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家开始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正因为如此,杜小康和其他同学不一样。杜小康有别的孩子没有的东西。
如:杜小康有一条皮裤带,有一年四季的衣服,有一个大白口,有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的生活让他的同学很羡慕他。杜小康所在的班级所获得的荣誉都和杜小康有关,校长桑乔都说:这个班级离不开杜小康。
最后,一心想发财的杜雍和拿了他们家几代人攒下的积蓄买了一批货,结果再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不幸!杜小康家从此破产了,杜雍和也重病缠身。杜小康作为家里现在唯一的男子汉,他要赚钱还债,他也就退学了……
杜小康一个人承担起了家庭重任,他的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还有一个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那就是细马。细马也是小小年纪承担起家庭重任,下面我们看一下他的故事吧!
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养回来的孩子。邱二爷本来想让细马去上学,可是细马因为和同学老师交流有困难,所以最后就没有去上学了。然后,邱二妈买了十只羊让细马去放羊。细马做了许多让邱二妈生气的事情。邱二妈每次都想把细马送走,细马也决定自己攒钱回家。有一次,邱二妈和邱二爷决定送细马回家。在细马要走的时候,油麻地下起了暴雨,细马走的时间推迟了。在一天晚上,雨水冲过大坝,把邱二爷的家冲毁了。大水差不多在一个月后才退下去,邱二爷也觉得把细马留下来,细马只能跟着他吃苦,所以决定一定要把细马送回家去。谁知,送细马去江南的车走到半路,细马却下了车。邱二爷知道细马不愿意回家时,并更努力的赚钱,因为他想给细马一座好房子。在这年冬天,邱二爷患绝症去世了。他自己早在夏天就知道自己患上了绝症,他不愿意治病,还是努力的工作挣钱,因为他想给细马留下一座好房子。可是邱二爷还是带着遗憾走了!家庭重任就落在细马身上了。细马现在有两条路:一条是逃避,另一条是承担。有些人会选择逃避,而细马选择了承担。细马开始赚钱,他先卖了十几棵树,然后又买了五十只羊,这时油麻地有了一个真正的牧羊少年。在细马的努力下,细马的羊已经发展到一百多只了。细马卖掉了七十多只羊,他用这些钱给邱二妈盖起了一座大房子……
杜小康和细马小小年纪承担家庭重任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老毛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并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可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当互相帮忙;我明白了师生之间,应当友好相处……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必须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必须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我就会成功。我必须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必须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思绪万千。人们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心目中的好书就是《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代表作。
本书讲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在这六年间,桑桑认识了很多人:秃顶的陆鹤,文静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孝顺的细马……并且,桑桑经历的,或亲眼目睹的故事催人泪下、撼动人心:桑桑与纸月的一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壮与坚强;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闪耀的人性光辉;大人们之间充满真情的情感纠葛……这些人和事在当今世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本书的最后一章《药寮》。其中,讲到桑桑得了鼠疮,他的爸爸桑乔便带着桑桑四处寻医,但都失败了。可桑桑和桑乔并不灰心,依旧坚持寻医,终于找到了一位年老的高手,把桑桑的病治好了。看到这里,我体会到桑乔对桑桑浓浓的父爱,也体会到了他们坚忍不拔的毅力。而现实生活中,人们一遇到困难,就开始回避、退缩,这样往往一事无成。我们要向桑桑和桑乔学习,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物是秦大奶奶。她在丈夫秦大去世后,依然坚守着这片土地,与桑乔和政府作斗争。可在她救了学生乔乔之后,她开始与油麻地小学和平共处,接着自愿搬家。最后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付出了生命。就像这次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无数的医护人员放弃自己的休假、放弃与家人团圆的时间,主动请缨,火速支援湖北地区。一时间,源源不断的物资从各地运往湖北,国人无不为之动容,就连国外的人们也啧啧称赞,这就是大爱。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人家充满温暖。我们应该要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这样才会找到更多的温暖与快乐。
《草房子》给我带来了快乐和感动,让我更加珍惜快乐的童年。这真是一部值得我们反复去读的好书!
在现在的世道,有多少人的童年是快快乐乐地度过的?现在的我们,都被作业、考试这些“大魔王”压榨着,有几时是快乐的?
