,__市D公司经营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托合资公司还其欠款人民币40万元,到__年6月份止,合资公司仅还欠款人民币20万元,下余欠款人民币20万元至今未还。本案的股权转让是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转让,E公司与申请人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授权或委托E公司代为收取股权转让价款。E公司确曾通知合资公司将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G公司承认收到人民币20万元,并提到尚有人民币20万元未收。但申请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中却说,其中有人民币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__市D公司,被申请人并未向该公司代付此笔款。经查,申请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有此约定。仲裁庭对此无法认定。因此,仅认定被申请人应偿付申请人应付而未付的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4万元。

3、关于违约金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第4条约定,被申请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1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逾期违约金。申请人在庭后提交的补充材料中修改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为计算违约金的依据,明确要求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79.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仲裁庭认为,按申请人修改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数额仍显然过高,应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较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调整为按日万分之五、从实际支付日起计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33.87万元。

三、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决如下:

1、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股权价款84万元人民币。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2、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3.87万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90%,申请人承担10%。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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