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个人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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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个人心得篇1

今年四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随后各班均开展了有关“关注食品安全,从我做起”、“食品安全的调查”、“食品安全的故事会”等主题班会。通过学习和各种活动的开展。全校师生不但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而且增强了对食品安全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的确,在我们身边有许多的食品存在着安全问题。火腿肠喷洒敌敌畏,罐头和香肠里装的是母猪火死猪肉、火锅底料是地沟油,粉丝是塑料、冰糕是脏水和糖精、可乐里碳酸超标、水果中有农药和催红剂,蔬菜中有增长素,猪肉里有添加剂.......。如此种类繁多的食品均存在不安全因素,严重危及到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前几天,我们班的杨红梅同学,不慎买吃了超期三个月的方便,顿时脸色苍白,口吐白沫,下腹剧烈疼痛难忍。当即被老师和同学送进医院,经及时治疗才得以康复。

当地一年级的两个女生同吃了一根过期的棒棒糖,结果两人先是肚子剧烈疼痛,随后脸色发白,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四岁的小朋友,买了一盒酸奶,感觉嘴角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拿起镜子一照,傻眼了是几条 小虫。这件事被记者暴了光。当记者询问这个厂家的管理人员时,他居然说:“我只是负责生产,至于何不合格是监管部门的事。”

从2011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到2011年《食品安全法》的诞生,食品安全一直是百姓一直担忧的一个重要问题。曾有人盛传过这样一个段子:“中国人的胃‘很结实’,它负责消化一切:胶面条、皮革奶、镉大米、瘦肉精、三鹿粉、甲醇酒、人造蛋、纸腐竹、地沟油、罂粟汤„„”。

从这样的事例中,我们可以深深体会到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民以食为天,而今却谈“食”色变,随着很多劣质食品被曝光,恐怕人们已经无法对身边的食物安安心心地食用了。对于企业这种极其违背道德的行为,令人感到愤怒,也让人们对于社会公德的丧失感到心痛。

听老师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王岐山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食品安全问题连称惭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始终是百姓关注热点。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重点关注食品安全这个话题,他们继续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言献策。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信用问题变得格外重要。当前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欲熏心,不惜以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牟取暴利,不但严重损害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容易引发民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长久而复杂的问题,应该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国家执法和监督体系,加强对企业的道德信用体系的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从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个人心得篇2

既然我学的是食品安全这门课程,那么我首先定义一下,什么是食品和食品安全?

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 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今天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我们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应该到正规商店里购买食品,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其次,大学生应注意哪些饮食卫生习惯? 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大学生和少年儿童的健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以免造成农药中毒;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尽量少吃或不吃剩饭菜,如果吃剩饭菜,一定要彻底加热,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吃无卫生保障的生食食品,如生鱼片、生荸荠;不吃无卫生保障的街头食品;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如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一般女孩子爱吃甜食,那么吃甜食多多益善吗?夏日饮品中富含糖分,我们多吃后易患皮肤炎症和多种疾病。在夏日过多摄取糖分,还会产生大量酸性物质,从而打破血液正常的酸碱平衡,使我们变成酸性体质的人。有医学资料表明,70%的疾病发生在酸性体质的人身上,这无疑使我们成了疾病“温韩国瘦身一号床”。除了上述影响,许多饮料中还缺乏人体发育所必需的蛋白质与脂肪,喝得过多,将影响我们吃正餐,造成营养不良,所以喝饮料每天最好不超过100毫升。要使我们变聪明应多吃鱼,蛋黄,虾皮,紫菜,海带,瘦肉等。条件允许的话我们可以多喝纯牛奶和酸奶,多吃水果,少吃反季节水果。

通过对食品安全的学习,让我更加注重对待“吃”如何吃才算安全,才算健康,如何食物搭配才更有营养,哪些食物是不安全的?哪些食物较为安全?例如:以前自己很爱吃米线、土豆粉、凉皮、麻辣烫,可是自从学习了食品安全我开始很少吃了,什么都有毒,很不放心。油炸食物更是很少吃,那些油重复使用很多遍早已经产生了致癌物质,我不可能去吃它,而且脂肪含量很高。对爱吃的豆芽也是很少吃了,害怕是黑心的商家加了硫磺和过量的添加剂制作出来的,若是自家买吃我会选购带根的豆芽,我知道无根的不安全。庆幸的是自己学习了食品安全,在实际生活中给了我很多的指导,不然我会在超市选购食用油的时候被广告和特价优惠诱惑而选购了不安全的食用油,记得上次去超市买食用油看到买一桶某牌子的油送一袋大米,当时我觉得很实惠,准备拿走,后来想到老师说过如何选购食用油,仔细看看了油才发现它颜色发暗,并不是发亮,而且没有没有配料表,最后重新选购了一桶规格齐全的橄榄油和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面粉。这也算是学以致用吧,还有很多就不在一一叙说了,在实际生活更好的应用,努力做到让自己和家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吃的更安全、更健康。

