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12·13国家公祭日。山河肃穆,草木含悲。中华门城墙上留下的弹孔依旧清晰可见,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里一件件实物记录着历史,凄厉的防空警报响彻南京上空。
2020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83周年,也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12月13日,中华民族巨大的耻辱因此产生。为悼念大屠杀死难者并揭露侵华日军残忍罪行,日本有识之士于广岛、大阪、名古屋等多地举办纪念活动,呼吁人们铭记历史、开创两国和平友好的未来。
对于历史,最大的悲哀,不是无知,而是知道后所表现出来的漠视!想想历史课上,讲近代史最严肃的话题时,课堂里发出的阵阵笑声;再看看谈到历史问题时,很多人满脸的不屑。对历史的无视,在这阵阵笑声和一脸不屑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其实很多中国人在无视什么?历史吗?不是!而是自身的存在价值!是很多人心中没有力量。
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自强,这是苦难历史带来中国的深刻教训。几年来,中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这何尝不是对历史最深沉的祭奠、对先辈最好的告慰!
铭记历史不是为了记住仇恨,而是为了更好地开创两国间和平、友好的未来。民族需要力量,人民需要力量。中国人必须以史为鉴,珍视今日和平生活,远离战争恶魔。愿中日两国今后能够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翻开历史的篇章,回忆那段惨绝人寰的南京_。
日本军队闯进南京时,城内的军人们用身躯铸成了一道道人墙。可这些都无济于事,日本军队以强大的冲击力冲垮了人墙,把军人们踏在脚底。大肆的闯进南京。
南京城内所有的战俘都被抓起来了。有的人,葬身在机关枪接二连三的扫射中;有的人被带到海边,又是一阵疯狂的扫射,人们倒在海边,海水冲刷着他们的身体,将他们轻轻拖入海中,顿时鲜血染红了整个海面……
我怎么能不痛恨日本人,我何尝不想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想一想,当他们的孩子在摇篮中甜甜的入睡时,我们的婴儿却被残忍的摔在地上;想一想,当他们的儿童享受美好的童年时,我们儿童却要面对死亡;想一想,当他们的老人在家安享晚年时,我们的老爷爷、老奶奶却流浪在街头无家可归;
正如电影里所说“中国不会亡!”是的,中国没有灭亡,但祖国现在的兴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多少英雄冲锋陷阵,用鲜血和平,他们何尝不想在家和一家老小过平安、幸福的日子可是日本的侵略打破了这样的生活。为了祖国他们必须要上阵杀敌。
是啊!“落后就要挨打”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为国家做出贡献,使中国更加强大这样才不愧对那些抗日英雄,中国才不会重蹈覆辙。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突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主题,向全体师生宣传当前我国国家安全总体战略、面临的形式任务、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等,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义务的自觉性,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环境和法制氛围。_中心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系列活动。
我校利用升旗仪式的时间,由少先队开展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随后,全校各班利用班会课时间,开展了以“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责任”为主题的班会。内容是让学生更进一步的了解什么是国家安全,作为学生该如何做,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等内容。班会上,学生们积极发言,大胆质疑,达到了很好的教育和宣传的效果。学校要求每班上交至少5张绘制精美,主题突出的手抄报,供评比及展示。对于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状进行表彰。
本次活动还包括在学校门厅醒目位置张贴大幅的宣传海报,利用主楼前的电子屏显示宣传标语,以及通过校园广播的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宣传教育。还通过微信、陪育等媒介,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对全校500多名学生的家长进行宣传、倡议,共发出200多张宣传材料。
我校高度重视本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形式多样。为达到切实增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紧紧围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主题,开展了系统、全方位、多途径、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了活动的质量和实效,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教育部要求各级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晨读宪法、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并且明确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同时表示研究制定开展宪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科学的教学安排和常态化的教育机制,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专门学时,并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测试范围。这些要求,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础。
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任务中的一个。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之母,法中之法。一个国家的所有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只能在宪法原则框架内进行制定,绝对不能与之悖离。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不难看出,宪法是何等重要的法律。
但是,宪法在人们头脑中的地位,未必达到了敬畏的高度。日常生活中出现的违宪行为,大都与此不无关系。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就有忽视宪法教育的因素。一个人不懂得宪法的性质,不了解宪法的内容,难免会有出格的言行。所以从小掌握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意识,这是建设法治国家基础中的基础。
有了宪法这个标准,就能从根本上厘清是非的边界。比如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宪法第1条),那么任何诋毁、否定、亵渎、破坏这个制度的言行,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抵制。比如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13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宪法第39条)。那么任何强拆公民合法住宅的行为,都涉嫌违背根本大法。又比如,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宪法第43条),那些从来不让员工享受“带薪休假”的单位,都是对宪法的轻慢。
我们太需要宪法的普及了。日常生活中太多的违宪表现,哪怕有其他法律法规做借口,都是站不住的,因为从法律位阶上说,宪法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全部法律的统领,这就是“宪法”的独特内蕴。只可惜,这个认知并不坚实。故而,从小给孩子根植宪法概念,形成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法律,就是十分重要的了。
