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让一个国家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目的是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我们的国家公祭日,是为了祭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南京大屠杀的死难者。
1937年12月13日,首都南京沦陷后,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中国南京发生了一件让人心痛的事件,侵华日军对南京及附近地区中国同胞实施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时间持续四十多天,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
南京大屠杀是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无数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之一,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面对惨不忍睹的历史,我们要警觉,也要释然,警觉落后就挨打的经历,增强国力,振兴我中华;释然心里的那些伤疤,以此为戒,取得更加辉煌的发展。
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确定每年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我们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不是要延续仇恨,而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共同为人类和平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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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沉重的日子,我们为所有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中国同胞默哀,对在战争中浴血奋战的战士们表达最崇高的敬意。历史不会被遗忘,南京大屠杀史实展里面的一块展板上,记载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梅汝璈这样一段话。“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这样的话语,跟和平钟一样回荡在南京上空,值得我们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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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我们以沉重的心情聚集在一起,缅怀逝者,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是中华民族的后代,我们表达默哀,不是在宣泄情绪,也不是在倡导民族复仇,而是要自我警醒,铭记历史,避免悲剧重演,承担起我们共同的责任与义务。血脉相连的中国同胞,我们超越了小个体和小圈子,超越了血缘。我们共同享受5000年的中华文明,在祖国的孕育下不断成长。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让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国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体会到国家团结向上的精神力量,体会到民族精神提升的强大动力,让我们更爱我们的国家,更信赖这个民族。
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设定每年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国首次以国家名义悼念大屠杀死难者。
在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到来之际,81年前古城南京发生的那场惨绝人寰的惨案,仍是让人不忍卒读。和平来之不易,国耻勿忘,历史必须铭记!南京大屠杀带来的伤痛从未被时间抹去,人们对国家公祭日这个纪念日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缅怀过去、扶慰民心、顺应民意的措施。同时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是中国与世界更好地在沟通,在向全世界传递中华民族对于人权和文明的态度,在向全世界表达我们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与责任。就如欧洲一年一度纪念奥斯威辛集中营死难者一样,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中国的,也是全世界的。历史告诉我们,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是多么重要。国耻难忘,落后就要挨打,只有国家强大、民族振兴,才是对侵略者最好的回击。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意味着重犯。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悲痛会随时间久远而湮没,但历史的启示不会。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铭记历史、唤醒记忆、开创未来的举措。促使人类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而避免出现哪怕是片刻的忘却与麻木,共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一起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促进共同发展和时代进步。如果说南京大屠杀是近代悲剧的极致,那么当历史翻开这一页,我们最终看到黑暗的离去和光明的到来。筑梦中国,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使命。我们当坚持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为己任,把爱国奉献的热情转化为创造创新的不竭动力。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国家精神、民族精神、爱国精神的传承。国行公祭,拉近了远去的硝烟,重温了民族的苦难;国行公祭,不为宣扬复仇与怨恨,是为唤起对和平的向往与坚守,许下复兴的心愿:吾辈当自强。国家公祭日,中国人民将聚集在一起,以沉重的心情缅怀逝者,但人们知道,这不是在宣泄情绪,不是在倡导民族复仇,而是提醒每一个人,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让中国人民更深切地体会到国家存在的目的和价值,体会到国家统一强大的重要,让民族精神提升,让中国人民更加爱国。
“卅万冤魂招不去,百年凄雨惕重来”。一年一度的国家公祭,恰如振聋发聩的警钟,提醒人们:历史记忆需要时常擦拭,人类道义需要不断砥砺,民族精神需要时常检阅。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永远铭记,铭记南京的疼痛、南京的眼泪;每一个中国青年要不断前行、振兴祖国的动力。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修改宪法,正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此次宪法修改,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对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进行了及时确认,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才能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们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天下之事,无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党首先要带好头,坚持依宪执政。要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进步。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做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宪法只有不断适合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做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制化。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牢筑法治之基。