食品安全个人心得篇3

我看了食品安全进校园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我们爱吃的叫辣子的东西真不应该叫辣子,应该叫垃圾,不应该叫辣子还侮辱辣椒呢。

我们喜欢的烧烤类食品,含有烧烤类食品含有强致癌物质苯并芘。仅此一条,就足以警示人们对烧烤类食品“退避三舍”。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十大垃圾食品包括:我们爱吃又爱喝的一些东西列如:油炸类食品、腌制类食品、加工类肉食品(肉干、肉松、香肠、火腿等)、饼干类食品(不包括低温烘烤和全麦饼干)、汽水可乐类饮料、方便类食品(主要指方便面和膨化食品)、罐头类食品(包括鱼肉类和水果类)、话梅蜜饯果脯类食品、冷冻甜品类食品(冰淇淋、冰棒、雪糕等)、烧烤类食品,这些我们又爱吃而它有简称“垃圾”的东西,我们可以不吃加工类肉食品、油炸类食品、话梅蜜饯果脯类、食品饼干类食品和垃圾食品,我们可以自己做,把水冻一个小时水就变成了和雪糕一样软的冰了(还可以用牛奶加三勺白砂糖做)。

垃圾食品有称(JunkFood)是指仅仅提供一些热量,别无其它营养素的食物,或是提供超过人体需要,变成多余成分的食品,所以我希望大家少吃学校门口便宜的小食品可以让父母给自己做安全的食品给自己吃这样才是安全的。

食品安全个人心得篇4

为有效防范夏秋季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5至 10月份,我区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了夏秋季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分析我区食品安全状况,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工作中,各部门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积极配合,狠抓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夏秋季节,共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单位239家次(其中畜产品124家次、水产品51家次、种植产品64家次),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76家次,饮用水企业9家,食品经营单位51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170家,企业食堂198家,建筑工地食堂26家,餐饮配送企业3家,其他类型餐饮店58家。抽检农产品993个,不合格蔬2批次菜,总体合格率为99.8%;抽检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各类农业投入品23批次,合格率91.3%;生产加工环节抽样173个批次,其中合格169批次,批次合格率97.7%;流通环节抽检2312个批次,不合格79批次;12个重点菜市场共检测蔬菜29165批次,合格率99.93%;区中心屠宰场共检测生猪2937头,瘦肉精抽检合格率100%;抽检消毒餐具950份,合格822份,合格率86.5%;抽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192份,合格125份,合格率65.1%。查处无许可证经营食品企业2家。立案43起,结案68起。罚没款40576万元。下柜销毁不合格食品121公斤,销毁病害猪107头、病害内脏279.5公斤。网上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6期。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要特点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组织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员召开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各级领导思想认识统一,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根据夏秋季节特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了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二)责任明确,工作扎实

为了使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认真抓好落实。

1、区农林部门以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农、水产品生产环节中的各类投入品与生产档案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了“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对农资经营网点、种养殖基地等进行检查;加强对农、水、畜、禽产品监测;加强了对农药、肥料、兽药、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开展了以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

2、工商部门开展了流通领域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以创建“放心店”为契机,把好流通领域准入关;充分发挥检测车的作用,对全区主要商场、超市及食品批发市场的冷冻食品、儿童食品、饮料、果汁等夏令食品抽检,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及时作出下架退市处理。开展以小食杂店和小菜场为主的十小行业整治。根据区十小办的要求,已经验收小食杂店2720家,完成率达到85%以上,与辖区内的2803家食杂店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03份。

3、卫生部门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和节庆期间重大活动保障餐饮单位,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对全区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进行一次排查摸底,掌握其供餐方式。指导和督促全区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对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配送餐情况、卫生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的持证情况,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及台帐的登记建立情况,食品原料贮存情况,食品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的落实情况,餐饮用具消毒保洁情况等进行督查,严厉查处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等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特别是在国际女排赛事期间,强化了餐饮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多措并举,防止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开展农村家庭聚餐指导,有效地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4、质监部门根据北仑区域节日食品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生产大检查行动。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检查重点,特别是把老百姓密切关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饮料、糕点(月饼)、类等节日食品作为检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月饼标签内容不规范的企业及时改正。对区内3家保留规范的食品小作坊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排查食品中掺杂掺假、添加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清泉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检查了9家饮用水企业,确保饮用水质量安全。