初读《草房子》这本书时,看着书中人物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时,我也回忆起了我那时候快快乐乐的童年生活:小时候,我和小伙伴一起玩耍、戏水,在芦苇丛中跑来跑去,东躲西藏,微风将我们的发丝悄悄拂起,在空中飞舞,欢乐的笑声在芦苇丛上空回响着,夹丝着几声鸟儿愉悦的歌声,久久不能平息……。而长大了一点儿,虽说没有像以前那样疯,那样狂,但也照样玩一些在我们现在看来很幼稚的游戏:如,跑跑抓、躲迷藏……这些回忆在我的脑海中飘来荡去,令我陷入了遐想之中,过了好一阵才回过神来。
当我看到主人公桑桑在过完自由自在、丰富多彩的童年生活后遭遇了“病魔”的折磨,十分痛苦,虽然最后治好了,但在这期间,对他来说,这段记忆或许并不是美好的,而是痛苦的、煎熬的,最后以那样的方式草草地结束了童年,来到了中学时代。我的心里忽然感到了一阵钻心的刺痛,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也感觉到了社会的压力,老师的压力,父母的压力。这种压力,使得我们越发怀念起童年的那种自在,但是,童年只有一次,过去了就已经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而长大以后,我们就只能在闲暇之余做些有益于学习的事情,因为小时候所玩的游戏,在现在看来,已经落伍了,太幼稚了,所以,我们天天都只能无所事事地过日子,什么也玩不了。
我想给大家一个忠告:童年只有一次,过去了就过去了,再也回不到当初的童年,所以请大家好好珍惜现在所剩的童年吧!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我想也应该写一篇读后感了!我觉得草房子这本书非常好看!秃鹤坚持不懈,不让别人摸他的头,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尊严!别人摸你的头就应该是错误的,你应该坚持让别人不摸你的头!虽然你是一个秃子,别人会笑话你,但我觉得你学习一点都不差!如果你努力学习像纸月一样,考全班第一或者全校第一别人都不会笑话你!
我觉得纸月非常聪明!写字那么好看!还会背各种各样的唐诗!还没有人教真是了不起!我希望可以想像月一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自由翱翔。暑假中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每一章节都讲述了一个充斥着酸甜苦辣、悲欢离合的故事。故事里有自尊倔强的“秃鹤”,有纯洁善良的纸月,有坚强勇敢的细马,但我最喜欢的是在孤独中成长的杜小康这个人物。
杜小康高高的个子,脸色红润润的,看上去十分健康。由于出生在一个不错的家庭,他身上自带着一股傲气。然而因为他父亲生意失败,他家一夜之间变得负债累累,杜小康也不能上学了,得去远方放鸭。他起初不适应,哭着要回家,后来他终于勇敢地接受,坚强地面对。一个暴风雨的夜晚,鸭群被风雨冲散,杜小康和父亲昌着风雨,忍着伤痛,分头找鸭子,终于全部找齐,这一刻他真正长大了。放鸭失败后,父亲跨了,但是杜小康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无惧他人异样的眼光。
我觉得,红门落败的杜小康在面对失败和挫折的时候,表现的异常理性沉着,他已不再是个无措、害怕的孩子,而成长为一个坚强的男人,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在练舞时,几个动作不会就干脆不练了,在上舞蹈课之前会躲在家中不肯去,每次在这时候,都会让我想到杜小康,在他的坚持面前,我的努力根本不值得一提。那时,总让我想起杜小康的成长经历,然后扬起下巴对自己说;“欣颐,你是最棒的,坚持就是胜利!”
未来的路还很长,一路上会有鲜花和掌声,但也一定会有荆棘和泥泞,但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勇敢坚持,不轻易放弃,就一定能到达胜利的彼岸,收获艰辛后胜利的喜悦。
午后看书是件惬意的事。上周末,我又拿起了曹文轩的《草房子》,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男孩桑桑出生在一个叫油麻地的小村子里。他拥有很多朋友:冰雪聪明的纸月,热爱学习、不屈不挠的杜小康,独自撑起家里的细马……每一个朋友都让桑桑珍惜。
如今,桑桑已经是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了,在他最后的小学生涯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有的让人感动,有的让人气愤,但是,经历过这些事情后,桑桑变成了一个勇敢、坚定的小男子汉!
