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心得
2020年9月28日,年仅54岁的“全国模范法官”、优秀共产党员李庆军因病,永远离开了他挚爱的审判事业,离开了他眷恋的亲友和同事。作为我们法官中的一分子,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忘我工作地干了一辈子,然后一挥衣袖,悄然离去,但他坚守原则、公正执法、廉洁司法、平等友善的精神将永存。学习并收看了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在为他的精神震撼和感动的同时,我更加体悟到作为一名法官,只有把司法的关爱和温暖送到百姓的心间,才能解民忧、化民怨;只有恪守司法良知,用功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才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的检验。追忆是为了更好的传承,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工作,怀着对公正的信守,对法律的信仰、对职业的信念、对生活的信心,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之心。
对公正的信守
李庆军同志是一面镜子,时刻为法院干警照亮前路,提醒每位干警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众所周知,公平、正义、法治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提供满足人民需求的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公平正义人人向往,也是法治的基石和支柱。作为法官,我们坚守着社会正义的防线,承担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期望,本就是最崇高的职业。法官承办的每一个案件折射着当事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就像李庆军法官所想,即使标的额仅仅为3500多元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也寄托着当事人对法院昭示社会公平的信任。正因为李庆军有了这种崇高的信念,坚韧不屈的毅力,对人民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才能在自己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中做到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的查明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用精湛的业务解决纷争,维护着司法权威,并努力让当事人通过法官对个案的审判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用他自己的行动兑现了“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双方当事人,不能给党抹黑,不能给法院抹黑”的人生承诺,诠释了“人民法官”四个字的深刻内涵。
对法律的信仰
李庆军法官出身平凡,并非法律“科班出身”,因为“觉得法律知识太重要了”,所以他业余自学法律,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从此,人间多了一位好法官……记得美国法学家波斯纳说过:“我们都是从自身最基本的信仰开始推理的,而不是通过推理得出信仰的。”法律追求平等,对任何一个人,无论他是达官贵人还是草根庶民,都有权力获取。当所有的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时,法治社会才能得以实现;当所有人都尊敬法官职业时,司法才能获得权威。法官按照自己的理性所确认的价值尺度选择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这种选择的价值基点是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构成法律人最基本的价值观念,是法官基于对法律的认知、理解和领悟而产生的一种神圣体现,是对法律的理性认同和全身心投入。只有具备了坚定的法律信仰,才能承受一切来自外界的干扰,保持操守和独立。李庆军法官以他对法官职业的坚守赢得了法官的尊荣。也只有像李庆军法官那样,源于内心对法律的信仰,才能赢取社会对司法的信心。我们知道,对法律的信仰,既不是印在文本中,更不是刻在铜表上,既不依耳提面命,更不靠暴力威胁,而是铭刻于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外化于行动之上,成为自身内心自觉的一种理念、信仰。对法律信仰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是自我否定、自我拷问、自我验证的历程,不仅需要恒心、毅力与勇气,甚至需要献出生命。李庆军说:“不管谁找,法律底线不能突破,要坚持原则。”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以李庆军为榜样,不断提高对法律职业的信仰,对规则、秩序,平等、自由,公平、正义的信仰,这样才能给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司法答卷。
对职业的信念
李庆军说:“我是真的喜欢办案,喜欢法官这个职业。” 法官职业压力大,李庆军法官在职业生命的最后8个月,带领团队结案360件,他个人结案121件。超负荷的工作压力并没有使他屈服。他说“法官的职责就是办案”。对法官而言,坚守司法良知比普通人有更高的要求,因为法官职业作为法律理念与精神的践行者、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守护者,对社会公众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律信仰树立、法治精神的养成具有指引、示范作用。法官的审判活动自始至终贯穿着道义责任。有良知的法官会通过审判,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缺乏良知的法官不会积极地追求公正。法官运用智慧和良知审理案件,就是要在准确把握立法宗旨的基础上,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恰如其分地体现在案件裁判之中。法官的天性与美德应当是清正廉明。工作中不向领导伸手要待遇,交往中不给同事朋友找麻烦,办案中更不向当事人要好处,李庆军赢得“三不法官”,这个称号赢得硬气,让人看到一位法官的素养和品格。这些正是李庆军法官日常工作中展现的人格魅力,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准,也是我们法官应具备的品格。
对生活的信心
法官应具有实现公平正义的理想和精神,应当是一个孤独的理想者。“庆军不办事儿”,在老乡眼里,这无疑是一种“另类”的看法,在纷扰与躁动的社会中,坚守公平正义的理想,注定是孤独的。这恰恰体现了李庆军作为法官所具有的坚守公平正义的勇气。法官应当不畏惧外在的纷扰、威胁,不会为了迎合舆论而牺牲法律的公平正义。每位法官应当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在工作生活中,行得端,走得正,不给法官职业抹黑,不给司法进程添乱。透过李庆军法官的日记,有压力、有病痛、有牵挂,还有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法官也是人,法官也有社会交往,但法官需要约束自己的业外活动。多次想找李庆军法官“开后门”的亲友老乡,李庆军总是从案情上帮他们进行法律分析,但坚持不打招呼、不找人说情的底线。“活着要有活着的质量。很多美好的东西,我仍然想像常人一样享受。生活要继续,班要继续上,工作要继续干……”。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品格犹如雕琢玉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说今天学习李庆军法官的先进事迹,受到感召,明天职业素养就成为像李庆军法官这样的人。李庆军法官无疑是“爱国奋斗”的楷模,学习李庆军法官,就是要学习他追求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的法律信仰;学习他忠诚、为民的职业信念;学习他公正、廉洁的品德修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李庆军同志以自己的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作为院长,我和我的团队将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铭记法官的初心和使命,诠释司法的良知和公正,不断强化自身的职业素养、涵养解决纠纷的司法智慧、坚守工作中的职业操守,在办案中锤炼司法为民的本领,以对公正的信守,对法律的信仰、对职业的信念、对生活的信心,平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用法官的智慧和担当,公正裁判案件,承办出更多的精品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和温暖。