5、贸粮部门严把生猪、菜牛调运质量关。加强了对定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积极推进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督促各市场结合本市场实际,按行业或按摊圈对上市食品实施索证索票,并实行一户一档,对索取票证进行集中分类管理,实现上市食品的可追溯。做好上市蔬菜监测工作。

6、城管部门加强对流动饮食摊点和大排档的检查管理,依法取缔非法流动饮食摊点。

7、建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检查,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8、教育部门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幼儿园)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开展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三)思路清楚,重点突出

各部门始终按照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目标开展工作,把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使工作具有针对性,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和监管职责,确定工作重点。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旅游景点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消费环节作为重点环节;把蔬菜、瓜果、水产品、饮料(包括桶装水)、奶制品、糕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食品、熟食(包括熟肉、卤制品、蒸煮食品等)、凉拌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食品的行为,创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四)宣传深入,氛围浓厚

以网站、报刊、电视等宣传载体为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组织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和行政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邀请专家对机关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监管相对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培训;利用邮政网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学校、医院、企业等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及宣传资料5000余册;结合“三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法》授课光盘9套、《食品安全法》宣传画1000套、《食品安全法》读本2万本、食品安全知识100问200册、家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2000册。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监管”的社会氛围。

(五)监管到位,成效显著

各职能部门与街道(乡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检查整治。从检查情况看,城区学校食堂均领取了卫生许可证,部分个体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和乡镇学校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大部分食堂能从正规渠道进货,索取“三证”,各种记录比较规范;对蔬菜基地和菜市场抽样检查,蔬菜全部合格,猪肉、牛肉来源于定点屠宰厂,家禽及其产品都来源于本地,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已进行了立案查处、限期办照、取缔等处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其限期整改。通过夏秋季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店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卫生设施得到改善;绝大多数经营者行为端正,经营秩序良好。区内没有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冷冻食品、儿童食品、饮料、果汁等夏令食品合格率不是很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偏低,部分食堂食品安全硬件设施不全,企业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足,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不到位;同时存在无证餐饮配送现象,食品安全隐患较大。三是农村个体幼儿园食堂无证经营较多,主要原因是经营效益不理想且很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食堂场所普遍面积较小,改造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打算

根据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存在问题,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能力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监管者的职责,引导经营者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食品安全个人心得篇5

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校园,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积极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个人心得篇6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亮点一 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 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 “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当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七种情形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草案规定的七种情形是(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5)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7)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

食品安全个人心得篇7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整个地区稳定发展重要工作。自收到《县食安委关于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后。我镇为进一步加强在食品卫生安全面的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我镇也相应制订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在全镇学校范围内(2021年最新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监管作用

自8月13接到“通知”后,镇领导会同镇食安办各成员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在集中学习上级“通知”后,成立了“整治专项小组”,对学校的食品卫生进行全面认真检查,随时监督、加强管理。学校也及时召开全体师生大会,向全体师生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和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班会、班报、广播等形式开展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责成各班主任、食堂管理员、小卖部经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继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镇食安办成员单位也进行了细致分工;工商分局、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迅速作出反映,加大力度对有关食品经营主体的清查,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及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认真检查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和人员岗前培训情况,以法取缔周边乱搭乱建无证经营及占道经营小摊小贩。

二、组织检查、突出重点、完善成果

通过整治不断加大学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突击检查,一是检查了全镇各学校食堂(小卖部)卫生许可情况,经检查各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许可证齐全,人员都能够定期体检,食堂操作间卫生环境较好,原料进货质量安全把关情况建立建全,能够按照规定进行

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较完善,货物摆放整齐,能够严格操作规程,经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暗访,未发现学校食堂销售购入“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行为,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摊点、小摊、小贩

总体状况较好,但也存在无证经营状况存在,通过各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以法取缔了无证小摊、小贩12起,没收无食品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不合格食品20余公斤,同时关闭二家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效地保障了学校学生及周边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确立规章制度,在学校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到人

学校采取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的办法,不断督促加强和落实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特别是食堂安全,消除重点场所利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并与各食品经营负责人逐一签定安全协议。

1、与各学校小卖部法人代表逐一签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①、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三无食品”

②、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③、小卖部的售货员必须定期体检。

2、学校食堂设专门管理人员、学校与管理员逐一鉴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①、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入校。 ②、储藏和保管、要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