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遵守法律、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加强镇的法治建设。我镇紧紧围绕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全镇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现将我镇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并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单位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镇历来重视对干部群众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要在中心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全镇居民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1)开展“法治文艺进村居”活动,镇文化站组织艺术团进村居进集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艺演出,宣传法律知识,获得了群众的欢迎。
(2)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为了配合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向人民群众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我们组织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在各个街道悬挂法律宣传横幅,向全镇居民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由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的提问。
(3)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镇,执政为民,依法维权的观念。
二、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似乎达到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又到一年12·13国家公祭日,在中华民族的复兴征程上,这是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国家以立法形式将这个日子确定为国家层面的纪念日,集中反映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和心声。
这是一个令无数人为之疼痛的日子,这是一段需要不断被铭记的历史。81年前的12月13日,侵华日军野蛮侵入南京,在长达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中,30万同胞惨遭杀戮,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人类文明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页。那段苦难深重的历史,山河破碎的血泪、生灵涂炭的悲剧、满目疮痍的痛楚,镌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深处,构成民族共同的记忆,每一次回想起来总是让人痛彻心扉,每一次重温之时总是让人悲痛不已。
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铭记历史才能开创未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所有惨遭杀戮的死难同胞,值得我们永远悼念。昭昭前事,警惕后人。远离战争的烽火,告别亡国灭种的危机,今日之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保卫人民和平生活坚强能力的伟大国家,今日之人民已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转变。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任何时候,唯有铭记历史才能开创未来。通过立法形式确立公祭日,让中国人民缅怀先烈,纪念为抗战作出贡献的人们,为的就是要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同时,也是为了警醒全世界人民时刻共同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
“我们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翘舌抵赖而消失。今天我们纪念死难同胞、铭记那段屈辱历史,就是要让更多人看到,中国珍惜和平、捍卫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意志。
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是要铭记历史,越不能忘记我们所走过的艰辛曲折的道路,越不能忘记无数英烈先辈所作出的贡献和付出的牺牲。在铭记历史中砥砺民族复兴的坚强信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13亿人民就必定能完成几代中国人的夙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12月4日,是我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我局根据区依法治区办工作要求,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单位活动方案,积极开展了__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__年12月1日开始,在__市__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单位门口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法治宣传标语:“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行一周以上的宪法宣传。
__年12月4日当天,由局机关派出市场股3名工作人员参加区依法治区办在文化宫广场组织的“12.4”宪法主题宣传咨询和山歌普法活动,悠扬的山歌让群众在风趣、幽默、婉转的歌声中收获宪法知识,寓教于乐;活动现场我局展出了宪法知识宣传板报一块,与大家共同分享宪法的重要性及深远意义;还向现场群众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计300份,并当场解答了群众在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方面的疑惑。
与此同时,我局图书馆将“12.4”宪法宣传与“图书宣传周”结合起来,在图书馆大门前向往来的群众发放《宪法》、《图书法》宣传资料及图书馆服务手册,为开展全民阅读,提高全民学法、用法意识提供便捷地阅读服务。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
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从“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的古训,到今天一些国家和地区深陷战火和苦难,再到带来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诉我们,没有安全的基础、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从这样的意义来理解,“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的论断振聋发聩、意义深远。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抓实抓好“头等大事”关系发展全局、国家命运、人民幸福。
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国家安全的新特点新趋势,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谋划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确立了重要遵循。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是加强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实践才有方向。在我国长期处于和平发展、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面临种.种新课题。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安而不忘危”的忧患意识,才能在和平年代绷紧安全之弦、凝聚安全共识;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公民法治观念,以法律划定行为底线,向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说不,才能让法治力量为国家安全保驾护航;通过各种生动活泼、对接现实的宣传教育方式,让人们深切感知国家安全和个人安全密切相关,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将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构筑扞卫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不懈努力。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到来,是一个新的开始。让国家安全意识在全体人民心中生根发芽,让13亿人民成为国家安全的坚定维护者,我们必将推动中华号巨轮在时代风云中破浪前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筑牢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