可书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杜小康。
杜小康曾有一个非常富有而且幸福的家庭,他的学习成绩也很优秀。可是后来,杜小康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糟。一切噩运来源于一天晚上:杜小康的爸爸喝醉了酒,不幸摔到河里,导致只能整天躺在床上,富有的家庭一下跌入了万丈深渊——杜小康也因此辍学了。
但是,杜小康并没有放弃,他每天都划着船去寻找治疗爸爸的灵丹妙药,在这段时间里,他也不忘学习,到处向别人借书,向桑桑打听学校里的情况,不能上学,就坚持自学。
当然,后来他爸爸的病治好了,一切都好了起来,我却被杜小康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杜小康家里虽然破产了,但他没有放弃学习,没有放弃给爸爸治病。联想到我自己,不禁惭愧不已,杜小康在那种艰苦的情况下还在坚持读书,而我呢,一遇到数学难题就想着退缩,近来刚学的百分数课程,让我绞尽脑汁,妈妈看我学得如此累,便天天晚上出数学题目做,可我就是想着怎么应付过去,找理由偷懒。我和杜小康那种坚韧的精神相比,真是差别太大了,他没有学上还想方设法借书,自学成才。而我呢?有学上还不认真对待。往后我得向他学习,凡事不敷衍了事,坚定信念,不成功不罢休!
每当合上这本书,脑海里浮现出那片金黄的油麻地:桑桑正和他的小伙伴们奔跑着、跳跃着……还有杜小康。
今年,我把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读了两遍了,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这篇小说主要介绍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这五个优秀少年的小学生活。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陆鹤是桑桑的同班同学,因为长着一个秃顶,同学们都笑话他,叫他秃鹤。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虽然同学们瞧不起陆鹤,但他并不记仇,在一次表演中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在平常,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人身上有缺陷,他也是“迫不得已”。
我喜欢《草房子》,因为它赠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给我的启发太大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秃鹤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都不愿扮演的主角—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杜小康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我不禁为自我感到羞愧。
为什么杜小康要远离学校,远离家乡,任劳任怨的帮他爸爸到芦苇荡养鸭为什么纸月要奋笔疾书,熬夜苦读?为什么细马要不畏千辛万苦,帮爸爸去放羊?
这都是由于他们勇于担当家庭的职责—用他们稚嫩的肩膀扛起家庭的重任。我不禁联想到自我:当细马只穿一件单衣,不畏寒冷,清晨一早出门放羊时,我还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睡的正香;当杜小康为了重振“红门”,去远离家乡300里德芦苇荡养鸭而吃尽苦头时,我在家里看电视,做作业,悠闲度日;当纸月为了获取知识奋笔疾书,熬夜苦读时,我却在悠闲的看漫画,读闲书……和他们相比,我感到自我是多么渺小,为了少做一份练习和家长争得不可开交;为了能多玩一会儿游戏,马马虎虎完成了……和他们相比,我生活在更优越的生活环境中,可我却做事漫不经心,没有一点职责心。
再次回味书中的人物,我越来越觉得惭愧。作为一个六年级的我,我不应当像原先懒懒散散,悠闲度日,对任何事情都没有职责心。我应当像书中的杜小康和细马一样。
读了师生共读得草房子一书,我生有感触。这本书的主角是桑桑,他既聪明又勇敢还讲义气,帮助纸月逃脱那些坏孩子地折磨,帮老师送信都是他做的好事。而杜小康呢,刚开始,仗着自己家有钱,就非常傲慢,但后来因为爸爸生病所以被迫停学,经过人生洗礼,心灵由脆弱变得坚强。陆鹤是个秃头,别人都喜欢摸他的头,但他很小气,不给大家摸。校长是桑桑的爸爸,他虽然对桑桑很严厉,但其实很爱自己的儿子。
我最喜欢其中的药寮,里面讲了桑桑得了“鼠疮”,爸爸为此在外奔波,消瘦了许多,但仍没找到一点蛛丝马迹,看过了许多的大医院,都说他只能活半年,最后在县城里找到了专治这种病的医生,桑桑的病就治好了。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