③、剩饭剩菜要即产即淌、及时处理、不准卖回锅菜。

①、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卫生状态良好、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

⑤、卫生消毒措施要齐全、并有专门的消毒人员

⑥食堂工作人员要每个月做一次体检

3、学校水井责成专人负责,并由校医定期化验水质,对于小卖部、食堂、水井、整改小组定期抽查、责任到人,一旦出现问题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明确监督方案、设置投诉电话、举报箱,发现问题及时迅速解决

为保证食品安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特在学校橱窗明确监督方案、主要有以下四点:

1、学校食堂、小卖部应对全体师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随时随地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全体师生有权利对小卖部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进行举报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3、全体师生有权利对食堂变质的饭菜进行举报。

4、在学校橱窗附近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总之,在这次专项整改工作中各级领导负责人和检查组成员团结一致、思想统一,学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通过整治大大改观了食品安全现状,有效制止了食品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宣传检查,提高了学校及销售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食品安全意识,专项整治虽告一段落,但食品安全工作仍很严峻,我们工作人员将时刻提高警惕,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不懈,同时各学校也有信心将通过这次整治为锲机,继续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改制度,时刻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0__年10月14日

食品安全个人心得篇8

什么是食品,对于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品。什么是安全,通俗地讲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状态,人类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害的隐患。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红灯频闪,大家从新闻及媒体上或多或少都看到听到让我们百姓痛心的食品事件,这些事件接二连三地爆发,让我们对入口食品的安全产生了质疑。2001年的南京冠生园食品厂月饼“陈馅新做”事件使消费者惊愕;2004年阜阳地区婴幼儿长期食用劣质奶粉会导致婴幼儿营养不良、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并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的事件令人痛恨;2006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预警,称其抽检的30多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些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2008年三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事件。一种叫做三聚氰胺的化工原料原本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瞬间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其添加在原奶或奶粉中可以使蛋白质增加的成份,三聚氰胺竟然成了黑心企业牟取暴利的“秘密武器”。正是它导致了众多婴幼儿得结石,给我们下一代的成长造成了阴影……老百姓对端上餐桌的食品、对“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的牛奶梦终于破碎了。形形色色的鲜艳的食品使大家疑虑重重:我们到底还能吃什么?!

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于 20__年2月28日上午9时,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的165名全国人大会委员按下手中的表决器,以158票高票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寄托着全国人民沉甸甸的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终于诞生了。

20__年4月11日在青岛啤酒公司,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食品安全法》给大家进行了解析。李主任解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有多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暴露了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食品检验不规范、责任不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的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所以制定《食品安全法》。李主任介绍,食品安全法监管方式的转变主要有以下重点: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为食品的风险检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国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处置,如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相较于以前仅关注产品的外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方式,这种以加强检测、评估和检验的监管方式更注重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监管方式进行观念的转变。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个字的差别,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李援主任说,“食品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而食品安全则涉及到无毒无害。这是由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在为主,深入到食品安全的内在因素来进行监管,并且导致了监管方式的转变。”伴随科技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食品工业的不断进步,食品中添加了其他成份,比如各种添加剂、防腐剂等。这些成份的毒害性是眼睛看不到、手摸不到、鼻子闻不到、嘴尝不出来的。所以说食品安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企业诚信与行业发展、政府威信与国际声誉、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

最后以温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的发展和增长”。人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一定要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个人心得篇9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体现了国家的重视程度,无论是民生,内容、条款、体制、责任、事故、处罚等等,从多角度相比较看,这部法律都要优于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当然,我也并非认为是一部非常完善的法律,我只是看到古今中外的历史上也没有一部法律是尽善尽美的,这个问题应该是会在配套的细则以及实践中通过更多的法规、规章来加以完善。

对于《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

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我个人的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

?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

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

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

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

食品安全个人心得篇10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最严肃的追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此法,来安县汊河镇政府加大了宣传及培训力度,联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分行业、分批次地对全镇食品相关经营者及农村食药“四员”进行集中培训。该镇于7月29日下午首次组织中小型餐馆负责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负责人、工地食堂负责人和农家乐经营者近13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拉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序幕。

培训会上汊河镇政府分管领导提出食品行业是道德工程,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所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新法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向经营者详尽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强调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制度方面强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采购贮存、清洗消毒、“五专”要求及餐厨垃圾处理。

与会的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股室负责人告知经营者,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真菌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法生产经营应承担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地阅读《来安县汊河镇餐饮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应知内容》,并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此次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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