今年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_”普法工作,我社区大力宣传法治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社区多形式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全社区居民参与普法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为构建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普法活动小结如下:
一、拓展普法宣传园地,充分利用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社区在宣传橱窗栏里张贴了多张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海报,通过图片、文字展览方式,让居民更直观掌握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同时,组织了社区志愿者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200余本,多途径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
二、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12月4日,社区组织全体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及部分居民代表开展了“法律进社区”的主题学习活动。从党法制教育角度出发,我们学习了关于“依法治国”和“法制宣传教育”重大部署,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还学习了“民主法治社区”有哪些要求、社区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我国法律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如何规定的等社区法制相关知识,让居民可以真正了解民主法治社区,如何更好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到社区自治工作中来,更好的监督我们社区的日常工作,真正实现居民自治;当然,也特别安排了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小常识的学习,主要有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遗弃父母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丧失继承权、买房时要看哪“五证”等。整堂课学习下来,大家都受益匪浅,都感叹自己平日法律知识学习的太少了,以后一定要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三、关怀社区帮教人员。12月6日,由社区干部结对,对社区3位帮教人员家庭进行了探访。主要关心他们工作、生活近况。是否有什么困难,思想情绪上有什么变化,做好开导辅助工作,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开展正常的生活。
通过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有不足之处,社区居民多,流动人口也众多,普法宣传广度还不够。今后,社区会继续开展好“_”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活动载体,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公民守法观念,为减少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提供法律保障,构建和谐安定社区。
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从“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的古训,到今天一些国家和地区深陷战火和苦难,再到带来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诉我们,没有安全的基础、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从这样的意义来理解,“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的论断振聋发聩、意义深远。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抓实抓好“头等大事”关系发展全局、国家命运、人民幸福。
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国家安全的新特点新趋势,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谋划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确立了重要遵循。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是加强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实践才有方向。在我国长期处于和平发展、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面临种.种新课题。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安而不忘危”的忧患意识,才能在和平年代绷紧安全之弦、凝聚安全共识;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公民法治观念,以法律划定行为底线,向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说不,才能让法治力量为国家安全保驾护航;通过各种生动活泼、对接现实的宣传教育方式,让人们深切感知国家安全和个人安全密切相关,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将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构筑扞卫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不懈努力。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到来,是一个新的开始。让国家安全意识在全体人民心中生根发芽,让13亿人民成为国家安全的坚定维护者,我们必将推动中华号巨轮在时代风云中破浪前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筑牢安全保障。
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永远的伤痛,也把日本侵略者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而时至今日,日本却连一个郑重其事的“对不起”都没有。相反,日本首相和一些高官多次参拜供奉着战犯的靖国神社;面对大量无可辩驳的物证和史料,日本右翼分子却一再歪曲和否认历史,还一再修改历史教科书,否认侵略,否认南京大屠杀,甚至称南京大屠杀是“伪造的谎言”。
南京大屠杀的罪行,用铁一般的事实,揭露了当年侵华日军的侵略罪行,将尘封的沉默和真实写在了光天化日之下。其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永远不能忘记民族的苦难,不能忘记我们今天的和平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同时也呼吁日本人民,以此开启被日本右翼势力长久封尘的记忆,坦诚面对那段历史,不要忘记和自觉接受那段历史的教训。
一个优秀的民族,必定是一个尊重历史、牢记历史的民族。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一味地宣泄仇恨,而是希望我们的国家、民族和每一位中国人,包括海外的炎黄子孙,要有忧患意识和自强精神。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为了反攻倒算,是为了避免“南京大屠杀”式的悲剧不再重演。是为了正告那些已经、正在或者妄图对中华民族施加罪孽、图谋不轨的国家和民族:团结、坚强的中华民族是不可战胜的。我们自信地向全世界宣布:我们都有一个家,这个家没有任何人可以胆敢再次侵犯,这个家的名字就叫——中国!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应牢记“落后就要挨打”的血的教训,坚持不懈的奋发努力,让我们的祖国一天比一天强大,让野心不死的日本右翼势力对我们望而生畏,让我们成为捍卫世界和平的坚定的有力的力量!
是的,我们倡导和平、友爱。但中国和日本之间的较量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的较量,在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领域,都非常激烈。让我们记住,30万同胞惨遭日军屠杀;让我们记住,八年抗战,有3500万中国军民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勿忘历史,勿忘耻辱,勿忘那个年代我们受辱的局面,珍惜革命先烈用血拼出来的天下,珍惜我们生活的环境,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惨痛的历史面前,我们不仅要铭记真实的历史,更要吸取经验教训,明白落后就要挨打,落后就永远处于被动受辱的地位,任何时候,都要努力强大我们自身,只有中国强大了起来,立于世界强国之席,让外国侵略者不寒而栗,那我们才真正是不战而胜。
我们唯有时刻睁大警惕的眼睛,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民族自爱心、自尊心、自信心,自觉把爱国之情转化为报国之行,努力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少年强,则国强,不断积蓄力量,随时准备着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奉献我们的绵薄之力!
今天我们去参观了一个地点,就是南京_纪念馆,一个有着特别纪念意义的地方。78年前的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在长达六周的时间内,大肆_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和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遇难者达30万人。
这场震惊中外的_,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永远的伤痛,也把日本侵略者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而时至今日,日本却连一个正经的“对不起”都没有。相反,日本首相和一些_多次参拜供奉着战犯的靖国神社;面对大量无可辩驳的物证和史料,日本右翼分子却一再歪曲和否认历史,还一再修改历史教科书,否认侵略,否认南京_,甚至称南京_是“伪造的谎言”。
南京_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开放,用铁一般的事实,揭露了当年侵华日军的侵略罪行,将尘封的沉默和真实写在了光天化日之下。其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永远不能忘记民族的苦难,不能忘记我们今天的和平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同时也呼吁日本人民,以此开启被日本右翼势力长久封尘的记忆,坦诚面对那段历史,不要忘记和自觉接受那段历史的教训。然而,据称今天的日本教科书,很少有把日本的这段真实历史教给他们的下一代。这种异乎寻常的顽固与反动令国家人民感到愤怒和难以理喻。
一个优秀的民族,必定是一个尊重历史、牢记历史的民族。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一味地宣泄仇恨,而是希望我们的国家、民族和每一位中国人,包括海外的炎黄子孙,要有忧患意识和自强精神。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为了_倒算,是为了避免“南京_”式的悲剧不再重演。是为了正告那些已经、正在或者妄图对中华民族施加罪孽、图谋不轨的国家和民族:团结、坚强的中华民族是不可战胜的。我们自信地向全世界宣布:我们都有一个家,这个家没有任何人可以胆敢再次侵犯,这个家的名字就叫——中国!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应牢记“落后就要挨打”的血的教训,坚持不懈的奋发努力,让我们的祖国一天比一天强大,让野心不死的日本右翼势力对我们望而生畏,让我们成为捍卫世界和平的坚定的有力的力量!
是的,我们倡导和平、友爱。但中国和日本之间的较量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的较量,在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领域,都非常激烈。让我们记住,30万同胞惨遭日军_;让我们记住,八年抗战,有3500万中_民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我们唯有时刻睁大警惕的眼睛,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民族自爱心、自尊心、自信心,自觉把爱国之情转化为报国之行,努力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愿我们的生活能永远祥和、美满、幸福,愿我们能永远远离灾难与不幸。
当你们走进这座美丽的大学城的时候,看到这些现代化的建筑,你会想起谁呢?我记得当我第一次走进这里的时候,我第一句感叹是:工人的力量真伟大啊!
是的,我说的是有着一亿x千万大队伍的农民工。他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我们建起一座座高楼大厦,一条条笔直的马路。可是,我却没有忘记一位记者在大年三十前一天,走进__市一处工地所看到的情景——
在这间三面透风的破房子里,十几个农民工在瑟瑟发抖。据说他们已经三天没有吃米饭了,而气象台预报那天的气温是零下8度!他们在那里苦苦等待着他们老板 可以给他们发工资,让他们回家过年!在相关图片里,他们头发凌乱、面容悲怆,目光里满含渴望和无奈。而他们的背后,是一座高耸的楼房——一个现代文明的标志物!
类似的报道还很多,这些报道一次次地叩问着我们的心灵:这是我们所期望的社会吗?这是我们农民工应有的生活吗?
警钟一次次地敲醒,悲剧一次次说明:道德、舆论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在哪里呢?
当我成为一名法律的学生,拿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我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当道德、舆论不足以成为保障人权的有效途径时,我们应当努力建立一个法制社会,让宪法关怀农民工,保护农民工,成为农民工心头的阳光。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值得庆幸的是,很多人为着这个目标努力着。越来越多的人为农民工发言,越来越多的政府决策有了农民工的听证人,越来越多的法律颁布实施以保护农民工的权利。我们又看到许多新的报道,农民工的工资有了保证资金,农民工的医保在逐步推广,农民工的子女上学有了保障。许多农民工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他们的心头正在被法制的阳光温暖着。在宪法之光的照耀下,和谐的社会正展现着她巨大的魅力。
同学们,农民工们可能不会去读宪法条文,他们也可能不懂什么叫和谐社会,但他们和我们一样,有着对幸福的希望,有着对未来的梦想。我希望,经过全社会人的努力,我们社会可以真正成为一个宪法至上,依宪治国的和谐社会,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温暖每一个公民心头的阳光。我相信,有一天,农民工们不会为自己的工钱而犯愁;有一天,农民工们会为生活在一个和谐的法制的社会而幸福;有一天,农民工们都能很自豪地向社会大声说:我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我们的工作平凡,但光荣!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教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多渠道提醒机关干部熟记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并将该活动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相结合,及时将《雅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的通知》及时转发给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求各校(园)认真贯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学用结合,整体推进,增强法制观念
我局将"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各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各班黑板报、校园网、校讯通、学校LED显示屏等平台多力度加强宪法宣传,组织开展了宪法主题演讲、主题班会、宪法晨读、法治讲座等丰富多彩的"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按照《雅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校学生按照普法网上的活动要求积极参加“全国青少年网络知识大赛”,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的各项活动。
全县各校(园)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开展了宪法主题演讲活动,组织学生自制5-10分钟的演讲视频。通过筛选严道二小组织学生自制5-10分钟的演讲视频进入省级比赛。
三、拓宽教育渠道,借助多方力量
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县教育系统采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坚持全面地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纪的教育,并通过定期开家长会、发校讯通、打电话加强与家长沟通,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防患于未然,把学生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四、活动成效显著
通过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维护宪法的尊严、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为内容,以强化全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结合我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青少年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公民懂法、守法的重要性,从而增强了学法,尤其是学好新宪法的自觉性。
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教育部要求各级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晨读宪法、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并且明确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同时表示研究制定开展宪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科学的教学安排和常态化的教育机制,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专门学时,并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测试范围。这些要求,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础。
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任务中的一个。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之母,法中之法。一个国家的所有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只能在宪法原则框架内进行制定,绝对不能与之悖离。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不难看出,宪法是何等重要的法律。
但是,宪法在人们头脑中的地位,未必达到了敬畏的高度。日常生活中出现的违宪行为,大都与此不无关系。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就有忽视宪法教育的因素。一个人不懂得宪法的性质,不了解宪法的内容,难免会有出格的言行。所以从小掌握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意识,这是建设法治国家基础中的基础。
有了宪法这个标准,就能从根本上厘清是非的边界。比如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宪法第1条),那么任何诋毁、否定、亵渎、破坏这个制度的言行,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抵制。比如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13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宪法第39条)。那么任何强拆公民合法住宅的行为,都涉嫌违背根本大法。又比如,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宪法第43条),那些从来不让员工享受“带薪休假”的单位,都是对宪法的轻慢。
我们太需要宪法的普及了。日常生活中太多的违宪表现,哪怕有其他法律法规做借口,都是站不住的,因为从法律位阶上说,宪法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全部法律的统领,这就是“宪法”的独特内蕴。只可惜,这个认知并不坚实。故而,从小给孩子根植宪法概念,形成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法律,就是十分重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